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199436 上传时间:2019-06-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7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050407(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件名称: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类别: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溧阳金峰国际饭店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溧阳金峰国际饭店计算机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已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于 年 月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溧阳金峰国际饭店 年 月 日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计算机操作培训2第三章 计算机操作和使用规范3第四章 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4第五章 计算机病毒的防治5第六章 罚则6第七章 附则8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饭店计算机的使用,加强对饭店信息安全的统一管理,确保饭店网络、数据文件的安全和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保证饭店各部门正常办公,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饭店各部门全体

2、员工。第三条 饭店计算机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各级领导信息管理员用户,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四条 工程部是饭店所有计算机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信息中心主管和信息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1、 对信息安全进行规划,对计算机病毒提前预警,采取安装防火墙进行病毒防护和病毒防范系统备份等措施,确保饭店信息网络、数据文件的安全和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2、 制定并落实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必要的操作规程,进行计算机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宣传和教育,为饭店各部门提供计算机相关知识的咨询、应用软件的培训和推广。向全体用户提供有关学习资料,以促进用户提高

3、安全意识,增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3、 要经常组织对饭店计算机使用、管理方面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堵塞隐患漏洞。 第五条 各部门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如下: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算机的使用和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2、 要明确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使用和安全制度落实及安全管理工作。3、 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计算机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发现故障、病毒或其它安全隐患,及时向信息管理员报告。第二章 计算机操作培训 第六条 信息管理员应定期学习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颁布的计算机网络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维护网络和计算机信息安

4、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第七条 信息管理员负责与培训人员和各使用部门协调,定期组织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对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操作,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和计算机信息安全知识。第八条 信息管理员可以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第三章 计算机操作和使用规范第九条 饭店鼓励员工使用计算机。在不影响业务情况下,员工应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学习计算机操作。第十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要在固定的计算机或终端上工作,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允许不得随意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非保管人员操作饭店中心机房、使用网络、工作站等高级计算机

5、设备,需经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上机操作,并登记使用情况。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合理利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否则将按本制度规定给予处罚。第十二条 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开机和关机流程如下:1、 开机流程: 接通电源; 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开通电脑主机; 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在权限内对工作任务操作。2、 关机流程: 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关断主机; 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关断电源。第十三条 下班时计算机使用完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关机并关闭有关电源。各部门应加强对计

6、算机设备电源的管理,注意安全使用。第十四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开关机,并监视系统运行状况,在操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信息管理员报告,并认真作好处理记录。第四章 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第十五条 根据饭店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管理员必须采取必要的计算机保密措施包括:1、 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2、 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3、 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4、 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5、 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第十六条 计算机数据中涉及饭店商业秘密的信息应采取技术加密、保密措施,并编制操作密码,任何人不准泄露操作密码。操作密码要定期更改。如发现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信息管理

7、员报告。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用户口令应由本人严格保密,严格按照计算机网络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从事与规定不符的行为。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第十八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越权运行、查阅与自己无关的有关程序及数据。第十九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本岗位时,要作好善后工作,搞好工作移交,并相应更换口令或密码。第二十条 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第二十二条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饭店及各部

8、门的业务数据,由该文件管理员至少每月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信息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二十三条 对于涉密程序和数据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严格管理,原则上其他用户不得使用。确需工作需要的应征得本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专人进行监督使用。处理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程序要在信息管理员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第二十四条 在计算机网络传输保密文件时,应严格限定传送范围。各部门不得使用软盘存储、传递文件,有特殊情况的,需经过部门领导批准。传递应予保密的数据,应通过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第二十五条 饭店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操作人员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管理,不得遗失。未经许可,禁止任何人在未授权

9、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拷贝、复制、解密和外传饭店各类文件、数据、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得查询、打印保密资料。计算机打印的各种报表、资料,应妥善保管,对废弃的资料及报表必须销毁,不得乱丢乱放。第五章 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第二十七条 信息管理员在计算机病毒防治中的职责包括:1、 保障本饭店计算机数据的安全运行;2、 对本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备份;3、 对外来介质、软件进行检测;4、 随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第二十八条 饭店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禁止在计算机上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不允许将各种游戏软件装入饭店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信息中心负责

10、为各部门统一制定和配置应用程序范围。任何计算机需安装应用程序或软件时,由申请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信息中心主管同意后,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 第三十条 计算机的所有USB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信息管理员解除屏蔽。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SB不得在饭店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防止病毒传染。第三十二条 装有USB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入网;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第三十三条 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

11、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人员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信息管理员提供;软盘在使用前,必须先杀毒后使用,确保无病毒。 第三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或者购置、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第三十五条 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以及国家计算机病毒疫情报告,及时向饭店各部门发出预警并做好病毒预防工作,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第三十六条 饭店应统一购买和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安装使用盗版或来历不明的病毒预防软件。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

12、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计算机出现病毒,操作人员应及时进行杀毒;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由信息管理员重新对计算机进行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第三十九条 凡计算机网络用户收到的不明电子邮件,不得直接打开,必须下载并经杀毒后才能打开。任何人不得将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文件传递给饭店其他用户,以防感染病毒。第四十条 凡计算机网络用户收到的电子邮件,经确认为有反动、黄色内容的,要立即删除,不得传播和私自存储。任何人发现有利用饭店计算机制作、传播、观看黄色电子出版物行为的,有权向信息管理员或饭店举报。 第四十

13、一条 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饭店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网络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信息管理员必须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第六章 罚则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饭店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同时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1、 利用饭店计算机进行与业务无关活动的;2、 下班后计算机未退出系统或关机的。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饭店给予责任人警告处罚,同时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1、 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造成不良影响的;2、 使用饭店计算机玩游戏的;3、 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中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造成工作数据丢失或泄密情节轻

14、微的;4、 越权运行、查阅与自己无关的有关程序及数据的;5、 未经许可擅自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或更换饭店电脑硬件和软件的;6、 未经许可擅自拷贝、复制、解密和外传饭店各类文件、数据、资料情节轻微的; 7、 未经许可擅自解除被屏蔽的计算机USB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饭店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降职、撤职(仅限管理层员工)处罚,同时罚款5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1、 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中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造成工作数据丢失或泄密情节严重的;2、 未经许可擅自拷贝、复制、解密和外传饭店各类文件、数据、资料情节严重的;3、 未经许可擅自在饭店计算机上安装、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软件或应用程序的; 4、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个人光盘、软盘使计算机感染病毒的;5、 发生计算机病毒疫情未及时向饭店各部门发出预警并做好病毒预防工作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的;6、 收到不明电子邮件直接打开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的; 7、 利用饭店计算机制作、传播、观看和私自存储反动、黄色内容的电子出版物的。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饭店给予责任人开除处罚,同时罚款1,000元,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 擅自将各种游戏软件装入饭店计算机信息系统的;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个人光盘、软盘造成饭店计算机网络瘫痪的;3、 发生计算机病毒疫情未及时向饭店各部门发出预警并做好病毒预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