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书法艺术本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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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人的书法艺术本质观 文章作者:陈伯玖 前言:这是本人所写的一篇书法理论文章,借用这个自媒体平台发表于此,其目的有二:一是想请感兴趣的同道批评指正 ;二是想通过文章的切磋交流,结识更多的书法理论研究方面的朋友。真诚地希望能有感兴趣的朋友进行相互交流学习。 几千年来,中国人对书法艺术孜孜以求,对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也在不断地追问,可惜就是到了现在,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 纵观中国书法各种理论观点,对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尽管存在多种不同的看法,但是,主要的观点还是集中在两种看法上面,一种是“道合自然说”,一种是“书为心画说”。这两种观点各从不同的角度对书法艺术的本质问

2、题提出了看法,也都能对书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予以较好的说明,但在解释书法现象时,也都遇到一定的问题。至于这两种观点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书法理论史上似乎也没有完全说清楚,还有待后人进一步加以研究。 为启迪来者,这里对这两种本质观,作些简要介绍。(一) 出现较早的,是书法艺术本质的“道合自然说”。 所谓“道合自然说”,就是认为书法艺术的本质是一种自然物象的表现,书法中的各种元素都要表现出自然物象的那种神韵,表现出自然物象的那种生命本征。 在古代的许多书法理论文献中,经常借用客观物象来比喻书法元素的艺术特征。这种做法在中国的书法理论中非常普遍,也是中国书法理论的一大特色。这种做法在书界曾经没有

3、得到真正的理解,认为这种作法是其理论不够深刻的一种表现。其实不然,若对书法艺术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将会对此有不同的理解。 关于“道合自然”的说法,是中国书法理论对书法艺术本质的最早认识,它比“书为心画说”的出现要早。这种“道合自然”的认识,对后来书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历史上“道合自然说”的出现,应该说在东汉年间就算是已经出现了。崔瑗在其草书势中尽管没有说得那么明显,但是,他已经表明了这种意思。 崔瑗(77年142年),生于东汉章帝建初二年,卒于东汉顺帝汉安元年。字子玉涿郡安平人,官至济北相。著名书法家,尤善章草,与其师杜度并称“崔杜”。他所撰写的草书势一文,是中国书法理

4、论的开篇之作,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在该文中,崔瑗指出: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中规。抑左扬右,望之若欹。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旁点邪附,似螳螂而抱枝。绝笔收势,馀綖纠结;若山蜂施毒,看隙缘巇;腾蛇赴穴,头没尾垂。 在整个文章中,充分地流露出了“道合自然”的观点,尽管他没有明说,但他已经意识到了书法中的一些迹象与客观物象的某种自然神韵极为相似。 如,他指出的,“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旁点邪附,似螳螂而抱枝”等,就是借用客

5、观物象的神韵特征来描写书法意象的根本特点。这些其实就是一种“道合自然”的观点,只是还没有正式提出而已。 书法史上真正正式提出“道合自然说”的,是蔡邕。 蔡邕(133年192年),生于汉顺帝阳嘉二年,卒于汉献帝初平三年。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省开封市圉镇)人。东汉文学家,著名书法家,官至左中郎将。其书法理论观点主要见之于笔论与九势两文。虽然寥寥三百余字,却是我国最早书论中扛鼎之作。 蔡邕在他的九势一文中,就正式提出了书法艺术本质的“道合自然”之说。 他在九势和笔论两篇文章中就这样指出: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九势)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

6、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笔论) 九势一文,主要论述的是书法艺术的“形势”特征。这种特征包含着“形”和“势”的两个方面。所谓的“形”,主要是指书法艺术的形象特征;所谓的“势”,主要是指由形象特征表现出来的那种势态。在蔡邕看来,书法艺术的形势特征都是由“自然”产生出来的,因为是“自然”产生了“阴阳”,“阴阳”产生了形势。蔡邕认为,书法艺术中的那种阴阳变化规律,都是出自于“自然”的阴阳之规律,正是“自然”的阴阳规律决定了书法艺术的阴阳变化。 蔡邕的笔论,主要是论述书法的创作问题。上述引文中的所谓“为书之体,须入

