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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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的原则。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单位承担相应的施救费用。 二、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公司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公司管辖范围内重、特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我公司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公司交办的

2、其它安全工作; 6、必要时协调并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总指挥:王永强 副总指挥:苏勇 杨义红成员:康莹左昌均 张学良 胡茂鸿陈启忠杨先雄吴学浩蔡洪胡剑锋田井江郭应军 、指挥中心内设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和后勤组 1、综合协调组 (1)、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拟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援救计划和保障方案; b、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 c、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e、负责协调指挥中心与其它各组工作; f、承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督部主任 成员:人力资源部和保卫科负责人、安全专职、保卫专职及车辆管理负责人 2、救

3、援组 (1)、主要职责 a、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b、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报指挥中心审定后实施; c、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d、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e、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传送工作; f、承办指挥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织成人员 按照事故的类别、事故救援工作分别由我公司有关部门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a、重、特大建筑和房屋以及爆炸物品产生安全事故救援组由保卫科、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保卫科负责人任组长; b、各单位重、特大设备、人身事故救援组由供电运行

4、部、安全监督部、营销策划部、保卫科和事故发生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供电运行部负责人任组长; c、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督部、保卫科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任组长。 3、后勤保障组 (1)、主要职责 a、组织保卫科人员和我公司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b、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c、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d、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 e、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 f、承办指挥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织成人员 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财资部和事故发生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事故发

5、生单位的负责人任组长。 三、平时应急准备 (一)、我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组织公司及各单位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对重、特大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特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增加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改率。 (二)、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平时应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122、120联动系统,确保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实施有效救援。 (三)、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平时应急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1、做好各类新建及技改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工作,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制定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

6、实施。 (四)、其它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由各事故所在单位、部门负责。 四、应急救援处理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我公司重、特大事故指挥中心及有关单位、部门。指挥中心值班室设在我公司安全监督部办公室,电话: 0912-84179960912-8417385(24小时值班) (二)、我公司各部门、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赶

7、到事故现场。 (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四)、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按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元月1日实施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执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主要报告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8、经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当我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二)、当我公司管辖内发生重、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作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

9、(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 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

10、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

11、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 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

12、员的疏散工作。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应急报警有

13、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2)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

14、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3)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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