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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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 号:AC-158-CA-2017-01 下发日期:2017 年 1 月 19 日 水上机场技术要求 (试行) 水上机场技术要求 (试行) 咨询通告 咨询通告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机 场 司 I 前 言 前 言 为满足国内水上机场发展需要,指导水上机场设计与建设, 在调研借鉴国内外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营经验,参考Seaplane Bases(美国 FAA AC 150/5395-1A)、Water Aerodrome (国际民航组织草案)、Overseas Territories Aviation Requirements:Part 139 Certification of Aerod

2、romes(英 国 Air Safety Support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14)、游 艇码头设计规范(JTS 165-7-2014)等文献,广泛听取国内相 关设计单位、海事管理机构、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 制完成本咨询通告。 由于我国现阶段尚缺乏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营经验, 该技术要 求还需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场管理处(联系人:江幸洧;地址:上海 市长宁区迎宾二路 300 号; 邮编: 200335; 传真: 021-22321474; 电话:021-22321311;电子邮箱:),以便修订 时参考。 本要

3、求共分 10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水上机场 航空资料、水上机场选址、水上设施、岸线设施、岸上设施、目 视助航设施、消防救援设施、障碍物的限制和移除等。 主编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主 编:章亚军 张进英 参编人员:江幸洧 葛春景 张海东 任利民 冯广东 II 包立超 李慧群 裴 照 于芷婧 主 审:黄品立 马志刚 参审人员:高 天 郑 斐 王必鹤 张金石 茹 毅 王继勤 童志华 郭泽弘 李光元 徐蓉正 王海光 何运成 莫 群 周茂军 黄浩然 I 目 录 1 总 则 4 2 术 语 6 3 航空资料 9 4 机场选址 .12 5 水上设施 .19 6 岸

4、线设施 .28 7 岸上设施 .38 8 目视助航设施 .43 9 消防救援设施 .52 10 障碍物的限制和移除 53 附录 A 水上机场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 .55 附录 B 水上飞机基本数据 .56 1 1 总 则 1.1 1.1 为规范水上机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本着安全适用、 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本技术要求。 1.2 1.2 本技术要求主要适用于浮筒型水上飞机使用的水上机 场, 水陆两栖型飞机和船身型水上飞机使用的水上机场可参考使 用。浮筒型水上飞机、水陆两栖型飞机、船身型水上飞机示例分 别参见图 1.2-1、图 1.2-2、图 1.2-3。 图 1.2-1 浮筒型水上飞机 图 1.

5、2-2 水陆两栖型飞机 2 图 1.2-3 船身型水上飞机 1.3 1.3 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指标按拟使用机型中最长基准飞行 场地长度和最大起飞全重确定,划分为 W1、W2、W3、W4,两者 中取其较高要求的指标,见表 1.3。 表 1.3 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指标 飞行场地指标 基准飞行场地长度 (m) 最大起飞全重 (kg) 飞行场地指标 基准飞行场地长度 (m) 最大起飞全重 (kg) W1 800 2730 W2 8001200(不含) 27305700(不含) W3 12001800(不含) 5700 W4 1800 5700 3 2 术 语 2.1 2.1 水上机场(Water Aero

6、drome) 主体部分位于水上,全部或部分用于水上飞机起飞、着陆、 滑行及停泊保障服务的区域, 包含水上运行区和陆上相关建筑物 与设施。 2.2 2.2 水上飞机基准飞行场地长度(Seaplane Reference Field Length) 水上飞机以审定的最大起飞全重,在平均海平面、标准大气 温度、无风、平静水面的条件下起飞所需的最小场地长度。 2.3 2.3 水上运行区(Water Operating Area) 水面上划定的用于水上飞机起飞、着陆、滑行的区域。一般 包括水上跑道、跑道端安全区、水上滑行道、掉头区、锚泊区, 也包括码头停泊区和斜坡道的一部分。 2.4 2.4 水上起降区

