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9年6月[0139]《法理学》大作业【辅导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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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 专业: 法学 2019年6月课程名称【编号】:法理学【0139】 A卷大作业 满分:100分在5道论述题中任选2道题作答,每题50分,总分100分;要求中心突出、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结构合理。 一、论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二、从法理学视角论疑罪从无和疑罪从有。 三、论立法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预见相结合的原则。 四、论法与道德的区别。 五、论法律的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关系。一、论法治与人治的区别。答:法治和人治的区别:1、两者基础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法治是多数人之治,法律是大家合意的表示,全民意志的表示;

2、而人治是一个人的意志,多数人之治和个人之治,都是治理,但意志来源和代表性不一样。这是法治和人治的最重要的区别。2、两者特点不同。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3、二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法治是按照事先建立的法律规则进行法律适用,“十二铜表法”,“商鞅立信”,都是事先立了规矩,向社会宣告颁布,令出必行。包括立法者自己,也要坚决遵守,这都是事先立法。而人治是事后立规,便宜行事。发生事件之后,再随机出台处理原则,随势而为,政策治国,跟

3、着社会状况,随时变化。二、从法理学视角论疑罪从无和疑罪从有。答:一、 何谓疑罪从有和疑罪从无?所谓疑罪从有是指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某个犯罪嫌疑人有罪,但有线索表明其很有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故法院判定其有罪,但从轻判决。所谓疑罪从无是指虽然有线索表明某个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仍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有罪,故法院判决其无罪。二、 疑罪从有和疑罪从无各自的优缺点疑罪从有的优点是有力地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其缺点是有可能使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造成冤假错案;疑罪从无的优点是避免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避免造成冤假错案,其缺点是有可能使真正的犯罪分子由于证据不足而逃脱法律的制裁。三、 两

4、害相权取其轻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社会经济转型、社会矛盾突出,社会秩序一度十分糟糕,为了严厉地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我国1979年刑法采取疑罪从有。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秩序逐渐好转,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时,仍然采用疑罪从有,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并引起了一种有组织的社会反应,因此我国1997年刑法采用疑罪从无。虽然疑罪从无有可能使真正的犯罪分子由于证据不足而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可以避免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即避免造成冤假错案。如果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我国的国家机关就造成了冤假错案,国家权力就侵害了公民权力,就会使人民群众处于恐慌之中,就动摇了人民群众对国家的信任、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任,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这在法理学上比喻为污染了水源,而如果由于证据不足而放过一次犯罪则比喻为污染了水流,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宁可由于证据不足而放过一次犯罪,我们也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因此,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疑罪从无”。-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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