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89506212 上传时间:2019-05-2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级中学八十六学年度办理甄聘数学科代理教师简章(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106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章經本校106年4月10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一、 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其施行細則、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二、 甄選期程項目初試複試報名(繳費)網路報名106年4月12日(星期三)至4月17日(星期一)15:30止繳費完成後始完成報名作業。報到時間:106年4月29日(星期六)08:00至08:30現場驗證:106年4月29日(星期六)07:50至08:30止試場公告(列印准考證)106年4月21日(星期五)12:00106年4月28日(星期五)12:00甄試106年4月22日(星期六)09:00起請自

2、行列印准考證以參加甄試106年4月29日(星期六)09:00起結果公告106年4月26日(星期三)15:00106年5月1日(星期一)15:00成績複查106年4月27日(星期四)12:00前106年5月2日(星期二)12:00前三、 甄選科別、名額、甄試範圍及版本NO.甄選科別正取名額備取名額複試名額初試甄選範圍及版本複試甄選範圍及版本1數學2412高中三年數學教材(無版本限制)高中一.二年數學教材(無版本限制)2歷史1210高中三年歷史教材(無版本限制)高中三年歷史教材(無版本限制)3輔導1210高中輔導工作內容高中輔導工作內容1、初聘聘期: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2、

3、錄取人員均有擔任行政或導師職務工作之義務。四、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年齡65歲以下(民國41年8月1日以後出生),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並具備下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一) 持有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二) 實習教師:檢附實習教師證書及1068月30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加實習科別為限。(三) 加10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檢附檢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4、書、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6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科別為限。(四) 已取得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並已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刻正申辦複檢中):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報名科之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68月30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正在申辦複檢中之科別為限。(五) 中等學校合格教師擬以尚在辦另一域專長、任教學科加註科目加教師甄選者: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另一任教學科、域專長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專門課程學分表及相關可茲證明文件及106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

5、證書之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辦加科登記科別為限。五、 簡章公告期間及方式:(一) 期間:自106年4月12日(星期三)至4月17日(星期一)止。(二) 方式:網站公告1. 本校網站http:/www.cmgsh.tp.edu.tw/2.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六、 報名日期、繳費、方式及流程(一) 報名及繳費時間:106年4月12日(星期三)起至106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時30分止。(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親自(委託)及通訊報名均不受理。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四、報名資格,並由報名人自行檢核,初試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如有未

6、符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三) 報名流程:1. 進入本校教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 (或由本校首頁之公告連結登入)。2. 登入報名系統,依系統欄位指示填入相關資料,並上傳最近三個月內之2吋正面半身脫帽數位相片檔。3. 列印報名表後,依系統產生之繳費說明完成繳費。請注意:l 完成繳費後始完成線上報名手續。l 經由本校網路報名系統取得個人繳費帳號,1組繳費帳號僅提供1人報考1個科別使用。l 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轉帳手續費需自行負擔),於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l 僅受理ATM轉帳繳款,轉入銀行別請選臺北富邦銀行(銀行代號012),切勿臨櫃繳款。l 繳費完畢,請自行保留

7、轉帳收據或憑證,以備查考。l 每日15:30前完成繳費者,可於次一工作日上午10:00後查詢報名狀態;於15:30以後繳費者,需於再次一工作日方可查詢。 4、完成繳費後,於106年4月21日12:00後,自行於甄選系統列印准考證,憑證參加初試(列印時印表機紙張請設定為橫式)。(四) 諮詢電話:本校人事室(02)2936-8847分機223。七、 甄選方式:分初試、複試二階段進行。(一) 初試:採筆試方式。1. 筆試: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及准考證應考。(1) 時間:106年4月22日(星期六)09:00-11:00開始筆試,逾時20分鐘未到者,不得入場;考試開始未達30分鐘不得離場。(2) 甄

8、試地點:106年4月21日(星期五)12:00於本校網站公告試場,請自行上網查詢2. 初試成績僅作為參加複試之依據,不列入總成績計算。3. 如該科報名人數未超過進入複試人數,則不舉行初試,逕行參加複試。(二) 複試:1. 方式:教學演示及口試(輔導科另加諮商演練),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及准考證應考。2. 時間:請於106年4月29日(星期六)08:00至08:30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有異議,09:00起開始甄試。3. 甄試地點:106年4月28日(星期五)12:00於本校網站公告試場,請自行上網查詢。4. 計分比例:(1) 數學科及歷史科:A. 教學演示:佔60,應試教師報到後

