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90282442 上传时间:2019-06-10 格式:PPT 页数:58 大小:3.3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统计法的学与用案例结合(5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统计法的学与用& 案例结合,目录,一、学好统计法,提高业务素质,二、用好统计法,打造统计升级,一、学好统计法,提高业务素质,(一)统计法包括哪些内容。,1.统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统计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3.地方性统计法规: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 4.统计行政规章:部门统计规章和地方统计规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 5.统计规范性文件:规范公民权利义务的文件,国家统计局

2、关于发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公告等。 .,L,(二)统计法基本规定,(三)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1.统计资料的基本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妥善保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资料。 国家建立统计资料灾难备份系统。,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

3、久保存。 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统计机构的管理职责。,调查对象的管理职责。,统计资料保管期限,2.统计数据的公布。,国家统计资料,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部门统计资料,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政府综合统计资料,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或者由国家统计局授权其派出的调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3.统计数据的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

4、统计以外的目的。,身份资料的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身份资料使用的规定,身份资料的范畴,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保密,1,2,3,4,(一)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二)虽未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但是通过已标明的地址、编码等相关信息可以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可以推断单个统计调查

5、对象身份的汇总资料。,4.统计信息共享。,国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共享。 制定机关共同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可以共同使用获取的统计资料。,(1)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和责任等作出规定。,(2)共享内容和方式。,(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和职权,1.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 (1)坚持独立调查。 (2)确保统计数据真实。 (3)依法组织统计调查。 (4)依法管理统计调查项目。 (5)严格保管统计资料。 (6)及时公布和提供统计资料。 (7)保守统计资料秘密。 (8)依法查处统计违

6、法行为。,2.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 (1)独立调查权。 (2)检查权。 (3)处置权。(行政惩戒权、处分建议权),(五)统计调查对象权利和义务,1.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 (1)提供统计资料。 (2)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3)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4)接受执法检查。 (5)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6)提供统计保障。,2.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 (1)监督检举权。 (2)拒绝非法调查权。 (3)拒绝非法检查权。 (4)行政复议诉讼权。,(六)统计法的十三条铁律(13个“不得”),1.负责人3个“不得”。,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

7、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案例1: 某镇统计办公室在上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年度统计监测报表之前,将该报表送交该镇分管领导吴某审阅,吴某认为该镇近年来小康社会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各方面的措施成效显著,便不顾统计办的坚决反对,将统计监测报表上的森林覆盖率13.5%、农村钢木结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4.1平方米,分别直接修改为15.5%和15

8、.1平方米,并签字同意,强令统计办按其编造的数据上报。,经知情人士举报,吴某的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被当地统计局查实,认定这是一起领导干部不顾统计人员的反对,没有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擅自修改统计资料的典型案件,必须严肃处理。当地监察部门根据统计部门的建议,依法给予吴某撤职的处分,予以通报。,案例2: 某县工信局为落实政府目标任务,制定了工业总产值等年度指标计划,并向下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经知情人士举报,所在地省统计局核查发现:该县工信局将2012年工业总产值增长目标分解下达给各镇企管中心(挂统计办公室牌子),并授意按其下发的目标任务计划表中的计划数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报表,造成当年联网直

9、报工业企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32家工业企业只有9家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32家企业2012年工业总产值上报数为34亿元,核实数为6亿元,虚报28亿元。,根据执法检查情况,该省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对县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县政府主要领导警告处分,给予乡政府分管领导记过处分,给予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免职并记大过处分,给予县工信局分管负责人及综合副负责人记大过处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三条: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自行修

10、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二)强令、授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三)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2.统计机构、统计人员3个“不得”。,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

11、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案例3: 某镇近年来经济发展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滑坡,少数企业处于办开工状态。该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中心(挂统计办公室牌子)的相关统计人员在其办公室里,不向基层企业搜集数据,先是编造出每个工业企业的当期虚假统计数据,然后以每个企业名义采用电话拨号上网方式将虚假数据填入企业调查表并上报。,该镇统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被知情人士举报。经统计部门检查核实,发现该镇存在严重的伪造统计资料违法行为。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对镇政府、镇统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镇领导、

12、统计机构负责人,有关统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分别予以记过、免职的处分,并予以通报。,案例4: 针对群众举报的某镇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问题,某市统计局对该镇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镇的一些文件和做法严重影响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存在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一是该镇通过政府发文,分别向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单位逐一分解工业总产值、完成投资额等目标任务。二是镇经济中心(挂统计办公室牌子)要求企业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填报统计调查表。企业反映,如不按照要求填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会被退回重报,如配合虚报,经济中心表示将为企业协调解决贷款、享受优惠政策等。三是按照统计调查制度

13、的规定,新开工重大投资项目须提交申请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该镇经济中心要求有关单位制作虚假的施工合同等材料,将3个未开工或不够规模的项目变成正在施工的达规模项目上报。,针对以上统计行违法行为,该市统计局对该镇政府、统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镇领导、统计机构负责人、有关统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分别予以记过、免职的处分,并予以通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

14、、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二)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3.统计调查对象2个“不得”。,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案例5: 某市统计部门多次收到反映该市某码头有限公司存在瞒报港口吞吐量等统计数据的举报,市统计局对该公司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当年上报港口货物吞吐量实际完成29.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3.2万标准箱,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当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实际完成97.2万吨,集装箱

15、吞吐量8.1万标准箱。,该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行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该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统计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例6: 2010年9月22日,某市统计局派员到某大学送达了有关统计调查表和相关文件,要求该校在9月28日之前报送211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表。但至9月28日,该大学既没有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也未说明任何未报原因。该市统计局于10月10日向该大学送达了统计检查查询书,要求在10月25日前对不报送统计报表的原因作出答复,但该大学没有按照要求作出答复,也未报送统计报表。,市统计局认定该大学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构成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拟给予

16、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于10月26日送达了处罚告知书。10月30日,该大学送交了“关于未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表的说明及要求免予罚款的函”以及统计报表。市统计局依法决定继续执行行政处罚。此案又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某大学才不得不接受处罚,缴纳了罚款。,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