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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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HCJSWF-1806063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CJSWF-1806063)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高新区健康东街9969号电 话 /传 真:0536-2256757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第二章 采购需求14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34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39第五章评标办法606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 购 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2合同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专户资金(招标控制价为67.39万元)4投标人资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6投标保证金数额:12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网上银行、电汇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其基本帐户缴存和返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09:007答疑及勘察现场勘察现场集合时间:2018年7月10日14:30集合地址: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3、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院内大门东侧注:未参加项目现场勘察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因本项目需投标人考虑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7月10日16: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并电话(0536-2256757)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投标文件份数: 共6份(1正5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09:00地 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志远路交叉口富潍大厦B座612室)份 数:6份(1正5副)本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在开标时需要提交的所有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核用原件和评审时的原件)收取截止时间为201

4、8年7月26日09:009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09:00地 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志远路交叉口富潍大厦B座612室)10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按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按时提出。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设备、服务要求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应在答疑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设备、服务要求无任何异议。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5、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一、总则1、项目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2、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对投标人的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递交以下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审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投标。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

6、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2中标人须承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第四章 投标相关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

7、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评标过程中,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解答,应按前附表第7项要求,在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招标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并通过邮件或自行领取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开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因未及时查阅补充通知造成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3补

8、充通知须报招标人核准。三、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价格8.1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漏报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8.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设备、安装、调试、运输、包装、劳务、管理、保险、招标代理费、质保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备选报价。8.3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编制,为了便于查看,投标文件请编写目录和页码)投标函开

9、标一览表(放在投标文件第一页。开标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密封交代理机构)报价明细表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合同的复印件实施方案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信用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页

10、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投标人保证金退付表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10.2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书面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1、投标保证金11.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11.2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将汇款凭证、投标人保证金退付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11、可证复印件发至邮箱。投标保证金币种限于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中的一种:网上银行、电汇,不得以现金交纳。投标人如果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规定开标时间,提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到指定账户,若未到账,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将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编号或名称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其基本帐户缴存和返还。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账号:3770050860180100588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评标委员会会视为投

12、标人相互串通,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1.3为保证投标保证金能及时退还,投标人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账户信息表一份(格式附后)。账户信息表要求为原件,格式清晰、准确并盖有全套印鉴,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项目名称、保证金交纳金额、联系电话、联系人及汇款时间。(从基本帐户汇出,账户信息表中的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与开户许可证上的信息一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户 名:山

13、东经贸职业学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潍坊市和平路支行 账 号:3770050800180002196581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11.5中标人有下列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2.1投标人按本须知要求编制投标书。编制份数为前附表所述的份数,应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

14、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分别密封或密封一起均可),并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等,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12.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3、投标时限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拒收。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六、开标15、开标15.1采购人出席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标志和密封进行检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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