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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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J2016-0064 网址:x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CJ2016-0064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6月15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报价特别注意事项一、 参加报价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预存工本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工本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报名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二、 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2、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谈判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四、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完整上传响应文件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且取得回执。本中心恕不接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五、 对收取谈判保证金的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到账后须登录银行网页将谈判保证金绑定本项目,方为完成谈判保证金交纳程序。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并绑定。六、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

3、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七、 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理由。 八、 对可接受分公司报价的项目,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九、 谈判小组评审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十、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报名提交

4、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谈判文件为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CJ2016-0064(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02072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1.用途:业务2.数量:1项;3.

5、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系统开发服务;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二)供应商2013年以来需具备至少1个合同金额80万元(含)以上的软件开发类项目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谈判文件的公示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3日。四、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6月27日 23:59(二)报名方法:1.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在本公

6、告附件内下载);2.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服务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3.交纳谈判文件工本费,为150元/套(具体交纳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内下载。五、踏勘现场、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注:答疑会纪要文件(如有)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一)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二)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6月15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6月28日 8:30(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 8:30(四)首次响应文件

7、解密时间:2016年6月28日 8:30至2016年6月28日 9:30(五)公布首次报价结果时间:2016年6月28日 9:30(六)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开标室。请供应商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参与谈判。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 联 系 人:徐水云 联系电话:(020)85553294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8、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0 传真:(020)28866414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13.政府采购招标部(采购文件咨询):和志毅 (020)288664154.政府采购交易部(项目开标、评审咨询):(020)28866425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3再转2、x5、x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6.政府采购审核部(质疑受理):(020)288

9、66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5日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或被拒绝。一、 名词解释(一)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二)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

10、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三) 谈判供应商:是指从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四) 谈判文件:是指包括谈判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五)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文件。(六)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八) 采购信息

11、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二、 报价的费用(一)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二)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代理服务费,收款银行帐号以成交公告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三) 代理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标准,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表:采购额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额100万元1.2%1.2%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0.88%0.64%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0.64%0.36%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0.4%0.2%5000

12、万元采购额1亿元0.2%0.08%1亿元采购额5亿元0.04%0.04%5亿元采购额10亿元0.028%0.028%注:本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三、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一)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交易中心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二) 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报名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谈判文件制作响应

13、文件。(四)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 关于联合体报价对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项目:(一)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供应商的身份进行报价及谈判。联合体报价的,供应商录入报价信息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二)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

14、定条件。(三)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四) 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报价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15、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五、 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六、 关于分公司报价对可接受分公司报价的项目,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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