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89402351 上传时间:2019-05-24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2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XZB2019032)招 标 人:大连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九年四月目 录投标邀请函0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06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3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9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6附件1 评标方法70附件2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74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的委托,对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

2、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XZB2019032 二、招标内容: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1.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采购预算:128.7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截至2019年5月2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8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C1区6号公建。五、报名要求: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 标 人:大连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41184820309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振军 电 话:0411836927778011传 真:0411836927778012 电子

4、邮箱: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C1区6号公建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招标人:大连高新区发展改革局3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本项目采购预算128.7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一致。7本次招标的内容: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8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付款方式:待项目完成且成果验收合

5、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11本项目无现场踏勘。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投标货币: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15电子版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 5 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漏。投标文件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漏的,视为密封合格。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4、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评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投标人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16招标

7、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2019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8开标日期及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万元。20户名: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石湾支行;帐号:8100022090006740

8、00128(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1、以上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格式。2、不要到银行柜台汇款。3、转账账户为基本户并且支持汇入功能。4、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5、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8:00至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不能选择同城渠道,选择大小额渠道。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7、按照(大公管办发【2019】2号)文件的要求担保函应为电子保函并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21招标代理服务费:1

9、、招标代理费为按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计算,然后乘以调整系数。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时调整系数为80%,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时调整系数为90%,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时调整系数为100%。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注:如分包招标,将按包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2本项目其他需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

10、招标人名称: 大连高新区发展改革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高新区英歌石中科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待项目完成且成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截至2019年5月2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11、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