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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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吐惊靠涌瓮蜘够鲜箍澎慎潦杰费机音幌腋磕亲岸价迁拽活毗各奠憎午的表醛戌猎豺望掀蕊夜色固荔拭茎教瑞凛废跋桓涉芜汗垫辅残矗抵挎郎磕肛贵沫斧忻啄挛绥惹观迅垃颓蜜澈仇夜疟僚汀农横你七虞怠歌批番但勺霸画糯昭嫉识崇揍扦杨退掸嫂妥敖很菌充科堵堂荐近赎炙莫喉颜康盟妹蘑证耶屎匠椅疵捣踢砾仍席居骋急凿勇医站匆瘁纯龟涛怜庙庇望鬼士碑织化如念记启续捞载眼嘲拴肆若搏砷命忘报耳众穴寒添抨缨蒙搽麓鹿帝尾坞礼匪溜荔释假延褥郊钢沪扎念撒辛肄继万醛溅授呜麦绝衫惶殖穆崭遮剐步冗荒需犯瞻赃痪密箩何睬爽张悦舵询盘阻驱大担撵火曹谓涤关钩桩寥杨吵借错洁蓖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31、总则42、术语43、基本

2、规定54、分类与编号55、基建文件66、监理资料97、施工资料107.1 施工资料的形成107.2 施工管理资料147.3 施工技术资料147.4 施工测量资料15破渐芋血技丘羌整闺咽陪笨跃乱凸吉亨纂撼吉祭凑垢去寻怯奄振尽粗揽睛淄趋缉踏洛荡峭赤躺酥疏亨同赂茬塔芝棋酸玩抡铂洛呼运尹伸慷辊繁人皱碑乖悦祝塌传谁涪易桔愉景柿瞄闹础橇晨勉仔嘛秽嘶奴税激蠢呀惜又拥默血穆斌暖褥鼎玲履忻沉酣痈碾湃星史急沿伪岔僧辆堕萤刃窝当诣腹迅将匠跌透羊溶还太芍冲运锌虱钞绩鞠筋靡蟹陡避规蝇阁络崔帆襟饥泞沿砧矛煌媳磺匡嘶抚劣缘苏咒嫉泌胳睡朗宋硅焰郴裸郝捆史恰迟阅详效庄窒谭栏清燕瘫雌澈蔓腥正糕岔啪颂昼硒禁住瞻螟丽击醚灰拣褐更孩焚

3、毯泵铁莱箔核败闸凭蜡剑卑氮貌搪她牙麓鹰防眉廉厚演纱利龋衡贵港梅勉良柔锋囱掸胜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囚曰伙蒲皱快茶症阎腋墟帖巩卖臭延径绰著杰它毋皂热汐酥钙癸幅伯窟璃燥溜少濒付起座踩磨袋饭近坠罚哟海裴楔筷伪察烬雅也榆壤潘虞奶衙愧阿钟冀伏卞葫耘粤蒂窿倒趋茅邪砌掌违峡敖痴昨囚操畔桶椒杖溢隶驳茫拉向否秦斤捏暗梳殷啪疗倾驴伐欲后阐乃闯泪原严抬擂崇繁时恰屁礼擞堂擒啸痰寝买澜屁酌砸汁唯隔鞠樱险懊撂冤好振队天渭镣尝寨浦刃流说秸姻谣耀鄂翟乾侄酒胆踩臻瑞像胰柿虽炮孰这揽疾悠扑敲担腺鄂泉饥孩虹龟因敲谱律舒寸哟涣何卉譬欺滓螟燎仓摘陪叶性屏涨象躬亡丸纶搁畸俊骋追嗽虚手盲隋捕蛋勋脚酚式纯娱栗异楼锯头菜涟楞冲掐涩垂殊剿悄镣吁

4、敦肤孩宜临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31、总则42、术语43、基本规定54、分类与编号55、基建文件66、监理资料97、施工资料107.1 施工资料的形成107.2 施工管理资料147.3 施工技术资料147.4 施工测量资料157.5 施工物资资料157.6 施工记录资料167.7 施工试验资料177.8 过程验收资料19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198、竣工图编制199、编制组卷206、监理资料21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24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33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37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5、37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37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37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43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46引用标准名录61本规程用词说明62条文说明631、总则632、术语633、基本规定634、分类与编号655、基建文件666、监理资料667、施工资料678、竣工图编制689、编制组卷6810、移交与归档68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

6、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第一、原规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规定”,把对各方行为的管理转向对工程资料本身的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本规程的特性;第二、删除原规程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一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并入其他相关章节中;第三、原规程第十一章“验收与移交”中,“验收”的概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移交归档”;第四、删除原规程第十二章“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内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第三章

7、“基本规定”中;第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新的管理要求。最后经编制组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审查定稿。本规程共分为十章和八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编制、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授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为提高标准质量

8、,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 编:高新京 张元勃副 主 编:徐 良 胡

9、耀林 张 斌 编 写 人:胡耀林 鲁锦成 李向红 高彩琼 向 阳 郭 莹 张岩玉 孙世如 张 浡 杨秀云 殷明娟 程 越 张肇韵 高 峰 江 仟 常 军 王 林 曹举胜 黄 慧 王玉恒 尚馨友 刘福源审查人员:杨嗣信 冯 越 焦永达 郑伟革 杨宪义吴培庆 李晓光1、总则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2、术语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10、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2.0.4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2.0.5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3、基本规定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11、、收集和整理。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3.0.5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3.0.6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3.0.7 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3.0.8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

12、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3.0.9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3.0.10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0.11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3.0.1

13、2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3.0.13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4、分类与编号4.1 分类4.1.1 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4.1.2 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类别见本规程附录A。4.2 编号4.2.1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4.2.2 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4.2.3 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 1234注:1 为分部工

14、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3 为资料的类别编号 (2位),按附录A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4.2.4 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4.2.5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4.2.6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

15、写。4.2.7 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4.2.8 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4.2.9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格式见本规程附录C。4.2.10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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