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上传人:E**** 文档编号:89397119 上传时间:2019-05-24 格式:PPT 页数:18 大小:1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私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张仲伯 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七章 债权(四)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第一节 侵权行为及其法律冲突 第二节 一般涉外民事侵权行为 第三节 特殊涉外民事侵权行为 第四节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本章重点,第一节 侵权行为及其法律冲突,一、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含义 我国法律表述为: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以及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财产、人身的,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构成之债。当这类不法行为之债含有国际因素时,便是涉外侵权行为之债。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是: (一)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不同; (二)受保护的对象规定不同; (三)赔偿的原则、标准、数额不同; (四)诉讼期限效力规定不同。,返回,

2、第二节 一般涉外民事侵权行为,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行为地法 (1)侵权行为加害地。 (2)损害结果发生地。 (3)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加害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 (二)综合适用有关的法律 这里所谓适用的有关法律,是综合各类与处理侵权行为案件有关的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和属人法。 二、侵权之债准据法的新发展 1、侵权行为自体法。2、最密切联系原则。3、其他。,三、我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3、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7条的解释: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返回,第三节 特殊涉外民事侵权行为,一、海上侵权行为 (一)领海和公海的侵权行为 1、领海内的侵权行为。 (1)发生在航行于领海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适用船旗国法或船舶所属国家的法律。 (2)发生在领海以内水域影响领海国其他设施的,适用作为领海国法的侵权行为地法或船旗国法。,2、公海上的侵权行为。 (1)发生在航行于公海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也没有致害于其他船舶或设施,经常是比照

4、处理在领海、内水所发生的侵权行为,适用船旗国法或船舶所属国的法律; (2)发生在公海上船舶碰撞的侵权行为。这种情况又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船舶各方国籍不同,一般适用被撞一方的船旗国法,也可以适用法院地法;二是船舶各方国籍相同,可适用其共同的属人法或船旗国法。 (3)船舶航行时损害公海上设施的侵权行为,一般也是适用法院地法。,(二)海上油污损害侵权行为 1、国内法方面。 2、在国际法方面。 二、涉外空中侵权行为 (一)管辖权和一般法律适用 1、管辖权。 2、法律适用。 (1)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多数国家认为航空器登记地国家的法律。,(2)航空器碰撞或航空器与其他物体碰撞发生的侵权行为,有的国

5、家规定适用被撞方或受害方航空器登记国法,如双方均有过失,一般适用法院地法。 (3)航空器事故使乘客伤亡及有关损害的侵权行为,通常多适用航空器登记国的法律,也可能适用受害方国家的法律,或者适用法院地法。 (二)我国航空的立法规定,三、涉外公路交通事故 (一)适用范围 公约适用的交通事故,是指涉及一辆或数辆机动或非机动车辆,并与公路、向公众开放的地面或特定人有权出入的私有地面上的交通有关的事故。 (二)准据法 法律适用原则是适用事故发生地国家的国内法。,(三)例外规定 1、如果只有一辆车卷入事故,而且它又是在非事故发生地国登记的,应适用登记地国的国内法,来确定司机、车主、能够控制车辆或对车辆享有权

6、利的其他任何人的法律责任; 2、如果有两部或两部以上车辆卷入事故,而且所有车辆均在同一国家登记的,应适用该登记国的国内法; 3、如果在发生事故地,车辆以外一人或数人卷入事故并可能负有责任的,而且他们在车辆登记国有惯常居所的,适用该登记国的国内法。即便车辆以外的人同时又是事故受害者亦同。,四、涉外产品责任侵权 (一)涉外产品责任及其法律冲突 (二)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1)确定多项的连结因素。 (2)规定独一无二的选择方法。这就是: 1)适用侵害地国家的国内法。 2)适用直接遭受损害的人的惯常所在地国家的国内法。 3)适用责任人主要营业地国家的国内法。 4)特殊条款。 (三)我国产品责任案

7、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五、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非法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六、因特网上的侵权行为 (一)因特网侵权及其法律特点 因特网,就是在论述网络电子合同时提到的,是现代计算机数字技术和通讯技术所承载的电子网络的集合体。网络侵权一般具有以下特点:虚拟性、全球性和复杂性。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法律多存在一些不同的主张,如,法院地法、准用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始国法或损害发生地法、侵权行为自体法等,但少有

8、法规可供遵循。,返回,第四节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一、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 不当得利,是指由于给付或以其他方式因误解或故意接受不应该受领的物品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各国均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原因事实发生地法。 2、利益获得地法或返还财产地法。 3、当事人共同属人法。 4、选择适用多种法律。例如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第26条规定: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法律关系,适用确定该法律关系的法律。在其他情况下,适用不当得利行为完成地法律。,二、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含义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义务又无委托或其他约定,自愿为他人的利益而进行事务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行为。 (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关于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与不当得利基本相同。 原因事实发生地法或事务管理地法。,2、当事人共同属人法。 3、支配法律关系的法律。有时这种准据法可能是管理人主要活动地法、本人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和支配该债务的法律。 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是无因管理的实体规则,未涉及法律适用问题。,返回,本章重点: 1、侵权冲突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 2、若干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 3、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则及其完善 4、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返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