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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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制度第1章 环境保护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二局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成贵客专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一、 工作体系第二条 环境保护方针: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铁路。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在当地环保水利部门和发包人审批的范围内施工,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

2、护谁恢复”的原则,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做到预防污染、持续改进,环保水保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营造绿色通道。第三条 环保目标: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噪声、振动和扬尘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到环保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第四条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组长:黄勇,成员:朱源、唐佳俊、徐洪强、张昭伟、周顺畅、胡明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3、工程部,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联系人:朱源。负责制定详细的环、水保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出环保问题和解决办法。专业环保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技术方面的工作。第五条 施工环境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和标准;落实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环境保护预报监控系统;保证铁路工程施工所需环境保护经费;宣教生态环境保护法。二、 保护重点第六条 环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治理(项目包括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排放控制;污染源。第七条 防止噪音污染: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动植物和人体损害均较大,为了保护环境,应尽

4、量减少噪音污染,避免夜间作业。对机械设备产生的超分贝噪音利用消音设备减噪。 第八条 防止水污染:施工营地生活废水就近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中,对于含沙量大且浑浊的施工生产废水,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再排放,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第九条 维护生态平衡,避免人为恶化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使全体参建员工充分认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环保意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避免人为恶化环境。保护好铁路沿线的植被、水环境、大气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土壤结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系统。第十条 地表植被的保护

5、: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固定行车路线、便道宽度,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少扰动地表、少破坏地表植被。第十一条 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及油料管理,施工营地设置集中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定期填埋,严禁就地焚烧。对营地生活垃圾(包括施工废弃物)集中装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垃圾拉到设有处理设施的厂处理。油和废油的管理:施工机械维修、油料存放地面硬化,减少油品的跑、冒、滴、漏,所有油罐有明显的标志,在不使用时要密封;严禁随意倾倒含油废水,集中处理。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中,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第十二条

6、 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存放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季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第十三条 冲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渗水、钻孔泥浆污水等含有悬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须采取过滤、沉淀等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第十四条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合理保护植物资源。保护施工沿线的古树和其它珍稀树种,防止对古树造成损伤。第十六条 项目各分部在施工阶段因

7、施工造成的任何污染,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并承担相应责任。三、附 则第十七条本办法属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起执行。第2章 水土保持管理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水土保持的管理,预防项目建设对水土保持造成不良影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土保持主要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3、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4、贵州市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一、 管理体系第三条 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组长:黄勇,成员:朱源、唐佳俊、徐洪强、张昭伟、周顺畅、胡明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主要负责

8、日常事务工作,联系人:胡明阳。负责制定详细的环、水保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出水土问题和解决办法。专业环保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水土技术方面的工作。二、 防治原则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于水土流失的防治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根据工程水土流失的特点、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水土保持采取分区、分期防治:分区: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部分,主要以项目建设区作为重点防治区,其又分为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区、弃土场区及临时工程用地区四个大区。分期:工程建设前期以工程措施为主,因地制宜,辅以

9、生物措施相结合,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后期主要以植物措施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三、主体工程区保护措施第五条 建立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在施工区,按照设计及时完成系统、全面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工程施工严禁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畅通,不得强行改变径流的方向或改沟、改河,保证地表径流的排泄。基础施工的弃土及时运输到指定弃碴场堆放,不得堆弃河滩;开挖山体边坡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工程附近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时,临时堆碴场地和施工污水处理设施与水源的距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临时堆碴场采取设置挡碴墙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水质恶化。

10、施工结束,及时清除水中杂物,作到工完场净,并及时恢复原地貌。四、 弃土场区保护措施第六条 应采取挡土墙、护坡工程以及综合排水工程和土地整治等水土保持措施。设置碴场排水系统,拦碴墙,堆碴后回填表土,表面平整,人工夯实,坡面植物防护,恢复植被。防治弃碴下泄,稳定边坡,恢复和改善土地生产力。五、 临时工程用地区保护措施第七条 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的地表有肥力土壤推至一旁,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至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于今后恢复耕种。根据当地的自然情况,对裸露地除硬覆盖外,还应种植适合地区的长绿植物等美化措施,使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表裸露面尽可能恢复植被。工程建设形成的其它裸露地表,均应绿化栽植

11、,防止产生新增的水土流失源。植物防护措施配置要求土地整治与造林种草措施相结合,对树种选择要做到适地适树,并结合生活及美化要求,可适当选择具有观赏价值的树种,在具体布设上防护林带要合理密植,注意乔、灌、草合理搭配,绿化和美化有机结合,形成综合性保水保土防护体系。第八条 土地复垦:使用临时用地要报经当地国土、水保等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并签定临时用地协议。临时用地要严格按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文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要严格按设计编制的并经省(自治区)国土厅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具

12、体复垦措施为: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施工时,需要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存、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垦区内,或用作路基边坡和护坡网格内以及线路两侧绿化带的覆土改造。取、弃土场土地复垦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在砟场两侧,取弃土工作完成后,利用剥离的熟土进行复垦,并按设计修建土地复垦区的排灌系统。施工便道土地复垦施工便道应利用已有的乡村道路或其它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便道对土地的占用,对能复垦的施工便道进行翻松、平整,利用主体工程表土或周边客土进行复垦。施工场地土地复垦:施工场地选址时,在满足就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周边的闲置场地或未利用地,减少临时工程的占地。施工

13、场地平整时,应先剥离表层土暂存,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完工后,将暂存的表层熟土重新覆盖,用于复耕。六、附则第九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3章 文物保护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施工项目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各分部施工单位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一、 主要职责第三条 项目各分部在开工前应熟悉管段工程文物普查报告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

14、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四条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二、 保护重点第五条 开工前应熟悉管段工程文物普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第六条 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第七条 项目各分部在文物保护区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第8条 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根椐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理。三、 主要方法和措施

15、第九条 项目部工程部应按照设计单位对文物分布和文物保护交底情况向各部交底,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十条 项目部工程部督促各分部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四、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4章 防洪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减少施工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以及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预防事故的思路和办法,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防洪工作以:“全员防洪,科学防洪”为指导思想,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抗洪,最小损失”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二、 防洪防汛内容第三条 主要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改移、“三电”迁改、路基、桥涵、隧道、无砟轨道、站场、大临、配合辅助工程。三、 防洪组织 第四条 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并由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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