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情报送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灾情报送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灾情报送制度 1、发生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抢救。 2、发生较大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3、一般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灾害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情况,报告给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4、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上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 5、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后果,向广大居民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