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评估规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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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DZ-200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CodeCode forfor riskrisk AssessmentAssessment ofof geologicalgeological disasterdisaster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2007-发布发布 2007-实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发布 1.1.1.1.2 前 言 本标准为新编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土

2、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 1.1.1.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

3、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 2000) 3 术语、定义和符号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3.1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disaster 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function probably resulting in disaster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

4、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disaster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 不良地质现象 adverse geologic phenomena 地质体已经或正在发生变形破坏的现象。 3.1.5 地质灾害易发区 zone where geological disaster is easy to occur 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3.1.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risk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 滑坡 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

5、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 危岩 dangerous rock 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 崩塌 rock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 泥石流 debris flow 携带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3.1.11 塌岸 bank caving 岸坡在水动力作用下后退的现象。 1.1.1.1.2 3.1.12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 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由岩溶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塌陷;由开采 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开采塌陷。 3.1.13 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

6、nce 区域性的地面下沉现象。 3.1.14 地裂缝 ground crevice 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现象。 3.1.15 采矿地表移动 ground movement resulting from mining 地下采矿造成的地表变形现象。 3.1.16 采矿影响范围 encidence of mining 采矿地表移动涉及的范围。 3.1.17 地质环境 geological environment 岩石圈与水圈、大气圈、生物圈和人类生产生活相互影响的环境。 3.23.2 符号符号 B采矿影响程度的模糊综合评判集; D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指数 i采矿地表移动变形斜率; K采矿影响因素的权重矩阵;

7、 k采矿地表移动变形曲率; ki第i个采矿影响因素的权重; R降水量指数,采矿影响因素的隶属度矩阵; rij第i个采矿影响因素对第j个采矿影响程度的隶属度; Y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 采矿地表移动水平变形。 4 总则总则 4.1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地质灾害种类应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塌岸、地面塌陷(含岩溶 塌陷和开采塌陷) 、地裂缝、地面沉降和采矿地表移动。 4.1.2 评估范围不应小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范围,应视规划、建设和矿山项目的特点及影响范 围、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按下列原则确定: 可能受崩塌、滑坡及塌岸影响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围应包

8、含崩塌、滑坡及塌岸所涉及的范 围;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围宜包含完整的泥石流流域面积;可能受地面塌陷影响 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围应包含初步推测的可能塌陷范围;可能受地裂缝影响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 围应包含地裂缝可能延展的范围;可能受地面沉降影响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围应包含引发该区地面 沉降主控因素所在的范围。 可能受建设工程或采矿活动影响的区域也应包括在评估范围内。 4.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点应是评估区内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 4.1.4 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分别具有下列资料: 规划区范围、规划功能和布局;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拟建物平面布置、功能

9、、整平高程和项目投资。 矿山项目的矿界范围、开采矿层、规模、投资、服务年限和地面保护对象情况。 1.1.1.1.2 4.24.2 评估工作程序评估工作程序 评估工作程序宜按图 1 进行: 4.34.3 评估级别评估级别 4.3.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与规划、建设和矿山项目重要性按表 1 划分为三 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 项目重要性 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重要一级一级二级 较重要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二级三级三级 丘陵山区规划区或矿山面积小于 5km2大于等于 1km2时、平原规划区或矿山面积小于 10km2大 于等于 5km2时,

10、按表 1 划分的评估级别应提高一级;规划区或矿山面积大于等于 5km2时,评估级别应 定为一级。 当拟建线状工程长度小于 50km 大于等于 25km 或非线状工程山区用地面积小于 0.5km2大于等 于 0.1km2时、平原区用地面积小于 1km2大于等于 0.5km2时,按表 1 划分的评估级别应提高一级;当 拟建线状工程长度大于等于 50km 或非线状工程山区用地面积大于等于 0.5km2时、平原区用地面积大 于等于 0.5km2时,评估级别应定为一级。 4.3.2 规划、建设和矿山项目重要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划和建设项目重要性按附录 A 划分,附录 A 未列出的其它项目的重要性应

