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常熟市规划局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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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常熟市规划局职能配置一、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拟订市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及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详细规划;参与研究制定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参与、指导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三)负责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

2、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常熟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审核市域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参与可行性研究并按管理权限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规划审核意见。(四)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负责规划法制宣传教育。(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协助制定年度供地计划,参与土地价格评估工作。(六)负责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管理及其更新

3、,推进和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用与共享。(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测绘的管理;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业务的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八)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镇规划业务工作。(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根据上述职责,常熟市规划局设 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及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工作,督办重要政务;负责城乡规划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承担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等工作,承办出国(境

4、)人员的报批工作;负责本局文秘、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接待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规划信息的编撰报送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审,代理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规划法制宣传、规划行政执法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电话:0512-52703898(二)总工室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编制计划,组织协调城乡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参与相关规划

5、的编制及规划审查,组织指导城乡一体化规划和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竞赛和优秀规划设计评选的组织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的规划审核、申报及相关工作;组织规划业务培训、拟订城乡规划研究课题计划并实施管理;负责规划业务管理协调、技术规范化管理和规划技术咨询;负责规划设计管理;负责市域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的选址定点;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重要项目的规划会审。联系电话:0512-52707968(三)技术审查科负责审核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招标拍卖地块及其性质的确定,规划设计条件的拟订;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负责城市规划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景观视廊等的规划控制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项目、重要地段项目的方案论证,参与重要项目的规划方案会审;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配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联系电话:0512-52777375(四)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受理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申请和审核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运转、交接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报建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统计;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常熟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常熟市规划局规划审查意见书的审批和发证工作

7、;负责规划业务咨询和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运行管理。联系电话:0512-52822623(五)项目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准后公布;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准后、动工前的现场规划验线、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标高时规划验线;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规划跟踪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配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联系电话:0512-52707898(六)市政管理科负责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组织拟定涉及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参与综合交通规划及相关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负责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全市管线普查工作;参与相关

8、建设工程的规划竣工核实;协助做好相关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联系电话:0512-52777356三、下属事业单位及工作职责常熟市规划局下设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和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其中城乡规划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建制,城市规划信息中心为正股级建制。(一)城乡规划监察大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建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负责对城乡规划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包括对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组织对违法建设进行现场勘验取证、立案;承办行政处罚的初审、报批工作;维护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联系电话:0512-52777361(二)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承担市城乡规划和地理信息的研究开

9、发、推广、应用和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咨询、编制研究、城市测绘的服务工作;负责规划成果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部门网站的日常管理;开展规划(信息化)的社会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512-52777383四、局机构设置示意图 第二部分 规划报建流程及必备材料一、 建设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基本流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动工前验线正负零验线竣工规划验收(常熟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二、 办理各类规划报建必备材料(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立项)1、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附图(含电子文件)。(申请单位盖章)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10、3、符合报建要求的地形图4、各镇、板块项目需提供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的申请审批表5、其他相关材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申请书及相关附图(含电子文件)、附件说明2、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4、总平面布局图5、若有规划局出具的审查通知书包括预审意见则提供复印件6、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仅限项目批准、核准且行政划拔土地)7、上轮审查意见书(如有则提供)8、是否行政划拔的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视情况) 9、符合报建要求的地形图(视情况)10、相关部门意见(视情况)1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视情况,限立项)12

11、、属各镇、板块项目需提供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的申请审 批表及红线图电子文件(1:1000地形上)13、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B、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申请书及相关附图、附件说明2、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文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勘测定界图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三)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1、变更申请(变更内容、理由及相关的附图、附件、 证明材料及红线图CAD电子文件)2、需变更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各镇、板块项目需提供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的申请审批表4、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四)核

12、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申请书及相关附图(含电子文件)、附件说明2、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文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4、总平面布局图5、属各镇、板块的项目还需报各镇、板块管理部门盖章的申请审批表及红线图电子文件(1:1000地形上)6、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五) 建设工程方案审查(预审) 1、 申请书(盖建设单位章或签字)原件1份2、 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含宗地图或勘测定界图)复印件(若有则提供一份)3、 若有规划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包括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则提供复印件1份4、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不少于2份:完整的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标明具

13、体尺寸)并盖设计单位出图章,DWG格式的单体方案电子文件,主要道路两侧及重要区域应视情况报效果图(整体及单体),在保证图纸内容清晰的前提下尽量采用A3图幅。5、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若有则提供一份)6、 上轮审查意见书(如有则提供)7、 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房)1、申请书(盖建设单位章或签字)原件1份及建设工程明细表1份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含宗地图或勘测定界图)复印件(需校核原件)3、若有规划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包括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则提供复印件1份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少于2份:完整的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标

14、明具体尺寸)并盖设计单位出图章,DWG格式的单体方案电子文件,主要道路两侧及重要区域应视情况报效果图(整体及单体),在保证图纸内容清晰的前提下尽量采用A3图5、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6、 属各镇、板块项目需提供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的建申请审批表7、 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文件8、 测绘成果工本费及测绘产品费收费证明9、 建设项目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3DMAX文件,包含材质文件。模型文件的空间坐标应于地形图坐标和比例一致10、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七)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公房)1、原批准方案2、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及建设工程明细表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变更方案4

15、、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变更意见(经相关部门确认或公证处公正)(视情况)5、涉及方案变更的其它相关材6、各镇、板块项目需提供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的申请审批表(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 申请表(盖建设单位章或签字)原件1份。核准的建筑面积明细表2、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视情况)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视情况)4、 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含宗地图或勘测定界图)复印 件5、 上轮审查意见书(如有则提供)6、 建设项目单体设计施工图不少于2份7、 各镇、板块项目需提供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的建制镇申请审批表8、完整的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标明具体尺寸)并 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DWG格式的单体方案电子文件,主要道路两侧及重要区域应视情况报效果图(整体及单体),在保证图纸内容清晰的前提下尽量采用A3图幅9、 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九) 私房翻建、落架大修1、 申请书(盖建设单位章或签字)原件1份2、 属地政府初审意见3、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4、 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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