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施工水电、安全文明规定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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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规定一、 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置1、项目经理部:乙方派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与投标书所报人员一致,必须具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执业资格或上岗从业证书。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交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的资格材料,经甲方验审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2、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作为驻现场代表,必须专人专职、坚守岗位,严禁兼职、挂职。项目经理因事离开现场二天以上(含二天),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能离开现场。3、项目经理部人员: 项目经理部人员应按投标书所报组织机构定岗定人,不得虚设、不得兼职。4、项目经理部人员调整:乙方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2、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对项目经理部不称职的人员,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完成调整人员,新调整人员的履职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鉴于本项目工期紧、协调难度大,投标人施工组织时必须按投标承诺配备必要的人员、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时的配置到位,且施工过程不得更换。乙方因工作需要时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调整,须向甲方提交人员调整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调整。5、违约处罚: 乙方未报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除甲方以书面通知责令调整以外,甲方将分别处予50000元/人次和20000元/人次的罚款。罚款从当月进度

3、款中扣除。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10天内提交监理审核,若未按时提交工程开不得开工,且总工期不给予顺延。三、质量控制管理为加强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最终达到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交房接管验收标准,不断提升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结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GB50300-2001),制定以下执行评定标准及处罚条款,各施工单位须遵照执行:1、严格控制本工程质量,完善质保体系,各分部分项均要求设置专人负责,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监理、甲方每周一组织一次质量大检

4、查,对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的,由监理人员督促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扣罚施工单位人民币500元/每项,从当月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不按设计图纸(包含变更通知)施工,一经监理或甲方发现,对已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承当所有损失并每项处罚施工单位:结构部分15000元,其他10000元,从当月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2、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保证施工全过程驻场到位。配合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并作好施工记录,前一道工序不经过工程监理人员签字,不允许进行后一道工序。对于拆除工作、支模、钢筋绑扎施工管理人员应随时现场管理指导;混凝土浇筑以及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施工管理人员全过程视线不

5、能离开工作面。甲方项目部人员通过巡查,发现施工人员脱岗或管理马虎、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予人民币1000元罚款,从当月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3、严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图纸审核不细,过程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向甲方及监理汇报的造成变更或返工,对于返工损失自行承担,超过2000元的,每发生一次按返工损失的20%并加罚施工单位,罚款从当月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4、施工单位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进行质量控制,建立质量责任制,实现管理标准化。开工报告签署后,经甲方、监理项目部检查,没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目标、

6、质量控制措施,将对施工单位处予2000元的处罚,从当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完善并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制度,包括现场质量检验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否则将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6、总包单位应加强自身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交叉作业,防止后道工序施工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的成品和半成品。7、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当工程发生不符合质量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做出鉴定,提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验收。8、若经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再达不到规范要求者,

7、每次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1000至5000元的罚款。9、施工单位如不按施工规范操作,随意施工,甲方及监理人员发现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对施工单位处予500元/次罚款。10、施工单位应及时申报质量报验资料(包括材料报验及其他质量的报验),材料进场后,不准超过24小时,若无特殊原因(如:对所报材料有争议须鉴定)超过时间规定则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未经报验或报验后不合格而擅自使用、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查出承担相应责任,并处予1000至5000元的罚款,从当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1、由于施工方原因,出现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被甲方或监理项目部指令停工的,每次对施工

8、单位处予5000元罚款,从当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2、乙方对结构用钢材、水泥、砌体砖、防水材料、外墙涂料、钢材焊接件、砼及砂浆进行取样时,应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由甲方和监理公司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并应有记录,取样单应加盖“见证取样”章,反之为无效试件,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对所有试件进行见证取样则对施工单位处予500元/每项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13、对下列隐蔽工程,乙方应先对隐蔽工程进行认真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和监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和监理公司检查合格,签字认可,方可进行隐蔽。未经甲方或监理公司签字认可,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委托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或拆除检查,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费用

