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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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发2016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合建立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到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我市管理体制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先整合管理体制、后整合政策制度原则,2017年5月底前将新农合职能、机构和人员、基

2、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整体移交给人社部门,完成经办管理整合工作,2017年7月底前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2017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 基本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市政府成立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宣传部、人社局、卫计局、编委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牵头部门为市人社局。(二)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全市同步开展原卫计部门新农合职能的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移交任务。移交期间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

3、不断、政策不变,不影响群众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三)坚持整体划转原则。原卫计部门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编制、人员、基金、资产等整体移交人社部门。整体移交期间要妥善处理好体制和制度分轨运行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四)坚持待遇不降原则。整合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分别按照原待遇标准和报销程序支付待遇,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五)坚持强化监管原则。整合期间强化监督管理,对基金、资产等管理和移交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移交完整,防止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三、整合实施步骤(一)整体移交(2017年5月底前完成) 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

4、”原则,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资源,将现由卫计部门负责的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办公设备成建制归口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实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统一机构名称和能力建设标准。 1管理职能移交。将编制部门确定的新农合所有职能由卫计部门整体移交给人社部门。(牵头单位:编委办,责任单位: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2编制人员移交。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成建制划入人社部门。(牵头单位:编委办,责任单位: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3业务系统、信息数据移交。市人社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移交整合升级方案。卫计部门按

5、要求做好软件系统、网络系统、硬件系统以及数据移交等工作,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与系统开发商的沟通协调工作。(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卫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4基金移交。卫计部门将新农合基金档案资料、基金报表以及基金历年结余、基金财务数据软件等,移交给人社部门,移交前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结算,财政、审计部门予以监督。移交工作完成后,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形成新农合基金移交审计报告。财政部门负责将新农合基金(含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并帐,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审计局、人社局、卫计局、监察局)5固定资产、档案资料移交。卫计部门将新农合资金及政

6、府投入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移交给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予以监督;审计部门做好对列入移交各类资产的审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产划转工作;同时,卫计部门将新农合历年各项基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性法规的文档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整理后,一次性移交人社部门。(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审计局、财政局、卫计局、监察局)(二)制度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配套文件并提请市政府审议。2017年12月底前出台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1统一覆盖范围。全市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登记参加城

7、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高中以上以学校为单位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并组织参保;其他居民(含中小学生)由所在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参保,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2统一筹资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3统一保障待遇。按照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待遇不降低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4统一医保目录。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5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

8、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6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7统一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制度。市级统筹实行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条件成熟后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和激励经费管理,充分调动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统一大病保障机制。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招投标管理、基金运行监督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大病关爱”医疗救助制

9、度。 四、分轨运行、平稳过渡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新农合职能和编制人员在2017年5月底移交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仍然分轨运行。分轨运行期间,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保持不变,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新农合工作的人员和职责不变,收支结算等经办工作保持不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整合期间,新农合按原规定结算支付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整合期间暂时实行统一专户管理、分账核算的办法。 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暂行冻结,除正常基金支付和办公支出外,不得借移交之机私分、瞒报和转移财产,突击支付基金和突击花钱。五、组织实施和责任分工(一)加强组织

10、领导。为全面如期完成整合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英波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唐艳坤任副组长,宣传部、人社局、卫计局、编委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2018年医保费统收,医保待遇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五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程二雪同志担任。(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职能分工,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人社局负责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经办

11、服务、督促指导和宣传培训;卫计局负责做好相关的新农合职能、经办机构、人员基金等移交工作,参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制定、调整及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督促指导基层机构继续履行原承担的新农合经办职责;编委办负责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划转工作;宣传部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发改局负责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察局负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财政局负责完善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研究新农合基金移交监督管理办法和统一的财政补助政策,并按政策落

12、实财政补助资金,督促做好管理和经办工作的经费保障;审计局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和固定资产的移交审计工作;民政局协助做好困难群体参保及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教育局负责定期提供全市学校学生入学和毕业等信息,督促学校协助做好学生参保登记工作;公安局负责定期提供全市城乡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信息,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参保,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

13、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医疗保障公平性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按照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二)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移交工作作为现阶段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对口单位的工作指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三)做好宣传。各有关

14、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整合后的具体政策,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四)注重配合。人社部门与卫计部门作为交接双方,要抽调专人具体负责交接工作的相关事宜,建立规范的交接程序,对交接事项分门别类列出明细,积极稳妥地做好交接工作。市编办、市财政、市审计、市发改委、市民政、市教育、市公安等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交接事项。(五)强化督查。由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整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如期完成。(六)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人员编制暂时冻结,严禁借交接之机突击调整、调入人员,严禁私分、变相发放和转移资产及基金。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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