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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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0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 科研设备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000200802000400SDGP370000200802000400) 招 标 文 件 (E、F 包) 采 购 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9969 号 电 话: (0536)8889360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2 - 目目 录录

2、第一章 投标须知3 第二章 采购需求06 第三章 技术方案及参数0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6 第五章 开标一览表30 第六章 投标相关格式33 第七章 评标办法46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3 -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0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 采 购 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2 合同名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合同 3 资金来源:财政专户资金 4 投

3、标人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生产或销售相关 产品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 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日历日) 6 投标保证金数额:E 包 00000 元、F 包 30000 元 方 式:电汇或网上银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截止 2008 年 02 月 4 日 9:00 7 书面答疑(逾期不再受理) 截至时间:2008年00月06日9:00;邮箱: 投标人如果有问题,请在截至时间之前将问题传至本邮箱,并电话通知查收。 联系电话:0536-8889360 8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可提前 40 分钟递交) 截止时间:2008 年 02 月 4 日 9:0

4、0 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9969 号富潍大厦 B 座 6 楼) 份数:0 正 5 副 样品递交 截止时间:2008 年 02 月 4 日 9:00 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9969 号富潍大厦 B 座 6 楼) 本文件中规定的,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所有原件 (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核用原件和评审时 得分的原件)收取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02 月 4 日 9:00 9 开标 时间:2008 年 02 月 4 日 9:00 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9969 号富潍大厦 B 座 6 楼) 00 评标

5、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4 - 备注: 0、投标人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 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按前附表第 7 项的规定按时提出, 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 件中所列的技术参数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 也应在招标答疑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技术参数无任何异议。 2、招标期间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代理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 为准。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招标资料

6、,无权参加投标。 3、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 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 加盖了公章,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一、综合说明一、综合说明 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2、投标人的要求及投标费用的规定 2.0 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接受投标资格审查,没有提供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无效。 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

7、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 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 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投标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5 - 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 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随身携 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

8、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3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非由招标代理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权参加投标。 2.4 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费,E 包 2500 元、F 包 7500 元。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包括下列记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技术方案及参数 第四章 合同协议条款 第五章 开标一览表 第六章 投标相关格式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格式 等,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

9、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6 -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第 7 项要 求,在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下 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招标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解 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0 在投标日期截止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 文件。 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 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都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资料三、投标资料 开标一览表(放在

10、投标文件第一页。开标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编 制到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密封交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报价明细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详细介绍资料(包括图片) 、设备产品彩页、检测报告、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给采购人处的备品备件明细表 近年来(2006 年至今)同类项目一览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 小微企业声明(如果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7 - 信用承诺书

11、,以及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投标人承诺的其它优惠条件等 7、投标保证金 7.0 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 6 项规定的数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 帐,视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

12、, 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至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币种限于人民币。各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请立即将保证 金汇款证明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至邮箱 , 并电 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联系电话:0536-8889360。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户信息:投标保证金递交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 账号:账号:09000020900097620900002090009762 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

13、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8 - 绝。 7.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无息) 。 7.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8、招标答疑 8.0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标的物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 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 论概不负责。 8.2 投标人提出的投标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或按

14、照本须 知第 7 条的规定送达代理机构。 8.3 招标答疑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本须知第 3 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 7 条的规 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9、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所列的日历日 内有效。 00、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招标文件(E、F 包) SDGP370000200802000400 - 9 - 数的“副本” ,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 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15、以正本为准。 00、投标文件的签署 00.0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由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代 理人)印鉴。 00.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中必 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0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02.0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包封内(密封在一起 或分别密封均可) ,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 02.2 包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 开封字样。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 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02.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 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03、投标时限: 03.0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 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03.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投 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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