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若干思考内 容 提 要中小企业劳资关系问题是基本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发展,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重新审视劳资关系,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的深入分析基础上,从加强政府政策调控作用、完善劳资协商制度、构建三方协调机制、加强资本方及劳动方素质培养等方面,提出了缓解劳资关系紧张的对策建议只有建立法制社会平台,尊重各方的需求及发展,共同创立合作、和谐、协调的劳资关系文章具体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选题及其意义,从社会冲突理论来分析建立起可靠的自由与法治社会平台的重要性;第二部分,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及特征,从劳资问题多、案件多、解决难的角度进行了描述;第三部分,影响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主要因素,从劳动方、资本方以及政府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创立合作、和谐、协调的劳资关系的对策,从完善劳资协商制度、构建三方协调机制方面,资本方及劳动方素质培养方面进行论述关键词:中小企业;劳资关系;劳资协商制度;三方协调机制目 录绪论 1(一) 选题及其意义 1(二) 若干基本概念 21、中小企业 22、劳资关系 33、劳资合作 34、劳资协商制度 55、三方协调机制 7(三)相关理论 91、社会冲突理论 92、“劳资两利”政策 9(四)研究内容 10一、 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及特征 12(一) 劳资问题多而复杂 12(二)劳动争议案件多 14(三)劳资谈判主动性集体性强 15(四)劳资纠纷解决难 16二、 影响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主要因素 18(一)劳动方付出与权益 18(二)资本方逐利与权益 20(三)政府政策、监管及协调 22三、 创立合作、和谐、协调的劳资关系 25(一) 完善劳资协商制度 26(二) 构筑三方协调机制 27(三) 劳资双方素质教育 281、劳资双方法律素质 282、企业人才管理素质 293、劳动方心理素质 32致谢 34参 考 文 献 35写 作 经 过 36绪论(一) 选题及其意义最近的关于劳资关系的报道,都是与创建和谐稳定社会关联在一起,因为和谐稳定社会的创立是社会建设的目标,而社会建设已经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一样,被提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其内容 若干基本概念下面对劳资关系中经常涉及到的几个基本概念做简要描述,涉及到中小企业的概念、划分及特点分析,以及劳资关系的基本定义,以及在解决劳资纠纷中经常提到的劳资合作、劳资谈判、工会、劳资协商、三方协调机制等概念。
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指企业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 一般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的指标来划分除了国家政府机关,企业划分为央企、国企、私企等,国企中很多已经转制,目前绝大部分的私企都是属于中小企业现有中小企业约1000万户中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生产、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生产,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0%,提供了约75%的就业机会,纳税占工商总额50%左右,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作用因此我们选择中小企业的劳资关系进行研究2、劳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资关系的定义是指劳动方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即劳动方和资本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透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 “劳资合作”是一种劳动关系模式,建立在劳资双方共同追求更大效益的目标上,经过合作努力所带来的结果,双方共享劳资合作也是一种管理策略的选择,主要目标在于提高组织的整体营运绩效,使劳资双方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促进劳资双方致力于把本企业的“蛋糕”做大当然,从资本方本身的角度看,“利润最大化”仍然是其根本目标劳资合作有以下特征:1、企业组织经营的整体责任由资方与劳方共同承担。
2、劳资合作须借助员工参与才能实现3、劳资双方将对抗的相对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力量4、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公平分享 劳资合作计划能否顺利推行以及能否获得预期效果,取决于以下必要条件:1、建立互助互信,具有荣辱与共的观念,重视企业长期营运目标2、人性的相互尊重3、建立良好的沟通管道4、利润分享及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本文对中小企业劳资关系的问题思考,认为中小企业的性质选择中,股份制合作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最极致的性质形式,在这种企业中,劳动方和资本方的关系由于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特征,而又有完整的一套法律和规则,劳资双方已为一体,基本上已经消灭了劳资双方的矛盾若企业性质选择为私企性质的有限公司,自然会存在的是劳动方和资本方的永无休止的“冲突”,因而引出的劳资协商制度、三方协商机制建立等等是很有必要的,也只有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加上政府政策的管理、监督和协调,才有可能真正健康发展,走向劳资双方的“双赢”因此在本文的论述中,承认目前多数中国的企业性质不可以变更的同时,着力从社会冲突理论来分析原因并寻找劳资关系和谐化的方法,同时从社会道德和法律角度建议社会的人文教育,对资本方企业的教育,对劳动方的教育,以减少劳资矛盾,达到真正满意的幸福生活。
4、劳资协商制度新中国刚成立,就出台了《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这份文件,具有历史意义,是1950年4月21日政务院第二十九次政务会议批准,29日公布的,刚好在“五一”劳动节的前夕,指出:根据人民政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在私营工商企业中,为了便于劳资双方进行有关改进生产、业务与职工待遇各项具体问题的协商起见,在劳资双方同意之下,得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 百度知道, 苏振华:《劳资行业协商制度有助于形成多赢格局》,凤凰网, 王羚:《工资协商制度有望在民企率先达成 力促劳资和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