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治理环卫作业和垃圾集中清运市场化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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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蒲政采招201811号蒲江县复兴乡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市场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蒲江)蒲江县复兴乡人民政府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2018年5月6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8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9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31第七章 评标办法33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40第一章 投标邀请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复兴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蒲江县复兴乡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

2、集中清运市场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蒲政采招201811号。二、招标项目:蒲江县复兴乡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市场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三、用款计划表编号:0000939。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2018年5

3、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在网上下载(http:/)。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不得参与投标);(二)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29日上午9:30至10:00。(二)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开标地点。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4楼(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

4、室)。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 购 人:复兴乡人民政府地 址:蒲江县复兴乡河北街152号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8681241采购代理机构: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4楼邮 编:611630联 系 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606008传 真:88606008电子邮件:十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蒲江县财政局: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73号联系人:袁老师电 话:028-8855519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49.7716万元/2

5、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49.7716万元/2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6、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7、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4投标保证金一、金额:3万元。二、交纳方式:银行转账说明:不接受现金现场交纳或现金存入银行的方式交纳。三、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一)收款账户户名: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投标人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系统(http:/ 联系电话:8868124

8、1。7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556261。8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到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科领取中标通知书。联 系 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606008。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4楼。9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 系 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8681241。地 址:蒲江县复兴乡河北街152号。邮 编:611630。10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注:采购人

9、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联系人:赵老师(采购人)、胡老师(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8681241(采购人)、88606008(代理机构)。地址:蒲江县复兴乡河北街152号(采购人)、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4楼(代理机构)。邮编:61163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1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8-88555192。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

10、椤路73号。邮编:611630。1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备案。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复兴乡人民政府。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11、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

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

13、、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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