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补充性水文地质调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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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淄博市刘征水源地补充性水文地质调查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LR-2018-132 采 购 人:山东省地质调查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一八年八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参考)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第六部分 附 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就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淄博市刘征水源地补充性水文地质调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1、 招 标 人:山东省地质调查院2、 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淄博市刘征水源地补充性水文地质调查项目三、项目编号

2、:SDLR-2018-132四、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服务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包抽水试验前期工程准备及电力工程等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包C:投标人具有采购本项目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4、包A、B、D、E、F:投标人须有相应工作经验及科研水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3、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7、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8 月 21日上午8:30分至2018年 8 月27 日下午16:3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北楼1103室,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包(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

4、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北楼1103室,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8、 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 9 月 12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北楼1103室,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9、 1.采购人:山东省地质调查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590052.采购代理机构:

5、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郭工联系电话:15168885216 邮箱: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招标人系指 山东省地质调查院 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第六部分 附件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

6、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发电子邮件至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6.2 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6.4

7、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编制7.语言及计量单位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

8、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7.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8. 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8.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申请及声明(附件一)8.2 资格证明文件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

9、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附件);4)投标保证金截图凭证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5)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 :1)-5)项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原件;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

10、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3 投标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8.4 技术文件(1)对项目的理解及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方案说明包括工作范围及内容、工作依据、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措施、工作制度等);(2)对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3)对项目工作安排及进度计划;(4)质量保证措施;(5)工期保证措施;(6)服务保证措施;(7)具体实物工作量;(8)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9)项目报价分析;(10)合理化建议;(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技术偏离表(附件)。8.5 商务文件(1)投

11、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来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一览表(附有关证明材料)(附件);(3)项目负责人情况(包括技术水平、主要业绩经验和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4)项目团队人员的投入情况(包括人力资源和组织架构、人员数量、资质、奖励及技术水平等);(5)商务偏差表(附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9. 投标报价9.1 本次报价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各包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施工费、材料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

12、费等所有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9.2投标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9.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10.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10.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胶状成册,并在首

13、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投标结束后留存备查。投标人报多包的,按包号分别胶装成册。10.2 投标人应准备 五 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 四 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三 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投标人应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报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效投标处理。10.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文件签署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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