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x司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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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1适用的范围和领域 本标准对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的安全用出了规定。2一般规定 2.1不论所采样品的性质如何,都要遵守下面采样操作的规定: 采样地点要有出入安全的通路和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 在固定装置上的采样点除满足这些要求外,还要满足所取物料性质的特殊要求。 在储罐或槽车顶部采样时要预防掉下去,还要防止堆垛容器或散装物的倒塌。 2.2如果所采物料本身是危险品,应遵守下面一般规定: 2.2.1采样时,不应使该批物料受到损害。 特别在通过旋塞取流体样品时,为了避免打开旋塞流体会大量流出,采样设备应具有随时限制流出总量和流速的装置。 对液体采样时,为了预防溅出,应当准备

2、接受槽和漏斗以便安全地收集溅出物,并为采样者设置常备防护板。 对液体和气体的采样,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能用阀门来切断采样点与物料或管线的联系。该阀门应安装在采样点附近,但不要太靠近,以便万一发生意外时可以安全地控制流体。 在任何情况下,采样者都必须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口按照要求重新关闭上。 2.2.2当需要用待采物料去清洗样品容器,而该物料又存在危险性时,就应该准备适当的装置去处理那些清洗用的物料。气体应排放到远离采样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地方去。 2.2.3采样量和采产次数不要超过试验需要量。 2.2.4装有样品的容器,应用适当的运输器装运。此运输器的设计和制造应便于操作并尽量减少样品容器的

3、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性。 2.2.5采样设备 (包括所有的工具和容器) 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例如:样品容器要能密闭并附有泄压装置。样品应和容易与它相互作用的化学产品隔离。 2.2.6应在采样前或尽快在容器上作出标记。标明物料的性质及其危险性。 2.2.7采样者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装备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护眼镜和防护服等。采样前及采样后应向有关主管人汇报,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同一主管人汇报。 若对毒物进行采样,采样者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主管人报告。 2.2.8采样者应有第二者陪伴,此人的任务是确保采样者的安全。采样操作时,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地看到

4、采样点的地方并观察全部操作过程。陪伴者应受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什么行动的具体训练,这些训练要求他首先发出警报,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外,不要单独一人去进行营救。 2.2.9这些一般规定和后面的特殊规定应作为所有样品制备过程的安全指南。 2.2.10无论在何处接触化学品时,都要坚持使用保护眼睛的装备。 2.2.11采样工作的指导者必须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如溅出、阀门失灵等。要使采样者得到具体训练,知道在正常情况下和发生事故时应该怎样做。同样重要的是对毒物和腐蚀品采样时,也要使在场的陪伴者受到特别的训练(见3.4和3.5)。3对危险物料的具体规定 待采物料的物理或化学性质对人身可能直接有生理上的影响,例如

5、存在燃烧或爆炸的危险。由于其危险程度差异极大,所以只能作一般的指导。下面列出危险物的一般分类及其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为2.2的补充。当没有确属安全的特别说明时,所有新的待采物都应认为有危险性。 许多物料具有不止一种危险性,例如苯有毒又易燃,它的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可能成为爆炸混合物。 通常可能遇到的化学危险物品有以下几类: a. 易爆物质,包括不用作炸药的不稳定物质 (见3.1); b. 氧化性物质(见3.2); c. 可燃性物质(见3.3); d. 毒物(见3.4); e. 腐蚀性和刺激性物质(见3.5); f. 由于物理状态(特别是温度和压力)而引起危险的物质 (见3.6); g. 放射性物质 (

6、见3.7)。 注:个别化学物品的详细情况见下列参考资料: 欧洲委员会(工业安全及卫生分委会)化学部编,危险化学品及有关其标签的建议,斯特拉斯堡,1971年第三版。 恩欧文塞克斯著,具有危险性的工业物料,莱因霍尔德出版社出版。 埃塞尔布朗宁著,工业溶剂的毒性和代谢作用,埃尔西文出版社出版。 吉德米尔著,化学实验室中的危险,皇家化学学会出版。 帕杰加斯顿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和贮存,科学技术协会出版。 另外,美国华盛顿的“制造化学家协会”已出版了有关特殊化学品的化学安全数据表。 3.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 3.1.1举例 保存在水和其他液体中的不稳定物质,如浓过氧化氢、铜的过氧化物、有机酸的过氧化

7、物、乙炔等等。 3.1.2应增加的预防措施 3.1.2.1样品容器应该密封,如防物料损失或挥发,但封盖上应有安全泄压阀。 3.1.2.2样品应防止受热和震荡。样品容器必须装在专门的运输器中方可运输,该运输器能保证在样品容器发生破裂和泄漏时不使样品外漏。 3.1.2.3任何泄漏都应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1.2.4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的灯以及可能发生火花的装置。 3.1.2.5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和穿上防护服。 3.1.2.6必须知道警报系统及灭火器的位置。 3.2氧化性物质 3.2.1举例 液态空气和液态氧、氧化性酸及其盐类、过氧化氢等。 危险性与物质的性质和它可能接触的可燃物有关,同时

8、也与它们的细度有关。应牢记采样者的衣服大多是可燃的。 3.2.2应增加的预防措施 3.2.2.1在采样地点附近尽可能没有可燃物。 3.2.2.2应准备足够的、适用的灭火器。 3.2.2.3样品的运输器内不应有可燃性填充物。 3.2.2.4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的灯。 3.2.2.5任何泄漏都应报告并尽快排除。 3.2.2.6应戴上防护眼镜和穿上防护服。 3.3可燃性物质 3.3.1举例 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和固体 (以氢、燃料油和煤为代表)外,还包括这样一些物质,虽然它本身一般不看作是可燃物,但如果暴露在潮气中,会产生可燃性物质 (例如碱金属氢化物和碳化钙),还有一些物质接触空气会发生自燃,如