9、以抽籤方式排定順序,演示前20分鐘抽試教題目,試教時間以20分鐘為原則。B. 口試:佔40,內容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及行政管理等,口試時間以20分鐘為原則。(2) 輔導科:A. 教學演示:佔30,應試教師報到後以抽籤方式排定順序,演示前20分鐘抽試教題目,試教時間以20分鐘為原則。B. 諮商演練及口試:諮商演練佔30,口試佔40;諮商演練及口試時間合計以20分鐘為原則。5. 複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並得從缺。(三) 複試驗證時間及方式:1. 時間:106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07:50至08:302. 地點:106年4月28日(星期五)12:00於本校

10、網站公告試場時一併公告之,請自行上網查詢。3. 方式:繳驗證件之正、影本(資料請事先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影本1份留存本校,正本驗畢發還)。(1) 國民身分證。(2) 最高學歷畢(結)業證書。(3) 中等學校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或檢定考試及格證明、修畢中等學校各該科教育學程證明書或實習教師證書)。(4) 切結書。(5) 其他錄取成績相同時得優先錄取之明文件,如身障手冊、特教學分證明等,詳本簡章第七點、(四)、1.之規定。(四) 甄試結果:依複試成績決定錄取順序。1. 初試成績錄取最末1名如有同分者則增額錄取進入複試;複試成績如有同分者錄取順序如下:(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2)原住民族。

11、(3)修習特教3學分以上(僅3學分者免附)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時數54小時以上者。(4)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世界級獎牌。(5)教學演示成績較高者。2. 個人成績請登入本校甄試報名系統查詢。3. 結果公告:依複試成績決定錄取順序,並於本校網站公告。(1) 初試:106年4月26日(星期三)15時。(2) 複試:106年5月1日(星期一)15時。八、 成績複查:申請複查成績核算,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及複印試卷。(一) 申請方式:請檢附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至本校以書面申請成績複查,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二) 申請時間:1. 對初試成績有疑義者,請於106年4月27日

12、12時前申請。2. 對複試成績有疑義者,請於106年5月2日12時前申請。九、 錄取報到:正取人員應於106年5月4日15時前,攜帶(1)現任公立學校離職同意書;(2)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光檢查);(3)身分證;及(4)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十、 附則:(一) 甄試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註銷甄試及錄取資格,倘於聘用後始發現者,並予以解聘:1. 繳驗之證明文件有偽造或不實者。2. 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者。3. 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或不符合該科之教師資格者。4. 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

13、籍未滿10年者。5. 經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後,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二) 錄取教師有義務接受本校安排教學輔導教師輔導,並需配合本校接受相關查證作業。(三) 應屆實習期滿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公費教師,如有意參加甄選,應主動切結於錄取後賠償公費,並放棄原縣市(校)分發,並於當年8月10日前向原師資培育大學償還公費並取得證明,始予聘任。(四) 參加教師甄選經公告經錄取,因服法定役無法報到者,應保留錄取資格。(五)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甄選日程變更者,於本校網站公告,應考人請務必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六) 教育部為準確掌握教師甄選考試及離退之統計資料

14、,根據每年度教師需求情形,規劃研議平衡師資供需重要政策使用。本次報名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僅供教師甄選報名及教育部研訂師資培育政策之用,不做其他用途。(七) 本校申訴電話:02-29368847轉204、209、223。(八) 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於網站公告補充之。切結書立切結書人參加 貴校(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所辦理之106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者應即離職,如在聘期中發現者,並願無條件解聘及繳回已領之薪津,其涉及偽造文書或違反聘約者,願意負相關法律責

15、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且不會要求任何補償,特此切結。一、 未於規定期間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二、 未於規定時間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原服務公立學校離職同意書或其他應提供或繳交之證明文件者。三、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四、 經通知錄取,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經簽約回聘後,未前來應聘者。五、 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六、 拒絕擔任行政職務工作。七、 有教師法第14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八、 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及查閱辦法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此致臺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立切結書人: (簽章)身分證字號:通 訊 處:聯絡電話:中華民國年月日離職同意書(榜示後現職公立教師填寫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