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医药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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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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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中医药应急救援方案一 、总则(一)编制目的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卫生资源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领域独具特色,在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中不可或缺。为及时、有序、科学地开展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制定本方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甘肃省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中医药救援工作。(四)工作原则中西结合,中医优先;因地

2、制宜、就地取材;合理高效,快速简便;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社会动员,依靠群众的原则。二、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一)组织管理1.成立中医药救援领导小组 在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中医药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卫生厅副厅长任组长,省中医药管理局长任副组长,省卫生厅应急办、办公室、疾控处、医政处、医管处、规财处、宣传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省直中医药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中医药救援工作。根据医疗救援工作进展,及时调整中医药救援工作策略和措施,并组织协调辖区中医药资源对灾区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支持。2.成立现场各工作组中医药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综

3、合组、信息组、救治组、防疫组、心理干预组、宣传组、专家组、保障组等8个工作组。综合组:由省、市和受灾地应急办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中医药救援综合协调工作。信息组:由省、市和受灾地疾控中心中医科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中医药卫生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审核,按规定的时限、内容、程序报告。救治组:由省、市和受灾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建中医救治队伍,负责做好伤员中医药救治、中医康复、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等任务。防疫组:由省、市和受灾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负责制订中医药防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心理干预组:由省、市和受灾地心理协会和志愿者组成,负责制订心理干预和心理疏

4、导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宣传组:由省、市和受灾地宣传处(科)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专家组:由省、市和受灾地中医管理部门抽调知名中医药专家组成,负责制订中医药救援应急方案,对中医药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专家组名单见附件1。保障组:由省、市和受灾地卫生行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援资金和物资的保障,负责协调调运中药材、中医救治器械。负责救援人员食宿及生活保障。(二)指挥协调1.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工作。根据灾情、伤情、病情

5、、疫情进行快速评估,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中医药医疗机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非受灾地区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中医药救援工作。(1)灾害发生地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立即启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工作和卫生应急响应,在当地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灾情、伤情等综合评估,迅速组织中医医疗单位自救、搜救和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并适时提出支援请求。(2)灾害发生地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启动本级卫生应急响应,统一协调调度辖区内中医药资源,指导受灾县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中医药

6、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3)灾害发生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立即启动本级中医药应急响应,在省人民政府和卫生部的指挥下,组织开展中医药应急工作。2.现场设立临时中医药救治机构(1)在第一时间选择安全场所,组织中医医疗机构和支援的中医救援医疗队,建立临时中医医疗点,开展现场伤员抢救任务。(2)迅速恢复灾区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疗服务。(3)配合做好伤员转运工作。3.组建中医药卫生应急队伍根据灾区实际需要,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抽调中医医疗卫生单位年富力强,具有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中医药卫生应急队伍。各支卫生应急队伍不少于10人,设队长1名,副队长1人,包括中医师、中医护士、中医药师及后勤人员。省中医院

7、负责组建4支中医医疗队,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组建4支中医医疗队,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医科、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医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医科、省二院中医科、省三院中医科分别负责组建1支中医医疗队,根据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派遣,赶赴现场支援灾区。各级负责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单位,根据灾区实际和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为中医药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必需的个人携行、业务工作、交通、通讯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物资、器材、生活用品、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原则上每支队伍应准备10个工作日的物资准备量。4.确定定点救治中医医疗机构根据灾害伤亡情况,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指定灾区周边未受灾的三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和省级

8、中医医院作为伤员收治定点医院。定点中医医院要预留足量床位,开设绿色通道,做好药品、设备、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省级确定甘肃省中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及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医科、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医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医科、省二院中医科、省三院中医科为伤员收治定点医院。 三、中医药应急救援工作(一)中医医疗救援中医药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以最快速度准备好抢救药械,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在群众临时安置点、交通站点、抢险工地等人群聚集的地点设立临时中医医疗点,配备中医技术力量,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1.

