从电梯检验方法的发展谈几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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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从电梯检验方法的发展谈几点想法从电梯检验方法的发展谈几点想法 摘要: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电梯作为建筑中垂直交通工具,其运行状况与人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考虑到人们的安全出行,国家对电梯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对电梯的监督检验方法也越来越细化。本文主要以“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检验细则(以下简称TSG T7001-2009)”为例讨论电梯监督检验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电梯检验 方法 一、电梯检验的发展历程 电梯从开始监督检验到目前共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电梯的检验管理在劳动部门时,劳动部门本身没有人员,是从相关电梯部门借调人员组成检验人员进行电梯的检验工作

2、,检验依据为劳动部发布的检验大纲,首次在全国范围统一了电梯安全监察中的检验行为,是电梯检验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从1998年电梯的监督检验职能划转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来,由于当时检验人员的技术与能力经验还不高,当时所执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每个检验项目必须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也就是从2010年陆续出台实施的电梯检验细则,此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有一定的提高,有丰富的检验经验,检验项目分为现场检验项目和资料确认项目,也就是说,一些检验项目可以只要审查资料就可以了,这是在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基础上的,如果现场发现,资料与实际有差距时,也可以进行现场检验。 第四阶段:

3、要求检验机构按照电梯检规并根据设备状况和运行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对自检人员的资格和每年度的工作量限度提出要求。在此阶段,电梯的安全状况完全由电梯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负责,检验机构的检验只是对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法规相关要求情况的监督性查证。 二、电梯检验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电梯检验正处于第三阶段。 在此阶段,对电梯的检验项目主要进行了如下的调整: (1)涉及检验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目;(2)目的为查验电梯配置情况设定的项目不再列入检验项目或者至少不再列为重要项目,除非存在现场安装调整时才能完成的相应配置;(3)限速器的校验不再列入。 此次调整后的检验细则规定了监督检验项目和定期检验项目,并且检

4、验项目不可以增减,由此产生了以下情况: 2.1监督检验涉及而定期检验不检验的项目: 从近两年执行情况来看,由于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项目不同,有些监督检验中涉及的项目,在定期检验时不要求检验,如果在定期检验时,检验人员发现此项目有安全隐患时,只能是望洋兴叹。以往在检验过程中,如果检验人员在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检验人员将酌情增加检验项目以防止电梯安全隐患发生,但目前执行的检验细则明确规定检验机构不能增加检验项目,造成检规与实际工作相抵触。类似种种,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机房(机器设备)专用检验项目。这一项目在监督检验时属于C类,也就是检验人员可以进行资料确认,目测机房是否专用。机房

5、一般在验收时为专用,不做他用,这是从电梯的安全使用角度考虑的。实际上,电梯进行监督检验时,电梯还没有投入使用,楼宇基本上都是空的,也不可能把电梯机房用作其他用途,监督检验这项显然大都符合要求。而在定期检验时,此项目不作要求,事实上,在电梯以后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机房有可能用作他用,比如工人住宿等,由于通往机房的通道被私人占用或者因楼层出租给不同的使用单位、人员,用户为各自管理方便,在各自楼层(特别是顶楼楼层)安装门锁,使维修检验时不能畅通,将给日常的维保与定期检验工作造成不便。 (2)对重(平衡重)下方空间的防护检验。如果在对重(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在电梯的定期检验中将涉及此项检验

6、,定期检验时,检验人员可以确保对重安全钳动作的可靠性。如果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该种情况在定期检验中不涉及。检验人员在实际检验中,因各种因素(因通道被占用等原因,检验人员无法到达井道底层)导致很难看到井道底部实际情况,有时发现当时新装验收时,安装的钢结构或者混凝土支撑不见了,此种情况电梯日常使用一般是没有问题,但当对重撞击缓冲器时,很难保证井道底坑的底面达到5000牛每平方的载荷要求。 (3)限速绳张紧装置的张紧形式、导向装置。在验收检验时,限速绳张紧装置的张紧形式、导向装置均是可靠有效的,定期检验时发现,而经过一年的使用,由于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者维护人员工作不负责

7、等原因,导向装置移位,钢丝绳松断后,根本无法使电气开关动作,而按照此项目第二条检验方法“电梯以检修速度运行,使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观察电梯运行状况”,满足检验方法的要求,但不符合此项的检验内容与要求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所以定期检验时,也应当确认导向装置。 (4)轿顶护栏。轿顶是维修和检验时的工作区域,从保护相关人员安全考虑,轿顶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根据需要装设不同高度的轿顶护栏。在电梯定期检验是发现,由于轿顶护栏多采用螺丝安装,电梯在验收后使用过程中,轿顶护栏被拆除;还有的护栏,虽在,但由于年久失修,很难达到轿顶防护的要求。这样,在电梯的维修

8、保养和检验时,相关人员有从轿顶坠落的危险。 (5)安全门(窗)的手动上锁装置及其开启。轿厢安全门比较少见,而常见的是安全窗,在电梯定期检验时发现,使用单位为使用美观,常自己装饰轿厢,使安全窗根本无法正常打开或打开后也无法使人员正常通过。 (6)平衡系数试验。平衡系数试验一般都是在验收时达到要求,在电梯投入使用后,发现有使用单位为美观或者电梯更换使用单位后,装饰轿厢的情况,这就有可能改变轿厢质量;另外还有对重块或补偿链(绳)数量减少的情况,这都影响电梯的平衡系数,从节能减排方面考虑是不利的。 2.2 TSG T7001-2009第四条规定,如果出现了有关电梯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

9、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在其附件A检验方法中有“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进行检验”。相关项目为: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5.2端部固定;8.1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电梯制造单位在取得制造资质时,国家质检总局应对其制造相应级别的电梯进行型式试验,因此对其进行试验时应当有相应的试验方法;如悬挂装置采用钢带,做型式试验应当有具体的试验方法,即使采用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进行检验,也应当有具体的检验方法,这种方法也应当是固定不变的,但在制定电梯检验规则时,多项检验项目方法中出现“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进行检验”的情况。事实上,

10、检规中并未对制造单位的具体方法给予明确的指导方案,例如,电梯悬挂装置采用钢带带来的磨损问题,定期检验时将面临检验依据的可靠性、科学性等一系列实际问题。 三、电梯检验中问题的应对措施及发展方向 作为电梯检验人员,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提高电梯的安全性能和监督管理。一是增强电梯生产及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二是完善电梯的检验项目,即: (1)对于定期检验时,发现存在电梯安全隐患,虽超出电梯定期检验项目,但监督检验项目涉及到时,检验人员可以对电梯提出相关的要求,让使用单位配合维保单位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因检验方法的可行性存在弊端,今后在制定检验细则或者进行修订时,对每项检验项目,应考虑检验方法的可操作性,以便检验人员能更准确的开展检验工作。-最新【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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