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空气净化设备招标文件-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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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货物类类) 第一册第一册 山东省山东省人民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一八八年年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2 一、 总则 2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三、 响应文件 4 四、 磋商保证金 8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9 六、 串通报价 9 七、 公开报价 10 八、 评审步骤和要求 10 九、 履约保证金 13 十、 公证费/见证费 13 十一、 签订合同 14 十二、 处罚、 询问、 质疑 14 十三、 保密和披露 16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17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四部分 附件 46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2、 供应商供应商须知须知 一、一、 总则总则 1. 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中所述服务的采购。 2. 2. 定义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 。 2.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3 “货物”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 “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6 “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3. 合格合格供应商供应商的条件的条件 3.1 具有本

3、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 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 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 3.

4、4 具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资质条件。 3.5 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6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须登录“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完 成网上报名才视为正式报名。 3.7 供应商以本文件第 14 条的方式按时足额交纳报价保证金。 3.8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与,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 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协议书” ,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 确定其中一方为全权

5、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采购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参与,联合 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 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 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报价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 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3)由不

6、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报价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 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 确定。 4)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 缺乏, 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 示的法律效力, 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 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政

7、府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 报价。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 3.9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3.10 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以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自愿原则进 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可以在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修改、删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 止后没有删除的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但无故不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将按照本文 件 33 条第 9)项的规定冻结用户名,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项目。 4.4. 报价报价费用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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