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第五章节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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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筹划,2004年四川省精品课程,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 第二节 收入与收益的控制 第三节 资产的税务筹划 第四节 涉税合同的筹划 第五节 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 第六节 企业购销方式的税收安排 第七节 运费的税收筹划,第五章 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本章要点: 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主要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对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的调整,其重点是成本费用调整法和收入控制法。在此基础上通过资产、涉税合同的税收筹划、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企业购销活动的安排和运费的筹划等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税收筹划设计,以达到避免税收风险,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第五章 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第一节 重

2、组兼并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成本费用筹划法是指通过对成本的各项内容进行合理的调整、组合,使其达到一个最佳的成本值,这个最佳的成本值可以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从而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的目的。成本费用调整法应该根据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适当的处理。决非是违反财会制度的乱摊成本,乱计费用。,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需要指出的是,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动,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

3、售价法等。存货的计价方法不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存货计价法的运用,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1、存货计价对企业损益的计算有直接影响。表现在(1)期末存货如果计价(估价)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2)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3)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4)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高,当期收益可能因此而减少。 2、存货计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数额计算有直接影响,包括流动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等项目,都会因存货计价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数额。 3、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缴纳所

4、得税的数额有一定的影响。因为不同的计价方法,对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从而影响企业当期应纳税利润数额的确定。,【案例5-1】: A企业在2005年先后进货两批,数量相同,进价分别为400万元和600万元。2005年和2006年各出售一半,售价均为1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下,销售成本、所得税和净利润的计算见表5-1。 表5-1 加权平均法与先进先出法对税收的影响 单位:万元,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各项数据的两年合计相等,但不同计价方法对不同年份的数据产生了影响。2005年度企业应纳所得

5、税额在加权平均法下为165万元,在先进先出法下为198万元。可见,在存货的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的时候,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存货计价,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水平和库存存货的价值,从而导致当期多交所得税;而采用加权平均法,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应支付的所得税也就相应减少,同时,能使企业以较少的资金占用较大数量的存货。 因此,企业利用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应与经济趋势的预测相结合,因为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便不能随意更改,如确实需改变,应在一个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只有事先预测经济的趋势,特别是存货价格的变化趋势,才能选用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二 、折旧

6、计算法的运用 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一项非付现费用,在会计是一项支出,而在资金上看是收入,所以利用折旧额的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具备双重的好处。固定资产折旧的筹划主要的着手点为: (一)折旧年份的确定: 从一般的意义上看,折旧年份越短,则年折旧额就越大,从而利润越低,应纳所得税额就越小,因此,税法专就各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份进行了规定。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企业不一定采用最小的纳税年份最合算。如企业适用减免税期间,可能采用较长的折旧年份更有利。,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案例5-2】: 某企业有一辆价值为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值的4%计,估计可以使用8年,按税法规定,也可以采用6年折旧,按

7、照直线折旧法,每年折旧额为: 按8年折旧:500000(1-4%)8=60000元 按6年折旧:500000(1-4%)8=80000元 如果该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且该企业在盈利的第一年购买车辆,该企业利润(含折旧)和年产量见表5-2:,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表5-2 某企业不同折旧年限的税负比较 单位:万元,(二)折旧方法的筹划: 【案例5-3】: 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80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使用年限5年。该企业利润(含折旧)和年产量见表5-3: 表5-3 某企业利润与年产量表,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分别用直线折旧法、产量法、双

8、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的应纳所得税额(表5-4),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表5-4 某企业不同折旧方法的税负比较,利用现值计算的方法,假定折现率为10%,四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现值为: 直线折旧法现值=36503.6 产量法现值=36231.5 双倍余额递减法现值=34892.1 年数总和法现值=35145 可见,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低,以下依次是年数总和法、产量法、直线折旧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两类,即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其中,直线法又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工作时间法等方法;加速折旧法主要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两种基本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

9、一经确定,应保持前后期一致,不能随意更改。通常,采用加速折旧对所得税的缴纳可起推迟作用,而企业主要是利用这一点进行税收筹划的。,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三、费用分摊法 费用分摊方法的不同,会扩大或缩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总额,从而影响利润和企业的税额负,在利用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和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实现费用的最小支付;二是在摊入成本费用时怎样合法合理地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的费用种类很多,按大类可分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这样三类,各类费用又包括很多内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体地选用费用分摊法来调整当期的损益,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一)充分

10、预计应由本期负担而在以后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预提费用,并分摊计入各期成本。把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尽可能全面的计入本期的成本,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抵销当期利润,降低当期税负的目的。 (二)对于那些数额较小的,在本期发生而在以后各期受益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尽量不通过待摊费用核算,这样,可以达到延迟税负的目的。 (三)在税法和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设立各种准备金制度,按照一定标准预提各种准备金计入费用,从而可达到抵销当期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实现延迟纳税。 (四)尽量缩短各种待摊费用分摊计入成本的期限和各种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分摊计入费用的期限,可以达到延迟企业税负的目的。,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

11、,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分析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的筹划方式。 1、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税收筹划 目前,许多企业的广告费,借款利息等项目经常发生超过税法扣除标准的现象,导致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重了企业税负。如何通过筹划尽可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很多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这方面的筹划,必须准确掌握税法的有关规定。,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若干扣除项目,例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利息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对限额扣除项目的筹划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本着历行节约的原则

12、,应注意节约开支。 企业每年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事先作好预算,除了考虑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要兼顾税前扣除额的限制。,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2)企业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不利。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13、,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3)企业应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为适应特殊行业或企业的需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以下简称通知”)适当放宽了部分行业的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通知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合法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

14、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21号)进一步规定: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业务宣传费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质的业务宣传费用,包括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等。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其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永远不得扣除。 广告费属于时间性差异,而业务宣传费属于永久性差异,如果将广告费混入业务宣传费,对企业十分不利。企

15、业应当在“营业费用”中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因为本期没有发生业务宣传费,而故意将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广告费挤入业务宣传费并申报扣除,则属于偷税行为。 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广告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4)对某些限制性费用实行“间接转换”。 为了直观地说明筹划方法,现举例说明。 【案例5-4】: 某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人均月工资1550元,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当年度向职工集资

16、人均10000元,年利率10%,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7%。当年度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300000元。因为借款利率超过可扣除标准,超支利息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10000(10%-7%)=150000(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4.85万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0万元。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支出?,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如果将职工集资利率降为7%,将降低的利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来解决,那么,职工的个人收入不但没有减少,而且降低了利息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来说,集资利息未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获得全额扣除。 每人每月增加工资额25元,增加后人均月工资达到1575元,仍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将利息费用转移为工资费用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减少了495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减少30000元。,第一节 成本费用的税收调整理,(5)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分摊费用。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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