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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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扩大就业创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行动计划,以产教融合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

2、融合,培养大批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协调统筹,合力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需求导向,优化结构。面向产业和县域发展需求,完善教育资源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产教融合,校企育人。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

3、长效机制。(三)主要目标。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到2020年,统筹推进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明显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将县职教中心建设成为一所高水平职业学校,建成30个实训基地、4个产业急需和骨干特色专业、5个现代学徒制专业。到2025年,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基本完善,建成一批面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教融合示范性特色专业和课程体系,校企合作与协同育人水平进一步

4、提升,协同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二、主要任务(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生态。1.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制造强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把产教融合发展纳入产业发展统筹规划,把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推动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发展、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发展、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提质增效。同步制定产教融合发展政策,落实各项支持要素,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2.探索职教服务产业新路径。充分运用我县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以职

5、业教育“双基地”“双师”“双证”发展为助推器,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县职教中心与乡镇结对帮扶机制。依托桃花源5A级景区,加强XXX等乡镇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职教中心以旅游专业为核心的专业群建设,不断探索职业教育服务XXX地方产业发展的新路径。(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桃花源旅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3.加强产教融合学科建设。根据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参与的学科专业设置评议制度。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及时调整学科专业体系,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对接产

6、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农业、学前教育、畜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集中资源办好我县产业急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重点推进以旅游专业为核心专业的专业群建设。大力支持学前教育、汽修、电子、计算机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社会领域学科专业发展,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推动形成产业发展的产教融合新格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和单位)4.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加快推进

7、教育“放管服”改革,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建设人才需求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行业(产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推动实现跨部门人才供需信息共享,为产教融合供需双向对接提供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信息服务。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将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率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积极推行校企协同育人。(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和单位) (二)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5.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

8、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待条件成熟后,在产权关系明晰的前提下,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办、县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6.深入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实习实训、师培师训、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环节。推行服务外包、创客空间、工作坊等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支持优质企业依托或联合我县职

9、业学校设立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推动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结对发展,鼓励职业学校吸纳引进企业岗位培训课程作为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科学制定并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办等部门和单位)7.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开展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活动,健全学生到企业生产性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本行业企业承担职教学生实习任务,对生产性实习实训学生,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合理的生产性实习报酬,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

10、、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办等部门和单位)8.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学校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引导职业教育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鼓励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深入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完善职业学校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重要内容。职业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和单位)9.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学校购买培训服务,落实企业职工在岗教育

11、培训制度,督促企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将60%以上经费用于一线职工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规定,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支持在岗职工参加我县人力社保局人才短缺专业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10.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规模以

12、上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信用”等组合式激励政策,支持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经济信息委、县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三)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11.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推进职教资源向中小学开放,开展以职业体验、职业认知、生活教育为主的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鼓励建设职业启蒙教师队伍。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将学生职业体验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组织有条件的中小学与职业学校合作开发和实施劳动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鼓励依托职业学校建设

13、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县内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有关内容。(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12.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化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加快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智能化改造,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职业学校招生和企业招工相衔接,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实施,推进学历与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

14、,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和单位)13.强化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畅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推进“双千双师”交流计划,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教师到企业担任兼职工程师或技师,支持职业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制定认证标准和评聘办法。开展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按“放管服”要求及“双师”职称评定办法,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务(职称)申报条件和评聘办法,进一步提高优质职业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提高职业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支持大中型企业

15、与职业学校合作建设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落实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每5年不少于6个月的规定,新入职专业课教师前3年应在企业连续实践6个月以上。设立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支持项目,建好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以提升工程师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促进产学研用合作,打造集继续教育、技术培训、专业竞赛、职称评定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和单位)14.稳步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完善职业学校优秀学生推荐制度,积极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工作。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稳步推进中职高职衔

16、接、中职本科衔接、以服务智能产业为主的专本衔接“3+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段培养、联合培养。(责任单位:县教委)15.深化职业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决策机构,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扩大职业学校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优化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下移管理重心和学术权力。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产教融合管理、协调和服务专门机构。(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16.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规范发展服务组织。鼓励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参与农民工学历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成人社区教育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服务。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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