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和安置还房PPP项目设计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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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您检查 (招标文件共48页)招标编号:JYCG2017-461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放生坝片区市政工程和安置还房PPP项目设计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中国四川省简阳市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同印制二一七年十一月2目 录目 录 1-1第一章 投标邀请 2-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21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33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和相关证明材料 34-34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5-35第六章 评标办法 36-47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46-48第一章 投标邀请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2、服务中心受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拟对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放生坝片区市政工程和安置还房PPP项目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一次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及分包号:JYCG2017-461 分包号:第1包。二、招标项目: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放生坝片区市政工程和安置还房PPP项目设计采购。三、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体要求以第四章的约定为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或路径: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9:00点起至2017年12月7日17:00点之前,2、报名方式:请潜在投标人直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附件”栏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手册,按照相关要求报名。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0日13:30(北京

4、时间)统一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 址:简阳市简城街道办正中街88号联 系 人: 汪先生联系电话:13118409988采购代理机构: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办公地址及交通示意图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余金 联系电话:028-27028359传 真:0

5、28-27028962 电子邮箱:1269080598QQ.COM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8-2722051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191000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191000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

6、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7、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

9、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0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4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投标

10、保证金金 额:380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潜在投标人直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附件”栏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手册,按照相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缴纳账号: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手册获取的虚拟账号。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17:00点之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7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余金 联系电话:028-270283598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余金 联系电话:028-270283599中标通知书领

11、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三科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唐勇。联系电话:02826309196。10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联系人:余金。联系电话:028-27028359。地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 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邮编:641400。1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对于采

12、购结果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答复。联系人:余金。联系电话:028-27028359地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 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邮编:6414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及方式1、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节假日不休息)。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网上下载的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节假日不休息)。3、

13、所有质疑书必须现场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拒绝受理电子邮件和传真件。4、质疑书格式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格式一:质疑书。1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7224330。地址:简阳市东城新区行政办公区三号楼三楼。邮编:641400。1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备案。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14、.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或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了招标文件(具体以采购公告为准)。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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