7、其形”和“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之论,就是从具体技法方面论述了书法创作的方法,要求书法创作要“象物”、“入形”,因为书法艺术的本质就是客观物象特征所决定的。因此,可以说蔡邕是中国书法史上最早、最典型的书法本质的“道合自然”论者。 在后来的书法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相继出现了书家们从书法艺术的不同层面对书法艺术的“道合自然”特性,进行了具体阐述。 出现比较早的是晋朝的卫烁阐述了书法点画的自然特性。 卫烁(272年349年)生于西晋武帝泰始八年,卒于东晋穆帝永和五年。字茂漪,世称卫夫人。河东安邑(今陕西夏县)人,东晋著名书法家,笔阵图属其所撰。在这篇文章中,卫烁非常具体地阐述了书法点画的自然特性

8、,她指出: 一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丿撇陆断犀象。乙折百钧弩发。丨竖万岁枯藤。丶捺崩浪雷奔。刁横折弯钩,以“刁”代替劲弩筋节。 她认为书法的点画要想具有美的效果,就必须写出自然物象中的某种生动神韵。如,“丶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就是书法的点,写出来不仅仅要有点的形态,更重要的是要有点的动势,要给人以像高峰坠石一样的感觉,也就是具有着一种非常强烈的形式动感;“ 一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这里的意思是说,“一横”在字格空间里应该舒展有余地,象横亘太空的云层。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非常形象地说明了书法点画的自然美学特征。 此外,在笔阵图一文中,

9、卫烁还就书法点画的“骨”、“肉”特征的表现进行了说明,如她指出:“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些都非常形象和生动地对书法点画的形象特征进行了非常深刻的说明,对学书者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其次,就是从书体的角度阐述了书法的自然特性。在这方面梁武帝萧衍的草书状的论述比较有代表性。 梁武帝萧衍(464年549年),字叔达,小字练儿,南兰陵郡武进县东城里(今江苏省丹阳市访仙镇)人,南北朝时期梁朝政权的建立者。萧衍是兰陵萧氏的世家子弟,为汉朝相国萧何的二十五世孙。萧衍在位时间达四十八年,在南朝的皇帝中列第一位。前期任用陶弘景,在位

10、颇有政绩,在位晚年爆发“侯景之乱”,都城陷落,被侯景囚禁,死于台城,享年八十六岁,葬于修陵,谥号武皇帝,庙号高祖。 他在草书状一文中,对草书的形态特征是这样描述的: 疾若惊蛇之失道,迟若渌水之徘徊。缓则雅行,急则鹊厉,抽如雉啄,点如兔掷。乍驻乍引,任意所为。或粗或细,随态运奇,云集水散,风回电驰。及其成也,粗而有筋,似蒲葡之蔓延,女萝之繁萦,泽蛟之相绞,山熊之对争。若举翅而不飞,欲走而还停,状云山之有玄玉,河汉之有列星。厥体难穷,其类多容,炯娜如削弱柳,耸拔如袅长松;婆娑而飞舞凤,宛转而起蟠龙。纵横如结,联绵如绳,流离似绣,磊落如陵,暐暐晔晔,弈弈翩翩,或卧而似倒,或立而似颠,斜而复正,断而还

11、连。若白水之游群鱼,藂林之挂腾猿;状众兽之逸原陆,飞鸟之戏晴天;象乌云之罩恒岳,紫雾之出衡山。巉岩若岭,脉脉如泉,文不谢于波澜,义不愧于深渊。传志意于君子,报款曲于人间,盖略言其梗概,未足称其要妙焉。 整篇论述都非常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草书这一书体的自然特性。尽管草书书法是用毛笔写在纸上的书迹,但是其字里行间所表现出来的都是自然物象中的自然神韵,否则将不成其为草书。 再次,古人也对书家的个人风格,作自然特性方面的论述。 如,梁武帝品评了汉至梁时期的32位书法家,几乎全是从自然特性的角度对他们的书法风格进行品评,评价的公式几乎就是“某某人书如什么什么”。如,他在古今书人优劣评中指出: 钟繇书如云鹄游

