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

上传人:yoush****ohua 文档编号:89556177 上传时间:2019-05-27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收集“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篇)3篇1.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四)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3.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4.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5.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6.党支部的成立,一般

3、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7.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8.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9.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10.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11.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

4、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12.村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13.社区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14.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

5、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15.高校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1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17.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

6、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18.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19.流动党员党支部的重点任务: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20.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2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

7、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22.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23.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24.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2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

8、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2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27.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28.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29.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30.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

9、志愿服务等。31.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32.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33.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34.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35.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

10、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36.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37.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38.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39.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40.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41.村

11、、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42.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43.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44.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45.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

12、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46.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47.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48.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49.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50.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

13、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党章党规在我心”知识竞赛提纲(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篇)1.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2.党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

14、、作决策、保落实:(一)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二)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令。(三)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五)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六)加强对本地区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七)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3.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

15、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4.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产生,由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5.党的地方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缺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补选。6.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7.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8.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任免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二分之一。9.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