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天河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租赁(第一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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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项目编号:CD2016-0100 网址:x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项目编号:CD2016-0100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元岗街天源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租赁(第一期)采购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10月14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元岗街天源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租赁(第一期)采购项目协商邀请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穗天财函2016271号文的批复,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广州维邦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供

2、应商”)进行协商。本项目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公告期间只有广州维邦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元岗街天源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租赁(第一期)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CD2016-0100(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53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 元岗街天源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租赁(第一期)。二、报名及购买协商文件(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邀请之时起至20

3、16年10月24日 23:59 (二)获取协商文件方式:自行在本公告附件内下(三)报名方法:1.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2.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服务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3.交纳协商文件工本费,为150元/套(具体交纳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三、递交响应文件(一)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4日邀请之时起至2016年10月25日 9:00(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16年10月25日 9:00至2016年10月25日 10:00(四)协商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0:00

4、(五)请供应商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参与协商。(六)协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四、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600号元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林文格 联系电话:(020)37080769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对外办公时间:

5、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0 传真:(020)28866414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13.政府采购招标部(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 (020)288662884.政府采购交易部(项目开标、评审咨询):(020)28866425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3再转2、x5、x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6.政府采购审核部(质疑受理):(020)28866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10月14日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协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

6、真阅读协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供应商没有按照协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协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或被拒绝。一、 名词解释(一)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协商文件,对协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二)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 ,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三) 供应商:是指从交易

7、中心购买协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四) 协商文件:是指包括协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五)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文件。(六)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八)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二、 协商文件

8、的澄清修改(一)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交易中心可对协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理解协商文件的修改,交易中心可酌情推迟报价时间。(二) 更正文件为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三) 如更正文件有重新发布电子协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协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三、 报价的费用(一) 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二) 成交供应商在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代理服务费(如第二章采购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收款银行帐号以成交结果公告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三) 代理服务费根

9、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标准,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表:采购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备注采购额100万元1.2%1.2%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0.88%0.64%0.56%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0.64%0.36%0.44%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0.4%0.2%0.28%5000万元采购额10000万元0.2%0.08%0.16%10000万元采购额100000万元0.04%0.04%0.04%100000万元采购额0.008%0.008%0.008%注:本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四) 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凭CA数

10、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交纳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交纳代理服务费:1. 网上交纳(推荐):成交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缴费管理”,选定交费项目,使用银行借记卡进行网上支付。2. 汇款交纳:成交供应商将代理服务费汇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费指定账户(如下所示)后,将汇款信息(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名称、交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手机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JYZXSFZYQQ.COM。交易中心凭邮件信息办理确认收费。3. 现场交费:成交供应商可到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专窗办理交费手续,然后到业务窗口提交缴款单(原

11、件)、交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手机号办理确认收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费指定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注:成交供应商在交费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成交供应商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陆发票通网站“”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四、 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自递交时间起90天。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报价将会被拒绝;供应商同

12、意延期的其权利与义务也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五、 响应文件的制作(一) 响应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 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三)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报价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四) 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五) 供应商须对协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六) 供应商

13、要按协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协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七)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交易中心之间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八) 供应商按协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14、财政部门。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解密(一) 供应商应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在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报名。(二)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三) 首次报价开标时间前,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且取得回执。上传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供应商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四) 供应商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五)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15、六) 开标时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交易中心允许供应商再次递交,并酌情顺延协商时间。1. 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或加密失败的;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3.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七、 质疑与投诉(一) 供应商认为协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 对协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协商文件之日或者协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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