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界定标准-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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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违”行为界定标准一、“三违” 十八条红线1.有瓦斯突出预兆、透水预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2.斜巷运输蹬勾头的。3.电机车(电瓶车、皮带)运行中,爬电机车(电瓶车、皮带)的责任者。4.因个人违章造成他人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5.破坏、盗窃、盗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材料者。6.瓦斯超限作业或隐瞒瓦斯超限的责任者。7.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责任者。8.严重违章放炮(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的责任者。9.临时停风的高

2、瓦斯掘进工作面停风后,无措施排放瓦斯或不按措施排放的责任者。10.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者。11.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者;人为挪移、破坏瓦斯传感器、风门等通风安全设施者。12.瓦检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者。13.不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的责任者。14.井下随意拆卸矿灯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15.造成井下电器失爆的责任者,或带电搬迁电器设备的责任者。16.斜巷超挂车或不带电松车的责任者。17.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或煤巷锚杆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者。18.带班区(队、班)长、安监员、瓦检员、放炮员班中睡觉者。二、严重“三违”行为(一)共性部分1.无安全技

3、术措施安排生产的。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上岗的。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7.特殊工种未取得上岗资格证安排上岗的。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10.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11.酒后上岗的。12.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13.穿化纤衣服下井的。14.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15.不按规定

4、佩带仪器、仪表的。16.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17.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18.在禁火区吸烟或使用火种的。19.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人身事故不及时汇报的。20.强制工人撇勾延点作业的。21.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22.可能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二)掘进专业1.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2.三、四叉门无专门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的。3.套打残炮眼的。4.未配备专用敲帮问顶工具或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三)机电专业1.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2.强行送电或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电的。3.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的。4.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

5、保险的。5.处理设备故障或清理设备时不停机、停电的。6.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综合保护开关的。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或强行使用的。8.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四)运输专业1.斜巷运输时行车行人的。2.无措施用链板机运送物料的。3.绞车司机违反规定开车、扒钩工违反规定挂钩的。4.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6.在斜巷内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7.用绞车等牵引工具处理脱轨车辆的。8.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9.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五)通防专业1.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

6、、作业的。2.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3.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的。4.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5.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6.发现火情或其他重大“一通三防”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的。7.无措施进入盲巷的。8.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未执行综合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9.绞车拉车过风门的。10.监测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或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11.排放瓦斯时不执行瓦斯排放措施的。12.救护队员未按规定出动的。13.救护队员携带装备不齐全的。14.救护队员在配带呼吸器时通

7、过口具讲话的(正压呼吸器除外)。15.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16.突出危险工作面放炮撤人或警戒距离达不到规定的。(六)火工品专业1.放炮时不装水炮泥或用块状材料、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的。2.剩余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3.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放炮的。4.放炮前放炮员未发出警号,放炮后放炮员、班长、瓦检员未巡视爆破地点的。5.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未设“危险”标志、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6.放炮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的。三、一般“三违”行为(一)共性部分1.班中睡觉的。2.班中打架的。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5.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的。

8、6.未持证或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7.跨越链板机,不走专设过桥的。8.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9.罐笼超员的。10.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11.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12.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13.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14.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15.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16.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17.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18.使用不合格防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的。19.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的。20.消防器材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21.违反规

9、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二)掘进专业1.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措施规定执行的。2.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3.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预应力小于90%的。4.锚杆支护巷道1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5.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6.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7.未对锚杆螺母进行二次紧固的。8.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9.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梁起吊、牵引或挂回头滑轮的。10.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11.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

10、求的。12.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方或附近有人的。13.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或腰帮接顶不实的。14.架棚间未按规定使用拉杆或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15.架棚巷道棚腿未见实底的或用放炮方法带腿窝的。16.人员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过的失修巷道的。17.维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维护点以里的。18.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19.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20.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的;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21.耙矸机结构不完整的

11、。22.耙矸机作业时无照明的。23.耙矸机封闭式金属档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24.耙矸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25.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26.耙矸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的。27.耙矸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28.斜巷挪移耙矸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29.斜巷施工耙矸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的。30.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设施不全的。(三)机电专业1.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2.在停止运转的链板机上行走的。3.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4.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5.检修设备时未启

12、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且未挂停电牌的。6.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的。7.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8.起吊重物时,重物、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9.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10.电缆线带电盘圈或盘成“8”字型的。11.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的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12.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拴牢的。(四)运输专业1.接、掐链板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2.链板机、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施工不合格的。3.斜巷绞车无信号开车的。4.将绞车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5.斜巷或耙矸机钢丝绳不符合规定仍然

13、使用的。6.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7.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8.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9.电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的。10.电瓶车停车时不刹闸、不开大灯的。11.电瓶车灯、铃、闸、顶棚、撒砂等装置不全开车的。12.电瓶车销、链不规范的。13.电瓶车司机遇拐弯、行人不鸣笛、不减速的。14.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的。15.司机在电瓶车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的。16.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瓶车弓子引线的。17.司机离开电瓶车未取下操作手把并扳紧车闸的。18.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不打开盖的。19.人工推车运料不经同意随意进入主要运输巷道的。20.坡度超过70时

14、人工推车或推车时放飞车的。21.用车顶撞风门的。22.跟车工不带钩子和哨子的。23.绞车司机与扒钩工相互兼任的。24.无信号开车、开机的。25.斜巷运输时不设警戒红灯的。26.平巷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的。27.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允许装车不符合规定车辆入井的。28.用绞车起吊物件的。29.用绞车空钩头拖拉物料的或拉空钩头无人牵引的。30.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五)通防专业1.“一通三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2.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4.瓦检员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5.瓦检员不在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

15、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或携带的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6.瓦检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版牌的。7.耙矸机运行或放炮时掐风筒、风筒距迎头超过规定的。8.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或未留专人看管的。9.永久风门不闭锁的。10.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11.临时通风设施不正规的。12.瓦检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版未做到“三对口”的。13.瓦斯传感器安装不当、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14.风筒损坏没及时补上的。15.未按规定悬挂瓦斯便携仪和瓦斯传感器的。16.防尘冲刷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的。17.突出危险工作面随意停开压风的。18.防突措施孔、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的。19.掘进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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