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生物显微镜(JLU-ZC19044)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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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大学生物显微镜采购项目 JLU-ZC19044号吉 林 大 学生物显微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LU-ZC19044号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二一九年五月五日中国长春目 录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1(一)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2(二) 合格的供应商2(三) 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四) 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4(五) 磋商费用的承担4(六) 磋商文件构成4(七) 磋商文件的澄清5(八) 磋商文件的修改5(九) 保密与知识产权5(十)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6(十一)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十二) 报价7(十三)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7(十四)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十五

2、) 磋商有效期8(十六)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十七)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十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9(十九)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0(二十) 磋商小组10(二十一) 磋商及资料的澄清10(二十二)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0(二十三) 磋商原则10(二十四) 成交原则11(二十五) 无效资料的情况11(二十六)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12(二十七) 成交候选人的资格后审12(二十八) 拒绝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权力13(二十九) 成交供应商与成交通知书13(三十) 签订合同13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4一、合同格式15二、合同(进口)格式17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

3、响应文件格式19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21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22三、自评分表23四、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24五、廉洁承诺书格式25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明细报价表格式26七、配置清单格式28八、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格式29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31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32十一、所投产品业绩格式34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35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6十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37十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38十六、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9十七、信用记录查询声明40十八、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41十九、关于境外公司的声明函42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4、44二十二、其它材料45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46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49附件1 吉林大学货物采购初步评审表附件2 吉林大学货物采购评分表1附件3 吉林大学货物采购评分表2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1)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采购内容的竞争性磋商采购。2. 本磋商文件有关条款由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代表吉林大学负责解释。3. 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资金已经落实。(2) 合格的供应商1.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运作,有资格和

5、能力提供磋商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3. 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3) 合格的货物及服务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

6、的货物、备品备件、手册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备品备件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2) 供应商须提供所供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非标准化产品的配置应标识清楚,定制货物无品牌、型号的必须在明细报价表的“规格型号”栏内标明为“定制”,未提供品牌或型号、配置的,采购方可视其为无效响应。(3) 采购方不接受品牌、型号、配置和价格等有任何选择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某一合同包内有任何选择的,将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 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

7、、使用指示应以中文和(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供应商进一步保证合同货物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由于按采购方的要求设计或按采购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接收试验期间,如发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合同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供应商须尽快免费更换

8、和修复并补偿由此而来的采购方的一切直接损失。供应商应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供应商应保证合同设备在接收试验时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合同要求。(5) 从到货用户指定安装地点时计起,进口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12个月,国内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任何超出此期限要求的,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明细报价表的备注中予以特别声明。制造出厂日期超出规定要求而未声明的,采购方有权酌情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视供应商为虚假响应、解除合同等。(6)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内生产的货物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货物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获得国家商检局签发的“

9、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全标志,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商品,须提供商检机构或有关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通知单或者制造商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7) 供应商须提供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稳定运行必须的备件和材料清单,标明其种类、制造商、单价和合计价,采购人有权决定全部或有选择的购买。(8)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 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10) 环境标志产

10、品的优先采购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及相关规定为准。(11) 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2) 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2.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安装调试等类似的义务,包括售后服务。(4) 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2. 本项目非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11、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优惠)。3. 符合评审优惠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未提供声明函视为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评审优惠。4.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条第2项规定的优惠。5. 根据财政部等部位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通知内条件的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优惠。符合评审优惠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

12、,未提供声明函视为不符合标准,不能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 磋商费用的承担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和吉林大学及该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各潜在供应商,具有与书面纸质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磋商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

13、书磋商文件须以中文编印。(7) 磋商文件的澄清磋商文件的澄清是指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对磋商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全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对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前收到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5天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澄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 磋商文件的修改1. 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对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磋商

14、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部分具有暗指某一特定品牌型号或服务的倾向时,须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一次性向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全部提出,同时必须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吉林大学方经征询专家意见后,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5天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未按规定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异议的视为默认接受,逾期恕不受理。5. 系统集成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9) 保密与知识产权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 如采购方向供应商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方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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