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书号68-69 308-06944 第二章 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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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编辑:杜希武 出版日期:2010年8月 IDPN: 308-2010-15 课件章数:10,作者 :袁葵芳,税 法,第二章 增值税法,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能够: 了解增值税的概念和纳税人的分类; 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熟练运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能力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你应具备以下能力: 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能力; 计算进项税额的能力; 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能力; 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能力。,引入案例,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4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

2、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 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 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

3、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 资料来源:税法,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知识导引,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类型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类型(三种),区分标志 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二、征税基本范围,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

4、体在内。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三、征税特殊范围,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务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

5、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2.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这就是混合销售行为。 税务处理方法:看主营业务,全部按

6、主营业务适用的税种缴纳同一种税,或者全部缴纳增值税,或者全部缴纳营业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增值税纳税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 ,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4.其他规定(了解),税务处理方法:看各项业务是否分别核算,如果分别核算,则分别按各自所属的征税范围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缴纳增值税,属于营

7、业税征收范围的缴纳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分别核算,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四、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承租人和承包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 万元(含本数,下

8、同)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 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 ,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9、 (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该表(一式两份),并将填报的该表经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表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4)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

10、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印色统一为红色,红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5)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非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下列第6条第一款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下列第6条第一款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1、(7)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商贸企业除外) ,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8)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 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二节 税率与征收率,一、基本税率 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特殊情况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7%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

12、3%,三、征收率 一般规定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上述两档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款,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其他规定, 自2009 年1月1日起,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 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 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

13、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4、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 销售额 适用税率,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

15、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税法规定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都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目的是防止以各种名目的收费减少销售额逃避纳税的现象。 注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例题 计算题21】 某机械厂200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份销售其生产的车床10 台,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标明的单价为1000 元,随着销售另外收取集资费(优质费)2340 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 (2)3 月份销售电机30 台,每台批发价0.7 万元(不含税)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

16、务费3万元,开出普通发票一张。 请回答:(1)计算2 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计算3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答案】 2月销项税额=1000 10 17% 2340(117)17 =1700 3402040(元) 3月销项税额30 70001730000(117) 17357004358.9740058.97(元),【例题 计算题22】 某企业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 ()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 件,每件售价为20.5 元,交给A 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 ()销项税=50000185850(117)17% =153850(元) ()销项税=15000 20.5017 52275(元),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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