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项目技术评审和综合验收工作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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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馨提示1. 本项目所采用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2.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3.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投标资料、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4.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要求提交。5.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6.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7.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的速度。8. 为了提高

2、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10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 标 邀 请 函投 标 邀 请 函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政务项目技术评审和综合验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

3、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69CZS7A0567,采购申请表编号:工贸(16)0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政务项目技术评审和综合验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评审和综合验收工作服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1、供应商须在2017年3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14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4、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2.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2.2近3个月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3近3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

5、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发布时间之后);4. 投标人须提供其信用报告复印件或信用记录网页。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或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如人民银行)或各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并获取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在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

6、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15时00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15时00分。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3月 8日至2017年3月14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 联系人:宫

7、先生 联系电话:18938759659 传真:0760-88328256 邮编:52840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61961 传真:0760-88383654 邮编:52840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宫先生 联系电话:18938759659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赵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61961,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3月7日第二部分用 户 需 求 书一、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技术审查市

8、场化改革方案,延续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技术性审查和程序性审批相分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承接项目技术性审查作用,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政务项目提供技术评审和综合验收工作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二、项目要求根据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工作。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在服务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提供技术审查服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再承接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政府信息化项目或相关咨询业务,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投标活动。(一) 技术审查服务准则以“

9、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提供技术审查服务。具体应做到:1、 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组织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专家依法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对技术审查过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 独立完成技术审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技术审查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对于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专家以外有关专家完成技术审查工作的,须事先征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并且组织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完成的技术审查工作量不应低于60%。3、 做好方案和资料的内容保密工作。未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被审查项目的内容。4、 对技术审查工

10、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5、 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文档管理办法,健全技术审查意见的内部复核机制。6、 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审查任务,应及时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并说明原因。7、 在技术审查的工作范围内,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8、 对因自身严重过失或故意而导致不实或虚假的技术审查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 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职称。2、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工作匹配的信息化专业知识或经验。3、投入人员必须常驻在中山,且是全职为本项目工作。中标后,中标人需将相

11、关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更换。(三) 技术审查工作原则为了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技术审查项目能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在依据电子政务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建设方案的评审意见或综合验收的验收意见)进行项目技术审查时,工作原则包括:1、完整性:技术审查报告必须是完整的,对项目及技术文档(建设方案或验收文档,下同)总体情况进行评估,提供可靠评估依据,提供技术审查结论和建议。2、系统性:技术审查报告必须是系统的,需要考虑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考虑哪些是已建成的,哪些数据可实现共享的,哪些是需要进一步优化的。3、专业性:技术审查报告严格评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依据、定额、取费的合理性,避免项目建设风险和漏洞,提出规避建议。(四) 技术审查要求技术审查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需符合中山市政务信息化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山电子政务云、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政策要求。技术审查服务商可以建议中山市各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供对项目建设方案初步审核意见。具体要求包括:1、按照国家以及中山市对项目建设方案、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方案的标准规范及编制要求,对技术文档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和意见;2、依据中山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基本原则、方法以及编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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