9、中医药现场救治医疗点负责对接受的伤员进行检伤分类等早期处理,包括包扎、小夹板固定等,经过现场处置后,送往后方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中医现场急救与伤病员转运见附件2。2.中医后方救治及康复对转往后方的伤病员,在西医救治的同时,充分利用中医中药辅助治疗,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中医药治疗方法,促进患者康复。收治伤员的定点中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手法、针灸、中药、理疗等传统医学优势和简、便、验、廉的特点,按照救命为先,救治为辅;保守为主,手术为辅;中医为主,西医为辅;中西医相结合,手法与手术相结合,中药内服与中药外治相结合,临床救治与心理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对

10、伤员进行救治。对于手术伤员,采用手术治疗并中药调理的方法治疗。对四肢骨折合并软组织损伤而又无手术指征的伤员,采用消毒、活血化瘀消肿止痛,手法复位、小夹板或石膏外固定、打牵引,以及口服中药促进伤口愈合。中医后方救治及康复见附件3。(二)中医药灾后防病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根据灾区现场快速评估结果,进行疾病谱排序,制订相应的中医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技术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积极开展中医药灾后防病工作。1.按照疾病谱排序,开展传染病(流感、痢疾等)的中医药预防,由中医药专家组制订选择适宜的中医验方及剂型(汤剂、水剂、浓缩丸剂)群体依次推进投服。2.针对灾后易发生的常

11、见病(湿疮、烂裆、腹泻、抑郁症等),由中医药专家组制订中医验方、药茶,群体口服预防常见病。3.根据灾区特点,由中医药专家组制订外用中药洗剂,预防治疗常见皮肤病。4.发挥中医“药食同源”的优势,生吃大蒜预防腹泻、痢疾、蛇虫咬伤;服用花椒水预防传染病及肠道寄生虫;多吃黄花菜,预防调节灾后抑郁症。5.发挥中医药优势,由中医药专家组根据灾区需要,筛选适用空气消毒的中药材,进行熏蒸空气消毒,预防经呼吸道传播的常见传染病。6.中药汤剂发放点和目标人群:中药汤剂发放点可设在灾区临时医疗救治点、灾民安置点、学校、车站等场所。发放目标人群为灾区群众、志愿者和抢险救灾工作人员。7.灾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区域

12、内外的中医药专家资源,组建一定数量的巡回医疗队,定期对灾民集中居住地的医疗服务点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帮助灾区群众正确的度过灾后生活难关。8.中医药和食材投放预防时间应根据灾区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情况由中医药防病专家组确定。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容易发生湿疮、烂裆、腹泻、感冒等疾病,中医药防病简单易行、可大面积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常见病方案见附件4。(三)中医药心理干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受灾群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

13、工作。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的组建应当以受灾当地中医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医生为主,精神科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为辅。应组织2-3支队伍,交替轮换,以十天为一个周期,每队由5-10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精神、心理专家做指导,组成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紧急培训后,可即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四)中医药健康教育组织有经验的中医师编印中医药卫生宣传资料,宣传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及要求,宣传防病知识。充分利用大众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和多种形式(如黑板报、宣传画、演出、讲课等)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中医防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

14、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应向媒体和公众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沟通工作。四、中医药救治信息收集报告受灾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加卫生应急工作的各类队伍每日12时前将前一日工作情况统一上报信息组,由信息组汇总、审核后,报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前线抢险救援指挥部。应急工作转入常态后,根据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信息报告即可停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小组)要在同级党委、政府和抢险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针对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适时编写新闻通稿,通过抢险救援指挥部新闻发布会发布或经审批授权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必要时,可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军队通报情况。涉及跨境的灾害,由卫生

15、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五、中医药应急工作的终止(一)终止条件中医药应急工作的终止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灾区伤员全部转运到后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灾区医疗服务机构全部恢复,并且开展正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灾区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心理干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灾前水平及以下,健康隐患和相关危险因素消除。(二)终止程序中医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达到以上条件后,前线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工作终止的建议,报请灾区前线指挥部批准后实施。(三)中医应急队伍撤离各医疗救援队伍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向灾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工作移交,清理宿营地卫生,确定撤离方式和

16、时间,并组织撤离。(四)后续工作中医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前线指挥部工作全部移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小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日常医疗卫生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成工作。六、总结评估中医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过程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对中医药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防病治病工作效果,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医药防病治病工作的策略和方法。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和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总结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预案和措施,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水平和能力。受灾地的县、市(州)、省级卫生行政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和存档工作。附件:1.甘肃省中医药应急救援专家组。2.中医现场急救与伤病员转运方案。3.中医后方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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