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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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邛崃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5101832018000080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18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2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2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47第七章 评标办法50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2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委托,拟对“邛崃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5101832018000080二、招标项目:邛崃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第1包:有机肥,50万元;第2包: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15万元。(详见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

3、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有机肥料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有机肥料登记证(第1包适用)。2.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招标文件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8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

4、,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包(现金支付,招标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标书售卖费用在开标现场收取)。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邛崃市凤凰大道1

5、6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地 址:邛崃市善政街57号;联 系 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8-88771263。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联 系 人:邱先生、何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36、8828、88162018年3月21日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采购文件编号51018320180000805招标文件编制由采购人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7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第1包:50万元;第2包:1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第1包:50万元;第2包: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7、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8、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

10、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12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

11、知。1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8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第一包:8000元;第二包:2000元。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银行对公账户转账、电汇、网上银行一次性足额提交,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1、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收款单位: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行:成都银行邛崃支行银行账号:投标人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12、易云平台系统(http:/ 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受益人为采购人,银行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的有效期(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30日)、银行担保的内容(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函时还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可打印)交易中心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收到采购人要求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项目废标或采购

13、任务取消的,在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供应商的保证金。19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20招标文件、开评标工作咨询咨询联 系 人:邱先生、何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36、8828、88162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5045522-8002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22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4、联 系 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362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5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6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2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定额(人民币):第一包:9000元;第二包: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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