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90246782 上传时间:2019-06-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Capital NormalUniversity Youth Volunteers Association, 简称CNUYVA)。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发起,由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在校青年学生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青年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

2、质,推动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作出贡献。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驻所在首都师范大学。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首都师范大学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二)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三) 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城市创卫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五)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3、推动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六) 面向全校在校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组织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本中心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七) 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团体会员:1、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志愿者组织,拥有固定会员20人以上;2、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3、承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4、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能

4、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个人会员:1、首都师范大学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身心健康;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3、承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4、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能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九条 团体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给予会员证明。第十条 个体会员入会采取注册制度,程序是:(一)提出注册申请,填写注册信息;(二)由协会理事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三)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成为“首都师范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并自动成为

5、本协会会员,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给予会员证明。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明。会员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

6、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与职能第十五条: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十六条:本协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主任、副主任履行对协会的领导责任,为协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本协会理事会成员有协会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副部长。(一)主任职责:1.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2.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监督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4.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提名建议有关部门负责人,经团委老师考核决定。(二)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管理协会各项工作;主任不在时,受主任委托行使主任职权。第十七条:协会各部门职能校青年志愿者服务协会设立各个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协会

7、有关工作,协会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一)办公室1. 负责青年志愿者协会新、老会员注册档案;2. 编制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用的相关表格;3. 负责协会公共物品的保管工作,领取购置及外借登记工作;4. 建立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备忘录,记录各部门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每月公开并向团委汇报;5. 管理协会财务,对协会档案文件进行归类管理,负责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6. 负责会议安排和记录; (二)外联部1. 负责协会与下级志愿团体的协调沟通工作,并与校内其他爱心组织保持联系;2. 负责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企业,为协会争取并保持良好的志愿活动项目;3. 负责协会的外事工作,与兄弟院校保持联系,对外协

8、调;4. 管理协会相关公共网络账号,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协助与同学们及社会的联络,做连接协会与外界的纽带; (三)项目部: 1. 策划并拟定协会活动的主题思想、策划文案、实施细则,及为实现上述活动计划而进行的组织间沟通、协调组织等实施工作;2. 负责活动总结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审批;(四)宣传部:1. 为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做好总体宣传,报道协会各部门及各班级的活动;2. 管理好本部门所拥有的工具用品,如宣传板块、颜料用品等;3. 做好志愿者的常规宣传工作,如定期出与志愿者活动有关的板报;第十八条:本协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设或精简部门。第十九条:各部门及团体会员在活动之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活

9、动申请表,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方案,协会各项活动由校团委审拟,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各部门、各分队及团体会员在每学期末必须完成详细的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一式三份。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例会,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工作,会后1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汇报情况。第二十一条:各部门之间要互相支持和帮助。部门若需人员增援,部门负责人可向主任提出申请,经主任同意后可自行调配或部门间商议调配。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各分队及团体会员在总章程的指导下,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设定具体的职责。第二十三条:各院系成立的青年志愿者分队接受本协会领导,分别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干事若干名。(一)队长职

10、责:1、传达协会下达的思想和工作,协助中心组织各项活动。2、定期和干事进行思想交流,对其反馈的情况加以处理。3、定期总结工作并向中心反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处理。4、认真负责,定期整顿志愿者的思想风纪,指出活动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完善。5、领导本班志愿者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二)副队长职责:协助队长管理分队各项工作;队长不在时,受队长委托行使队长职权。(三)干事职责:1、协助队长完成协会下达的任务和思想,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活动。2、定期向队长反馈情况,并做好相关策划和总结工作。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社会捐赠;(二)学校资助;(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

11、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的财务审查。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协议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审查同意。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