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0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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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2、 职业危害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3、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4、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5、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6、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7、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8、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0、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 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12、 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13、 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公司文件 文号:公司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

2、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 年 月 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 部门。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组长:曹刚(二)、副组长:李成海 (三)、兼(专)职负责人:位桂喜(四)、成员:谷新崎,胡兆贤,孙卫国(五)、工作职责: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

3、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单位盖章

4、) 年 月 日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总则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

5、续发展。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

6、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

7、小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3、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5、4、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5、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

8、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6、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7、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专(兼)职职

9、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3、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

10、工作。五、车间主任职责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 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 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 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盖章) 年 月 日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

11、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技改、技引要求;4、职工的合理要求。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

12、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3、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第二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本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

13、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1、职业健康管

14、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责任制。 2、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

15、、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5、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防护设施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6、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和机构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7、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8、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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