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课件第九章节-第十二章节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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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 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 一、概述 (一)概念及特点 1.概念:工作时间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法律规定的一昼夜之内工作时数的总和构成标准工作日制度;一周之内工作时数的总和构成标准工作周制度。,2.构成:工作时间作为一个法律范畴,除了包括劳动者实际完成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标准时间之外,还包括基本实现劳动法的其他目的所需要的时间。这些时间包括: (1)生产或工作前从事必要的准备和工作结束时的整理时间; (2)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等待工作任务的时间; (3)参加与工作有直接联系并有法定义务性质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时间; (4)连续

2、性有害于工作健康工作的间歇时间; (5)女职工哺乳往返途中时间、孕期检查时间以及未成年人工作中适当的中间休息时间; (6)法律规定的其它属于计算工作时间的事项。,3.特点 (1)立法目的具有双重性,既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人格发展,又考量生产活动的效率及秩序要求; (2)标准工作日及标准工作周是法定上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低于上限确定工作时间; (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它工时制度,必须依据这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二)工作时间制度立法概况及趋势 1.缩短工作时间已成为一种普遍和长期的趋势; 2.工作时间的缩短不仅仅被看作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

3、一种保护,而且标志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的程度; 3.普遍推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4.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规定。,二、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作用 (一)协调劳动报酬分配比例; (二)促进企业现代化管理; (三)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 (四)调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 三、确定工作时间的依据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高低; (二)劳动者在生理、心理能够承受的限度; (三)人口因素; (四)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社会观念等。,四、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 法律渊源: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4、办法 等。 (一)标准工时 1.概念:标准工时制度,也称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2.我国现行规定: (1)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注意:劳动法的规定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所修正)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注意: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二)计件工时 也称计件工作制,是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劳动法37条) (三)缩短工时制 也称缩短工作制,是指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

5、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条例第4条),(四)其它工时制 劳动法39条、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 1.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办法第4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

6、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工时制度。,办法第5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二节 休息时间

7、制度 一、概念 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 注意:具体内容(教材P193) 二、种类 (一)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二)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三)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日(公休日) (四)法定节日休假时间(法定节假日) 2007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五)探亲假 (六)年休假 2007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七)其它休假 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第三节 加班加点制度 一、概念 职工在法定节日和公休日进行工作,称为加班;超过日标准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称为加点。 二、一般规定 劳动法41条 三、特别规定 劳动法42条,第十章 工资制度 第一节 工

8、资概述 一、概念及基本属性 (一)概念: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定和约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二)基本属性 二、工资分配原则 (一)按劳分配原则; (二)宏观调控原则。 三、我国工资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 一、概述 (一)概念和特点 1.概念: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由所在单位依据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劳动报酬。 2.特征,(二)最低工资与标准工资、基本生活费之间的关系 1.最低工资与基本工资; 2.最低工资与基本生活费。 二、最低工资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三、最低工资的确定

9、 (一)确定原则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 (三)确定程序,(四)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 1.适用的主体范围; 2.适用的时间范围; 3.劳动种类的适用范围。 (五)最低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下列各项费用或收入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第三节 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津贴制度 (一)概念及作用 1.概念:津贴是对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注意:这里的津贴,与事业单位基本

10、工资制度中被称之为“津贴”的获得工资部分不是同一概念。,2.作用:补充、调节 (二)基本内容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休假期间工资 (三)停发工资 (四)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五)学习和培训期间工资,第四节 工资保障制度 一、保障劳动者工资水平的立法 1.工资增长机制 2.最低工资制度 二、保障工资按规定支付的立法 三、严禁非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立法 注意:法律所允许的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第十一章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出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目的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二、立法基础 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四、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立法概况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第二节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基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三、安全卫生标准制度 四、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五、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是指通过立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的制度。 六、安全卫生检查和监督制度,第三节 劳动安全技术规定 第四节 劳动生产卫生规定 第五节 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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