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老年护理用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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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老年护理用床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永敬工政采招201847号 采 购 人: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代 理 人: 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8年11月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四章、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第六章、商务条款第七章、附 件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老年护理用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永敬工政采招201847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老年护理用床采购项目三、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四、项目概况: 序号内容数量交货期技术要求预算价1老年护理用床等1批交货时间根据业主通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0万元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

3、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电动病床)。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谈判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出售谈判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3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系 人:孙主任联系电话:13586612698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浒山街道孙塘南路4号联 系 人:王天赋联系电话/传真:0574-63899806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4、公室联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0574-63989921十二、其他事项:1、标书费用在开标时缴纳。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二、定义(一)“需方”系指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二)“谈判响应方”系指本次谈判的供应商;(三)“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四)“”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合格的谈判响应方详见采购公告四、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1.本项目招标代理

5、费5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 成交供应商在本招标代理公司发出传真通知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五、竞争性谈判报价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应是谈判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二)谈判响应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6、并修改单价。六、谈判保证金1、按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谈判响应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3)谈判响应方相互串通投标,或者谈判响应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未中标的谈判响应方的谈判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4、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七、谈判

7、有效期(一)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二)特殊情况下,需方可与谈判响应方协商延缓谈判响谈判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三)谈判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方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八、谈判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一)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四,提供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有效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可以无本授权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8、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电动病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有效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五);7、最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无完税记录的提供投标方所在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9、 8、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提供投标方所有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0、技术要求对照表(格式见附件六);11、商务条款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七);12、谈判响应方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八);13、谈判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注:复印件均须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注明原件备查部分必须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二)报价文件:1、谈判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2、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二);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格式见附件三);4、投

10、标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九);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十);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十一);7、谈判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以上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二份文件分别装订、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一)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投标须知第八条所叙顺序装订。(二)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谈判响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三)谈判响应方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并标明竞争性谈判编号,谈判响应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书封面

11、格式详见 “第七章附件九”。十、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一)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方可以书面向需方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谈判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二)需方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需方于谈判现场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谈判响应标书。(三)谈判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

12、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谈判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6、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7、标书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8、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9、谈判响应方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10、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

13、要求的。十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如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谈判前三天,送至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需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谈判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十三、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招标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十四、预算价本次竞争性谈判设有预算价:30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五、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参加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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