7、(Landing and Take Off Area) 供水上飞机起飞或着陆用的水面区域。 2.5 2.5 水上跑道(Water Runway/ Sea Lane) 水面上划定的用于水上飞机沿其长边方向进行起飞与着陆 的固定区域。 注 : 水 上 跑 道 对 应 于 Seaplane Bases ( FAA AC 150/5395-1A)的 sea lane 和Overseas Territories Aviation Requirements:Part 139 Certification of Aerodromes中的 strip,为符合机场的称谓习惯,本技术要求采用“水上跑道” 4 而未采

8、用“航道”一词,以区分船用航道。 2.6 2.6 水上滑行道(Taxi Channel) 供水上飞机在岸线设施和水上跑道之间滑行的通道。 2.7 2.7 掉头区(Turning Basin) 供水上飞机沿岸线设施和在水上跑道末端掉头或机动滑行 的水域。 2.8 2.8 锚泊区(Anchorage Area) 水上飞机通过锚系留方式停泊的区域。 2.9 2.9 系泊浮标(Mooring Buoy) 通过锚索连接在水底固定锚上的浮动标志物。 2.10 2.10 停泊区(Docking Area) 供水上飞机上下乘客、 装卸货物、 加油、 停放或维修的区域, 一般设置有固定或浮动式停靠码头。 2.1

9、1 2.11 岸线设施(Shoreline Facilities) 部分在岸上、部分在水中的设施,包括码头、联系桥、斜坡 道、简易泊位和趸船等。 2.12 2.12 固定式码头(Fixed Dock) 从岸上延伸至水面、以固定脚桩为支撑的平台设施,供水上 飞机上下客、装卸货物、加油和停放。 2.13 2.13 浮动式码头(Floating Dock) 在水面上安装的用于水上飞机上下客和货物装卸的非固定 平台设施。一般由联系桥连接到岸上,可随波浪浮动。 2.14 2.14 联系桥(Gangway) 5 可移动的步行通道, 通常用于连接浮动式码头平台与岸上设 施,供行人上下浮动式码头平台和趸船等。

10、 2.15 2.15 斜坡道(Ramps) 在岸线上设置并延伸至水中的一个有坡度的斜面, 主要供水 上飞机滑入或滑出水面。 2.16 2.16 简易泊位(Slipways) 挖掘岸线形成的用于停泊水上飞机的矩形泊位, 一般用于私 人水上飞机的停泊。 2.17 2.17 趸船(Barge) 一种无动力装置的矩形平底船,锚固在岸上、构筑物上或离 岸锚固在水中,用于水上飞机停泊、上下客和货物装卸。 6 3 航空资料 3.1 航空数据 3.1 航空数据 3.1.1 3.1.1 应当提供与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有关的航空资料,需 要确定的航空数据及其精度要求见附录 A。 3.1.2 3.1.2 水平(大地)基

11、准系统应当采用世界大地测量系统 1984(WGS-84) 。报告的航空地理坐标应当以经、纬度表示, 并采用以 WGS-84 为基准的数据。 3.1.3 3.1.3 垂直基准系统应当采用平均海平面基准。报告的航 空标高(高程)应当以相对于大地水准面的铅垂高表示。 3.2 机场基准点 3.2 机场基准点 3.2.1 3.2.1 水上机场应当设置一个基准点,用于标定水上机场 的地理位置。 3.2.2 3.2.2 机场基准点应当位于水上机场主用跑道的几何中 心。 3.2.3 3.2.3 机场基准点的地理坐标应当加以测定,以度、分、 秒为单位。 3.3 机场标高 3.3 机场标高 3.3.1 3.3.1