9、白磷、引火金属等。 危险性随着物质、物质的温度及其分散状态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液体的危险性大于固体,若物质是挥发性的并产生易燃气体或者易于分散在空气中时,其危险性就更大。特别要注意在在密封空间有爆炸的危险,在那里物质的挥发部分,包括残余的痕量溶剂,可能积累起来,另外在可燃物质如面粉、淀粉、煤粉等粉尘多的地方,如果飞扬起来也会产生爆炸性的混合物。负责采样的人应该熟悉这些物质的闪点、自燃点和它们的蒸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浓度。 3.3.2按危险的严重程度应增加的预防措施 3.3.2.1在采样地点附近,不能有引燃、助燃装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灯和的产生火花的装置。 3.3.2.2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不

10、存在静电荷。装有橡胶轮胎的车辆在开动前要接地。在固定的装置上,采样点应单独接地线。还应注意,虽然这些预防措施可以保证所采物料上没有电荷,但采样者或他的衣服上都可能有电荷存在。在干燥的天气,锦轮工作报总是带有大量电荷,而选用棉织品较为适宜。采样者应穿着导电靴。液体流动和液体混合时常会产生静电,在液体运动停止之后应放置足够的时间以确保由运动而产生的电荷全部泄入地下再进行采样。 3.3.2.3应准备足够的、适用的灭火器。 3.3.2.4任何泄漏都应报告并尽快排除。漏出的易燃液体不应排入下水道,除非它可以与水混合并可随着不断的水流被冲走。 3.3.2.5必须戴防护眼镜和穿防护服。这些服装本身应是不易燃

11、的。不应穿合成纤维或塑料制成的衣服。 3.3.2.6自燃性物质应放在惰性液体或惰性气体中处理。 3.4毒物 3.4.1引言 中毒可分为: a. 摄入中毒 (见3.4.2); b. 呼吸中毒 (见3.4.3); c. 抵触中毒 (见3.4.4)。 急性中毒是来自一次大剂量的毒性反应,马上感到难受或有其他症状,但有某些情况下,中毒效应往往延迟若干小时出现。所有情况都应及时治疗。反复接触某些小剂量的毒物是危害健康的。这是由于毒物本身在人体中积累,或者因为轻微的生理变化的积累,经常接触这些毒物的人,应定期由医生做体格检查。 当处理毒物或进行毒物采样时,应该使采样者了解毒物的危害性、中毒的症状以及延迟中

12、毒效应的特征,并告诉他们,当感到任何不舒服时,应立即进行治疗。当采样物质有延迟中毒效应时,应给采样者一张有日期的卡片,写明他所处理的毒物名称,并标上可对该情况做处理的医疗单位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当中毒人员送去治疗时,应详细填写他的中毒情况随中毒人员一道送去。 3.4.2引起摄入中毒的毒物 3.4.2.1概述 本款包括低蒸气压的固体和液体,这是由于具有相当蒸气压的毒物存在着通过呼吸系统引起中毒的较大危险。如果固体粉末很细能随空气飞扬,则应按照引起呼吸中毒的毒的毒物处理(见3.4.3)。 3.4.2.2根据危害的严重程度应增加的预防措施 3.4.2.2.1禁止在毒物附近吸烟、吸鼻烟或饮食 3.

13、4.2.2.2应有合适的冲洗设施供采样者在接触样品容器之后和离开现场以前使用。还要准备适当的设施供采样后清洗所有采样设备之用。 3.4.2.2.3液体采样阀的配置,应做到不发生泄漏,万一漏出物料可以接收下来。还应备有将采样点和系统切断的阀门,该阀门应装在采样点附近,但不要太靠近。 3.4.2.2.4全部采样容器和工具都应洗净备用,用时不必再用产品冲洗。如必须冲洗或要求样品管线做初次清洗时,要准备适宜的有标记的容器,以收存剩余的液体,并提出处理这些液体的操作规程。 3.4.2.2.5任何泄漏必须立即报告。必要时采样者应穿着合适的罩衣,在万一沾污时可以更换。沾污的衣服不要直接送洗衣房或清洁工,要先

14、由了解其危险性的内行人采取适当步骤消除沾污后再行洗涤。 3.4.3引起呼吸中毒的毒物 3.4.3.1概述 本款包括气体、挥发性液体以及在处理时可能扬起雾滴或粉尘的有毒液体和固体。 在一定意义上,除氧气以外的所有气体都可以看作是有害于健康的,因为,当其为高浓度时,将使呼吸的空气中氧含量降低,甚至氮气,尽管它是正常呼吸的空气中的主要成分,但它在上述意义下仍有潜在致命性。所以在压力下的任何一种气体进行采样时,采样的场所一般应要求通风良好。 当存在引起呼吸中毒的毒物时,要提供劳动保护,可使用能入新鲜空气的面罩或用装有适当吸附剂的防毒面具。对于某些气体,如遇到很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时,宜使用通入新鲜空气的面罩。吸附罐防毒面具只用于低浓度或相对挥发性不大的物质,而吸附剂主要是对灰尘和液滴质点起过滤作用。 另一方面,当某些气体的性质使采样者不能发觉防毒面具失效时,则禁止使用它。如有些人实际上不能辨别氰化氢嗅味,而对于硫化氢的嗅觉,在连续接触中也会迅速降低。 3.4.3.2应增加的预防措施 3.4.3.2.1所有工作人员在操作中,都要配备并使用适当的呼吸防护器。 3.4.3.2.2采样者应该有第二者陪伴。此人的任务是确保采样者的安全。采样操作时,陪伴者应处于能很清楚的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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