11、根据相应行业建设工 程设计规模划分表确定,大型为重要,中型为较重要,小型为一般;未列入相应行业建设工程设计规 模划分表的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宜根据其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确定,严重为重要,较严重为较重要,不严 重为一般。 矿山项目重要性由矿山规模和地面保护对象重要性确定,取两者中的较高者,矿山规模大小 按附录 B 确定,地面保护对象中建(构)筑物的重要性按本条第 1 款划分,其它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 图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框图 接受评估委托 资料搜集、现场踏勘 确定评估范围、级别、 编制评估纲要 地质环境调查分析 地质灾害综合分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评估报告 报告送审与汇交 规划、建设和矿

12、山 项目调查分析 1.1.1.1.2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国家煤炭工业局 2000)确定,级保 护等级为重要,级保护等级为较重要,、级保护等级为一般。 4.3.3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应按表 2 划分: 表 2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划分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 判别因素 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中等发育不发育 地形地貌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地质构造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岩土性质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强烈中等强烈不强烈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由复杂向简单推定,不良地质现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两项中任一项首先满 足某较高等级者即

13、为该等级;其余 4 项中有 2 项首先满足某较高等级者即为该等级 4.3.4 丘陵山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划分,宜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丘陵山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划分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 a 判定因素 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地形坡角25251010 岩坡30301515 地 形 地 貌 自 然 陡坡高度 m 土坡151588 土层厚度 m 151588 地 层 岩 性 岩层或土层差异多元组合二元组合岩性单一 岩体结构类型碎裂、散体结构薄厚层状结构 巨厚层状整 体状结构 断裂构造 可见断层;裂隙超过 4 组,间距小于 0.3m 偶见断层或破碎带,有 34 组裂隙,间距多为 0.31.0m 无断层,有

14、02 组裂隙, 间距大于 1.0m 贯通性结构面与斜(边) 坡关系 倾角15且外倾临 空 倾角 158且外倾临空、 倾角15的切向临空、 倾角15的顺向不临空 其他 岩体 结构 与地 质构 造 地震基本烈度 b 地表水对岩土体的影响大中等小 水文及水 文地质 地下水对岩土体的影响大中等小 不良地质现象占用地面积比例%30301515 土质边坡151588 边坡高度 e m 岩质边坡30301010 洞顶围岩厚度与洞跨之比1133 破环 地质 环境 的人 类活 动 d 采空区占用地面积比例 % 30301010 1.1.1.1.2 续表 3 注 1:自然陡坡系指坡角35的自然土坡或坡角60的自然

15、岩坡。 注 2:洞顶围岩厚度不包括强风化层厚度。 注 3:贯通性结构面指岩层层面、岩土界面、断层面及贯通性裂隙。 注 4:用地面积对规划项目是指规划区面积,对建设项目是指建设用地面积,对矿山项目是指采矿影响范 围面积。 注 5:表中采空区占用地面积比例中的采空区系指深厚比小于 200 者。 a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应由复杂向简单推定。除自然陡坡高度、贯通性结构面与斜(边)坡关系、不良地 质现象占用地面积比例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等 4 大项外,其余项中有 5 小项首先满足某较高等级时、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即为该等级。自然陡坡高度、贯通性结构面与斜(边)坡关系、不良地质现象占用地面积 比例、破坏地质

16、环境的人类活动 4 大项中,有任 1 小项首先满足某较高等级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即为该 等级。 b 地震基本烈度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确定。 c 不良地质现象面积含其影响范围面积,影响范围可结合工程类比法确定。对稳定的致灾地质体或已 得到有效治理的致灾地质体,在考虑其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归属时宜降低一个档次。 d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 4 小项中,有任 1 小项首先满足某较高等级时,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 即为该等级。 e 用自然陡坡高度、边坡高度、洞顶围岩厚度或贯通性结构面与斜(边)坡关系决定复杂程度时,当所 影响的面积小于用地面积 10%时,宜降一个档次。已支护的边坡和洞室按表列高度确定复杂程度时,也宜 降一个档次,但小于 10%同时已支护的边坡和洞室只降一档。 f 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划分不考虑洞顶围岩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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