12、 水上机场应当确定机场标高,用于标示水上机场飞 行场地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 3.3.2 3.3.2 水上机场位于海域时,机场标高应当采用平均海平 面标高(一般为 0m) 。 7 3.3.3 3.3.3 水上机场位于内河、水库、湖泊时,机场标高应当 采用平均水位标高。 注:注: Water Aerodromes中将水上机场标高定义为“水上 机场的平均海平面” 。机场标高主要反映机场所在地海拔高度, 用于水上跑道长度计算和修正。 3.4 机场基准温度 3.4 机场基准温度 3.4.1 3.4.1 水上机场应当确定一个机场基准温度, 以摄氏度计。 注:注:水上机场的基准温度为一年内最热月(指月平均温

13、度最 高月份)的日最高温度的月平均值,宜取 5 年以上平均值。 3.5 机场设施资料 3.5 机场设施资料 3.5.1 3.5.1 通常应当提供或通报以下水上机场设施资料: (1)机场基准点、机场标高、机场基准温度、磁差; (2)水文条件,包括潮差、流速、流向、水底条件(土质、 石质)等; (3)水上起降区的构型、尺寸、边界坐标; (4)每条跑道的编号、方位(真向和磁向) 、长度、宽度; (5)掉头区的位置和直径; (6)水上滑行道的编号; (7)码头停泊区的泊位数量和适用机型; (8)锚泊区的泊位数量和适用机型; (9)斜坡道的宽度、坡度、材质和适用机型; (10)目视助航设施; 8 (11

14、)空管设施与服务,包括无线电频率、管制服务、气象 服务、情报服务等; (12)地面服务,包括加油、餐饮、住宿、机场联系方式等。 3.5.2 3.5.2 有标识的跑道应当测定每条跑道入口中点和跑道中 心点的地理坐标,用经、纬度表示,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3.5.3 3.5.3 应当测定机场周围重要障碍物的地理坐标,用经、 纬度表示,精确到十分之一秒;并应当提供各障碍物的名称、类 型、顶端标高、标识和障碍灯设置情况。 9 4 机场选址 4.1 选 址 4.1 选 址 水上机场选址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拟使用该机场的飞机型号、数量和性能; (2)周边地区现有的或潜在的障碍物; (3)空域条件及

15、与邻近机场的关系; (4)气象条件,包括风(盛行风、风向、风速等) 、雾、雷 暴日等; (5)水文条件,包括水流方向、水流强度、水深、波浪作 用、潮汐、水底条件等; (6)岸线、水域、已有和规划航道的布局,包括现有各类 船只的活动范围; (7)水上起降区与周边地区规划发展的关系; (8)环境及生态影响,尤其是飞机噪声影响; (9)地面交通条件; (10)公用配套设施条件,包括供水、供电、通信、供油等; (11)鸟击危害。 注:注:水上机场选址示例参见图 4.1,示例说明了水上机场与 周边环境的关系,尤其水上机场与滨水设施及活动的关系,主要 体现在: (1)水上机场场址与城镇商业、工业滨水区紧邻

16、,且有 通往居民区的道路; (2)进近/起飞航路和起落航线不飞越现有 社区; (3) 游艇可以沿西岸航行, 不受水上飞机运行的干扰; (4) 10 开展商业运输活动的水上机场可以建设相关的岸线和岸上设施, 例如供乘客上下机的浮动码头和设在北部的机库设施; (5)一般 地,航运船舶可在铁路、桥梁北部的工业码头区停靠并沿有宽阔 水域的东岸航行。另外,该场址能减少水上机场受水流顺流和常 年盛行北风的影响,且所有的进近和起飞爬升都在水面上进行。 图 4.1 水上机场选址示例 11 4.2 进近起飞航道和跑道方位 4.2 进近起飞航道和跑道方位 4.2.1 4.2.1 进近起飞航道宜位于可用水面上空。 4.2.2 4.2.2 进近起飞航道应当尽量避免水上飞机飞越人口密集 区、居民区、海滩等,必要时可采用曲线爬升或下降程序避开。 4.2.3 4.2.3 进近起飞航道坡度应当满足水上飞机起飞性能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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