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钢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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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铸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东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9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体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

2、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铸钢项目建设单位烟台东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红联系人杨少东通讯地址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办事处姜村联系电话15192275999传真-邮政编码264100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办事处姜村久业机械院内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39铸造

3、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000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及企业概况烟台东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8日,注册地址位于烟台高新区纬五路25号,注册经营范围:减速机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2012年企业选址烟台高新区纬五路租赁烟台高新区明志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减速机配件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废钢 电炉熔化 浇铸 清砂 机加工产品。2012年1月9日取得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国土建设局的审批文件,审批文号为:烟高报告表审2012003

4、号。2018年因企业与烟台高新区明志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企业拟搬迁至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南莒城村村北,租赁南莒城村村委闲置厂房从事“铸钢项目”,2018年11月15日,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护局对烟台东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牟环审【2018】102号。由于市场原因,企业拟对建设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地址为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办事处姜村久业机械院内,项目投产后,年铸钢8000吨。根据环评法,该项目建设地方发生变更,需要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5、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该项目属于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5有色金属铸造,该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烟台东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铸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拟建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环保政策符合性及土地规划复符合性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产品、工艺和生产能力均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6、2013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3年第26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 建设项目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第26号)符合性一、建设条件和布局符合性分析(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允许类。(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7、,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二类区,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二、生产工艺(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是 否(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本项目不采用落后铸造工艺,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三、生产装备(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

8、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本项目配有中频感应电炉2台(1.5/2),且电炉配有相应集气罩、排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及15米排气筒。(二)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企业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砂处理、清理等设备。水玻璃砂的回用率达到60%(三)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

9、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本项目采用中频感应电炉1.5t/h1台和2t/h1台,电炉类型及吨位符合要求。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一)新建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地区铸件材质二类区(吨)山东铸铁10000铸钢8000本项目为铸钢项目,年铸钢8000吨,能够达到表1中铸造企业铸钢的最低值。五、能源消耗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电阻炉的容量(吨)0.150.30.51能耗指标(千瓦小时/吨金属液)830800750700项目电炉设计参数符合表要求。六、环境保护(一)粉尘、烟尘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

10、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企业电炉上方和浇铸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粉尘与、混砂、清砂、抛丸工序收集的粉尘一起经管道输送至一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工艺为布袋除尘器处理+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影响分析,污染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等

11、相关标准要求(二)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电炉循环水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砂、电炉炉渣作建材外售;清砂粉尘和布袋收集的粉尘外

12、售作为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四)噪声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根据影响分析,项目厂界外1m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标准 3、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符合性分析见表2。表2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结论(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治理;严格控制“两高

13、”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企业已于2018年11月15日通过了牟平区环保局的审批,批复内容为年生产铸钢件1万吨,本次环评设计年生产铸钢件8000吨,不新增产能。符合4、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生态红线2016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共划定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功能

14、类型,总面积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 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附近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用电、用水等公共设施方便,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目前山东省、烟台市和牟平区尚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牟平区城市发展规划及土地管理要求,符合“三线一单”通知要求。三、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名称:铸钢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项目地理位置: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办事处姜村久业机械院内。4、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每天1班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9小时,年工作日300天。5、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年产铸件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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