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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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第 1 页页 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52SCG2016052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162016 年年 1111 月月 2222 日日 2 第第 2 页页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第 3 页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委托,对汕头市 反

2、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 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837,654.89 元(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 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3、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 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 盖公章) 。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 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第第 4 页页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4、(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 3.投标人须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所投激光云台摄像机、卡口抓拍摄像机、高清视频解码器、网 络控制键盘、高清高速智能球机、监控管理平台系统、流媒体管理模块、网络存 储服务器、 LCD单元拼接单元、拼接控制单元、控制主机(台式计算机)的厂家或 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项目中的液晶电视机、控制主机(台式计算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 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 期) ”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须提供有效

5、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 果告知函 (原件) (根据汕检会 【2013】1号文规定) (原件必须 装订在投标文件正 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加盖公章)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注 9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 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 11 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 11 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

6、进行报名: 5 第第 5 页页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带报名函到汕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 11 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 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 十、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 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止) ,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 件的内容

7、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 11 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一、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 11 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8988662 传真:0754-88271237 联系地址:汕头

8、市跃进路 28 号 6 第第 6 页页 邮编:515000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11 月 22 日 7 第第 7 页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 一、一、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项目基本信息、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见附件。 2.基本要求:满足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服务要求:提供上门售后服务。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1.供货要求:一次性到货。供应商须将所有货物以原厂家包装运送至安装地点, 由采购人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包装后方可启封、调试。 2.经验要求: 2014年以来的同

9、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项目预算:人民币2,837,654.89元。 4.报价要求: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 5.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用户验收。 6.质保期(服务期):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国家另有规定或者 有行业标准的, 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行业标准执行)。 7.验收要求: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如供货与报价所述配置不符,采购人有权利拒 收货物。 8.售后服务: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一年质保期,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一小时内作 出响应,并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理,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

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项目验收通过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66%,质保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 4%余款。 8 第第 8 页页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一、说一、说 明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汕头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2.2“监管部门”是指:汕头市财政局。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4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

11、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其享有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在知识产权 方面的权利,招标过程及货物使用过程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 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应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货物的 使用被禁止,投标人应自

12、行承担费用并承担替换或修改,使之不再构成侵 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并向有关各方赔偿由此所 9 第第 9 页页 致的经济损失。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2.7 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2.7.1 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7.2 中小企业依据 2.7.1 规定的

13、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后) 。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激光云台摄像机、卡 口抓拍摄像机、高清视频解码器、网络控制键盘、高清高速智能球机、监控 管理平台系统、流媒体管理模块、网络存储服务器、LCD单元拼接单元、拼接 控制单元、控制主机(台式计算机)。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 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 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

14、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 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集成、调试、技术支持、培训 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 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 第第 10 页页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

15、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十五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 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

16、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 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 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 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 11 第第 11 页页 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 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 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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