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

上传人:E**** 文档编号:89379006 上传时间:2019-05-24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1.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报检理论与实务PPT 报检理论与实务第二章(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 报检人,2.1 报检单位,依据我国出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单位分为两类: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统一管理工作,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报检单位必须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报检规定,并接受检验机构监督管理。,2 报检人,2.1.1 自理报检单位,自理报检是指自行报检本企业生产、加工、储存或经营的进出口货物的报检行为,从事自理报检业务的单位称为自理报检单位。,2 报检人,自理报检单位主要包括: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3)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4)出口货物运输包装机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

2、装的生产企业; (5)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6)国外(境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 (7)进出境动物隔离饲养和植物繁殖生产单位; (8)进出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单位; (9)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装载容器、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等进行药剂熏蒸和消毒服务的单位; (10)有进出境交换业务的科研单位; (11)其他需报检的单位。,2 报检人,1)自理报检单位的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自理报检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凡纳入自理报检单位范围的单位,首次报检之前都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登记代码,方可办理自理报检业务。 (1)备案登记,2 报检人,(2)信息变更 自理报

3、检单位的组织机构、性质、业务范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及隶属关系等发生重大改变和变动的,应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报检备案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持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到发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自理报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更改的,重新颁发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3)注销、撤销与重新备案登记 注销:自理报检单位终止报检业务的,应于成立清算组织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报检备案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销报检备案登记手续。 撤销:自理报检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并取得备案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撤销其备案登记。 重新备案登记:超过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有效期的,应

4、重新申请备案登记。 自理报检单位提供的材料失实,或不按规定办理更改手续,造成无法落实检验检疫等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2 报检人,(4)异地报检 已经在报检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过备案登记手续的报检单位,去往其他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无需重新备案登记。 2)自理报检单位的权利和义务,2 报检人,2.1.2 代理报检单位 代理报检单位是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等级的境内企业法人。 1)代理报检单位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有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后

5、,才可在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代理报检业务。,代理报检单位管理,(1)管理部门 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批意见实施行政许可。注册登记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承担。,2 报检人,(2)注册登记条件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有固定营业场所及符合办理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所需的设施; 有健全的有关代理报检的管理制度; 有不少于5名取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并与每位报检员签有合法的劳

6、动合同,为每个报检员缴纳社会保险。,2 报检人,(3)注册登记程序 首先,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 受理申请后,直属检验检疫局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具体审查,对申请单位的营业场所和办公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对其有关代理报检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初步审查合格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将初审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初审不合格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基本程序,2 报检人,(3)注册登记程序 最后,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审

7、批意见。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批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注册登记证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三年,届满后须向原发证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证。,2 报检人,(4)信息变更 代理报检单位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更改申请表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代理报检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报检员、营业场所、注册资金、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联系人、邮政编码等内容更改的,由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并审核,对审核合格的

8、及时给予更改。若更改信息涉及注册登记证书内容的,如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更改的,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收回原注册登记证书并颁发新证。,2 报检人,(5)年度审核 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代理报检单位应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年度审核,并提交: 代理报检单位年审报告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检验检疫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 报检人,(6)信用登记管理 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是以代理报检单位在日常代理报检业务中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代理报检职责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

9、果确定A、B、C、D四个登记。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代理报检单位的不同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对A级、B级的代理报检单位采取宽松的管理措施,对C级、D记得代理报检单位严加监管,目的是引导代理报检单位增强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的意识。 2)代理报检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2 报检人,2.2 报检员 2.2.1 报检员申请与注册 为成为报检员,须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报检员资格证后,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符合要求,签发报检员证,即可凭报检员证从事报检工作。具体申请要求如下:,2 报检人,1)报检员资格 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

10、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4)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报检人,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 (1)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2)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3)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的,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2年内未从事报检业务的, 报检员资格证自动失效。,2 报检人,2)报检员注册 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注册为报检员,未经注册的不得从事报检工作。报检员注册应由报检单位向备案

11、或注册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2)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证书; (3)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 (4)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颁发报检员证。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2 报检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由检验检疫局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报检员资格证书失效的; (2)已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为报检员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3)被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的; (4)报检员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 对已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报检员注册

12、的,将对其注册予以撤销,并收回其报检员证。,2 报检人,2.2.2 报检员管理 注册成为报检员并取得报检员证后即可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1)报检员证是报检员办理报检业务的身份凭证,不得转借、涂改; 2)报检员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报检单位的报检工作; 3)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2 报检人,2.2.2 报检员管理 4)报检员调往当地其他企业从事报检业务的,应当持调入企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调往异地企业从事报检业务的,应当向调出地检验检疫机构重新办理注销手续,并持注销证明向调入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检验

13、检疫机构予以换发新的报检员证; 5)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的,应在7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对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疫机构予以补发,补发前报检员不得办理报检业务; 6)自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可以在注册地以外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本单位的报检业务,并接受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管理;,2 报检人,7)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已取得报检员资格的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以便传达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新的规定、通告等信息; 8)注销报检员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检员所属企业应收回其报检员证交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报检员证注销手续。 (1)报检员不再从事报检业务的; (2)企业因故停止

14、报检业务的; (3)企业解聘报检员的; (4)报检员调往其他企业的。 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出具报检员证注销证明。因为办理报检员证注销手续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报检员所属企业承担;,2 报检人,9)暂停报检资格。报检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其3各月或者6各月的报检资格。 (1)不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节严重的; (2)1年内出现3次以上报检差错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3)转借或者涂改报检员证的。,2 报检人,10)取消报检资格。报检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取消其报检资格,吊销报检员证。 (1)不如实报检,造成严重后果的; (2)提供虚假

15、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的; (3)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涂改检验检疫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和质量认证标志的; (4)其他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 11)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差错或违规实行差错登记制度。,2 报检人,(1)记分方法 依据差错或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4分、2分和1分,予以一次记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满分12分,从报检员证初次发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在同一批次报检业务中出现两处或两处以上记分事项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注销后重新注

16、册或变更个人注册信息换发报检员证得,原记分分值继续有效。 记分后,报检员应立即纠正差错或违规行为。报检员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当场或在3日内提出申诉,经检验检疫机构复核,如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变更原记分。,2 报检人,(2)记分处理 凡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暂停报检资格3个月;在同一记分周期内,暂停报检资格期间或期限届满后,被再次记满12分的,暂停报检资格6个月,暂停报检资格期限届满后,原记分分值予以清除,重新记分至该记分周期终止,暂停报检资格期间不得办理报检业务,由检验检疫机构暂时收回报检员证,无法收回的,将予以公告,暂停报检资格期限未满不得办理报检单位变更手续,不予出具报检员证注销证明。,2.2.3报检员的权利和义务,(一) 报检员的权利 (1)对于进境货物,报检员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办理报检,并提供抽样、检验的各种条件后,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