9、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施工单位处予1000元/每次罚款。需进行隐蔽验收的内容: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执行;另外,特别明确要对土方回填;模板安装;钢筋安装;砼外观质量;预制构件安装;砖砌体;防水施工;暗敷于建筑内的管线;防雷接地;地下管线及其他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14、乙方对砼浇筑、屋面防水、给水管网试压、防雷接地测试等项目施工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旁站监督(防雷接地测试需报市防雷中心检测),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或监理未到场,验收视为认可,乙方正常施工。否则返工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施工单位处予1000元/每次罚款。15、对涉及安全和功能的下列项目,乙方必须进行全数检查、检测,

10、并作好记录,单位工程预验收前通知甲方或监理公司,由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抽查,并对照乙方提供的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否则返工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施工单位处予1000元/每次罚款。需抽查的涉及安全和功能的项目:屋面淋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给水管道通水试验;排水干管通球试验;有压管道试压;照明全负荷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开关、插座接地检验。16、甲方另行公开招标的其它分包工程的项目,由甲方或监理公司督促分包方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移交另行公开招标的其它分包工程工程全套资料,乙方有义务全程配合,否则对施工单位处予1000元/每次罚款。三、进度

11、控制1、总控制目标以施工合同中约定为准。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写好适合本地块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后5天内还没有完成,则对施工单位处予1000元的罚款,开工后10天内还没有完成,则对施工单位处予5000元的罚款。3、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总工期的要求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并报甲方、监理公司审核,施工单位根据审定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周、月及季度工作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节点控制目标延期,则每延期一天罚施工单位5000元,累计计算,如总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施工单位5000元(与节点控制叠加)。四、投资(成本)控制1、认真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工作。施工方必须在产生变更签证后三天内报送有关证明资料,超出

12、时效者不予办理;签证核实时已隐蔽或无法核实者不予办理;签证依据不全者不予办理。甲方、监理在收到签证后一周内必须作出答复,否则可视为同意。据实办理签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甲方项目部将根据情况处予施工单位50020000元的罚款。2、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报送验工月报。如超出合同约定时间,本期进度款将不予拨付或处予5000元罚款后再办理。五、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严格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清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重大人身、建筑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除承担事故责任外,另处予100000元的违约金。2、施工单位严

13、格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要求的,经甲方或监理项目部核查后在2天内未整改合格的将追究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每次、处予10002000元的违约金。六、其它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向物业公司进行房屋移交,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甲方项目部协调,按甲方确定的交房时间,平稳移交,超出时间施工方承担相应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保修责任。2、交房整改工作必须达到,整改及时率100%,完成率100%,客诉控制为零。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整改延误或经监理验收后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除返工重做外,每项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3、

14、若本工程发生非法转包,将扣除全部施工费用,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工程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文字资料部份二套原件,竣工图部份五套并必须是盖有竣工图章的蓝图)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城建档案馆的归档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因施工单位收集、整理有误,延误资料归档的时间,对施工单位给予10000元罚款,在结算时扣除。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施工用水:为了保证工程进度的需求,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并为

15、了加强管理,节约用水,现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供水管道设置及管理办法:进入施工地块内的施工用水管线由主包单位敷设,并安装总表进行计量,各分包单位自带水表及管线,施工现场用水分表的连接统一由总包单位负责。二、计费办法: 1、各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统一由总包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各分包单位水费由总包单位统一负责收取。 2、施工现场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水费收费标准及总表计量读数计取,并由甲方代交,且甲方项目部按月将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及用水清单复印给总包单位。 3、总包单位的水费由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三、保障措施: 1、各用水单位均有保障施工用水管线安全运行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给水管线造成破坏。用水单位均有偿维修施工场地内管线的责任。 2、各用水单位均应服从甲方对整个施工场地内施工用水的合理调配。施工用电: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特制定本用电管理办法: 一、施工用电电源: 本项目施工用电已引入现场箱变,总包单位应根据施工用电方案设置现场配电室及施工线路。二、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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