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龙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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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预算说明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一、 部门主要职责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受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公众利益的工程质量监督行为。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列入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下表: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财政核拨211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8年,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任务是:

2、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三年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落实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控主体责任。(二)全面实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四)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五)推进绿色文明施工。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入预算为200.92万元,比上年减少3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综合管理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92万元,基

3、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0.92万元,比上年减少37.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14.1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92万元,比上年减少3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综合管理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一)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人员经费支出146.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性支出。(二)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公用经费支出14.16万元

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桩基、材料抽检等经费支出。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92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14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公用经费1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

5、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龙海

6、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底,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龙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0万元。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

7、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

8、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9、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3-11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3-1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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