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 工业和信息化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项目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瑞珍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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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学习目标,【知识目标】 掌握增值税的构成要素 掌握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了解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能力目标】 会正确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会正确处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事宜,长江实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代表:李四。纳税人识别号:142325000000123。地址及电话:吕梁市北京路88号,2828215。开户银行及账户:吕梁市工商银行16030058363803366。主要产品:电视机。主要原材料:电子零件。下面就长江实业公司2009年3月份发生的涉税业务如何计算增值税作出说明。 (1)购买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2、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张,情况见表2-1。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认证,并在本期全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运费专用发票4份,金额为20 000元。,表2-1 本期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2)本期有20 000元的外购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负担的税款为3 400元。 (3)本期销售产品并开具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张,情况见表2-2,其中号码00700203、00700226等3张发票因发票形式不符合要求而作废,号码为00700218的发票为红字发票;销售产品并开具普通发票170张,合计金额2 000 000元;销售产品但未开具发票的金额为

3、340 000元。,表2-2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任务: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解读增值税法规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知识,一、解读增值税法规,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

4、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

5、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4)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5)兼营非应税劳务。,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

6、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营业额)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一并征收增值税。,(6)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包括邮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小型张及其他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邮政部门

7、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税法规定的其他项目。,2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3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4增值税的税收优惠,(1)直接减免。享受直接减免的有: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

8、品。,(2)起征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具体规定如下: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 0005 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 5003 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3)增值税的先征后返和即征即退优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纳税人,先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全部或依照一定比例办理退税。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先按规定缴税,再由财政部门或委托部门审批后办理退税手续。,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

9、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

10、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增值税是价外税,应采用不含销项税的销售额按照使用税率计税。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a.折扣销售,b以旧换新。 c还本销售。,d以物易物。,e包装物押金。 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一年为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

11、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以及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第一顺序: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二顺序: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三顺序: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

12、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率为10%。但征收消费税的按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计算。, 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2)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

13、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含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d购进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含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a用于

14、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d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上述各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3)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例2-1】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于17%的税率,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将零售价为2.34万元的儿童服装作为六一儿童节礼物无偿捐赠给某贫困山区小学;当月购入服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15、票注明的税金为36万元;购进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上月购入的账面价值为5万元的衣服被盗。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解析:儿童服装无偿捐赠作视同销售处理;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当月销项税额=(585+2.34)(1+17%)17%=85.34(万元) 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6+1017%517%=36.85(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85.3436.85=48.49(万元),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简易方法计算,即按销售额和规定征收率

16、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销售货物也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自行开具的发票是普通发票,发票上列示的是含税销售额,因此,在计税时需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的进项税额抵扣。 自2004年1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的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4)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例2-2】 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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