12、天,群鸿戏海,行间茂密,实亦难过。 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 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 张芝书如龙威虎振,凭虚欲仙。 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荆柯负剑,壮士弯弓,雄人猎虎,心胸猛烈,锋刃难当。 羊欣书如婢作夫人,不堪位置,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 萧思话书如舞女低腰,仙人啸树。 李镇东书如芙蓉出水,文采镀金。 王献之书绝众超群,无人可拟,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而不可耐。 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 王僧虔书如王、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奕奕皆有一种风流气骨。 程旷平书如鸿鹄高飞,弄翅颉颃。又如轻云忽散,乍见白日

13、。 李岩之书如镂金素月,屈玉自照。 吴施书如新亭伧父,一往见似扬州人,共语语便态出。 颜蒨书如贫家果实,无妨可爱,少乏珍羞。 阮研书如贵胄失品,不复排斥英贤。 王褒书悽断风流,而势不称貌,意深工浅,犹未当妙。 师宜官书如鹏翔未息,翩翩而自逝。 陶隐居书如吴兴小儿,形状虽未成长,而骨体甚峭快。 钟会书有十二意,意外奇妙。 萧特书虽有家风,而风流势薄,犹如羲、献,安得相似。 王彬之书放纵快利,笔道流便。 范怀约真书有力,而草、行无功,故知简牍非易。 郗愔书得意甚熟,而取妙特难,疏散风气,一无雅素。 柳恽书纵横廓落,大意不凡,而德本未备。 庚肩吾书畏惧收敛,少得自充,观阮未精,去萧、蔡远矣。 孔琳之

14、书如散花空中,流徽自得。 徐淮南书如南冈士大夫,徒尚风轨,殊不卑寒。 袁崧书如深山道士,见人便欲退缩。 张融书如辩士对扬,独语不困,行必会理。 薄绍之书如龙游在霄,缱绻可爱。 这些评论,都是从书法艺术的自然特征的角度,对书家的个人风格进行比拟评价,即比较形象,也比较生动。 对这种评价方法,古人也有一些人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这样评价书家的书法艺术风格失于肤浅,不能深刻揭示书法艺术风格内在机理。唐朝的孙过庭就对此提出过批评意见,他在书谱序中说:“至于诸家势评,多涉浮华,莫不外状其形,内迷其理。”他认为人们对所谓“书势”、“书状”的评价,都是用浮华的辞藻描写了书法的外部形态,并没有涉及到书法之所以为

15、书法的内在机理。因此,孙过庭认为这种用自然物象比拟书法的作法,没有能从深层揭示书法艺术的根本规律。 古代还有一些书家,从书法深层法则的角度对书法的自然特性进行了深刻阐述。唐朝书法名家李阳冰在上采访李大夫书中的一些论述,应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李阳冰,约生于开元九、十年(721年722年)、卒于贞元初年(785年787年),字少温,原籍赵郡(今河北赵县),后徒居云阳(今陕西泾阳),遂为京兆人。初为缙云令、当涂令,后官至国子监丞、集贤院学士、将作少监,秘书少监,世称“李监”。小篆一道,成熟于秦,丞相李斯负盛名,此后小篆渐趋式微。至唐,李阳冰出,情况有了改观,李阳冰不仅重振小篆书体,又因成就突出,后人将他与李斯并称为“二李”。 他在上采访李大夫书一文中对书法艺术的深层法则作了这样的论述: 于天地山川,得方园流峙之常;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舒惨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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