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安监 [2009]664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送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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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送电部分)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二九年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现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为2005年修订版本(简称2005年版安规),经过近四年的实践,执行情况良好。但随着电网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区500kV直流输电工程、750kV交流输电工程、1000kV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投入运行,2005年版安规在内容上已经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实际需要。为此,公司组织对2005年版安规进行了修编,形成国家电网公

2、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简称新安规,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发行),现予以印发,并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原2005年版安规同时作废。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近期要认真组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增强执行安规的严肃性。安规是电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最基本要求。公司系统一切工作人员以及在公司系统所属设备上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安规,确保安规明确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二、掌握本次安规修编的重点。2005年版安规在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上有较大突破,明确了单

3、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间接验电、计算机开操作票等重点内容,得到了公司系统的普遍认可和生产实践的有效检验。本次修编重点增补了500kV及以上直流输电部分、750kV交流部分、1000kV特高压交流部分等相关内容,同时对2005年版安规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修改、完善及详述,保持安规的适时性、实用性、全面性。三、做好新安规培训宣贯工作。组织做好新安规的征订工作,使之尽快普及到基层单位及生产一线;开展新安规的宣贯培训,使各级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掌握本次修编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要求,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规程;按照新安规的内容要求,梳理完善现场有关规程。为加强新安规的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将组织开展新安规的

4、宣贯培训和调考,并对公司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印)二o o九年七月六日目 录1 总则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2 现场勘察制度2.3 工作票制度2.4 工作许可制度2.5 工作监护制度2.6 工作间断制度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2 停电3.3 验电3.4 装设接地线3.5 使用个人保安线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4 线路运行和维护4.1 线路巡视4

5、.2 倒闸操作4.3 测量工作4.4 砍剪树木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5.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5.4 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6 线路施工6.1 坑洞开挖与爆破6.2 杆塔上作业6.3 杆塔施工6.4 放线、紧线与撤线7 高处作业8 起重与运输8.1 一般注意事项8.2 起重设备一般规定8.3 人工搬运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9.1 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9.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9.3 装表接电10 带电作业10.1 一般规定10.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10.3 等电位作业10.4 带电断、接引线10.5 带电

6、短接设备10.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10.7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10.8 保护间隙10.9 带电检测绝缘子10.10 配电带电作业10.11 .低压带电作业10.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11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11.1 一般规定11.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11.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11.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12 电力电缆工作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3 一般安全措施.13.1 一般注意事项13.2 设备的维护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3.4 工具的使用13.5 焊接、切割.13.6

7、动火工作.附录一附录A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附录B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D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F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G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H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附录I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格式附录J 标示牌式样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L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M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附录N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附录O 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P 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Q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附录R 紧急救护法1 总 则1.1 为加强

8、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9、)。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

10、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

11、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1 现场勘察制度。2.1.2 工作票制度。2.1.3 工作许可制度。2.1.4 工作监护制度。

12、2.1.5 工作间断制度。2.1.6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2.2 现场勘察制度2.2.1 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2.2.2 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3 工作票制度2.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2.3

13、.1.1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2.3.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C)。2.3.1.3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2.3.1.4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E)。2.3.1.5 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F)。2.3.1.6 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G)。2.3.1.7 口头或电话命令。2.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2.3.2.1 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2.3.2.2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2.3.2.3

14、 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2.3.2.4 在直流线路停电时的工作。2.3.2.5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的工作。2.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2.3.3.1 带电线路杆塔上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2.3.3.2 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2.3.3.3 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3.4 直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3.5 直流接地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2.3.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2.3.6 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2.3.6.1 测量接地电阻。2.3.6.2 修剪树枝。2.3.6.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2.3.6.4 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5-2安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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