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 2014实用教程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崔洪斌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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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删除图形 选择对象 移动、复制、镜像、偏移对象 阵列、旋转、修剪、延伸对象 创建倒角、圆角 打断、合并对象 缩放、拉伸对象 修改长度 利用夹点编辑图形 利用特性选项板编辑图形,本章要点:,第3章 编辑二维图形,利用二维图形编辑以及后面章节介绍的其他相关功能,能够用AutoCAD高效、准确地绘制图形。可以通过AutoCAD 2014的修改菜单和修改工具栏(如下面的图所示)执行AutoCAD的编辑命令。,3.1 删除图形 命令:ERASE。菜单:“修改”|“删除”。工具栏:“修改”| (删除)。 执行ERAS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删除的对象。选择时直接拾取对象即可) 选择

2、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要删除的对象),3.2 选择对象 执行某一编辑命令以进行编辑操作时,AutoCAD一般会首先提示“选择对象:”,即要求用户选择要进行编辑操作的对象,同时把十字光标改为小方框(称之为拾取框)。为提高绘图效率,AutoCAD提供了多种选择对象的方法。 1. 添加模式与扣除模式 当AutoCAD给出提示“选择对象:”时,用户选择对象后AutoCAD一般还会继续给出提示“选择对象:”,即允许用户继续选择要操作的对象,而且选择后这些对象均以虚线形式显示,表示它们被选中。将这种选择模式称为添加模式。 有时当选择一些对象后,发现某些对象被选错了,需要从选择集中去除,这时就应采用扣除模式

3、。扣除模式是指将选中的对象移出选择集,在画面上体现为:原来以虚线形式显示的被选中对象又恢复成正常显示,即退出了选择集。,从添加模式切换到扣除模式的方法是:在“选择对象:”提示下用R响应,即输入R后按Enter键,AutoCAD的提示会变为: 删除对象: 此提示表示进入了扣除模式,用户可进行相应的选择操作。如果在“删除对象:”提示下用A响应,即输入A后按Enter键,AutoCAD的提示又变为: 选择对象: 即又进入添加模式。,2. 选择对象的方法,(1) 直接拾取 (2) 选择全部对象 :用ALL响应,(3) 默认矩形窗口 (4) 矩形窗口 (5) 交叉矩形窗口 (6) 不规则窗口 (7) 不

4、规则交叉窗口 (8) 前一个 (9) 最后一个 (10) 栏选方法 (11) 取消操作,3. 3 移动对象 将选定的对象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位置。 命令:MOVE。菜单:“修改”|“移动”。工具栏:“修改”| (移动)。 执行MOV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移动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 (1) 指定基点 根据位移基点移动对象。 (2) 位移(D) 根据位移量移动对象。,3. 4 复制对象 将选定的对象复制到其他位置。 命令:COPY。菜单:“绘图”|“复制”。工具栏:“绘图”| (复制)。 执行COPY命令,AutoCAD

5、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模式(O) : (1) 指定基点 根据基点复制对象。 (2) 位移(D) 根据位移量复制对象。 (3) 模式 确定复制的模式。,命令:MIRROR。菜单:“修改”|“镜像”。工具栏:“修改”| (镜像) 执行MIRRO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镜像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确定镜像后是否删除源对象),3. 5 镜像对象 将选定的对象

6、相对于镜像线进行镜像复制。 如下图所示。,已有图形 镜像结果,3. 6 偏移对象 偏移操作用于平行复制,通过该命令可创建同心圆、平行线或等距曲线,如下图所示。,已有图形,偏移结果,命令:MIRROR。菜单:“修改” “偏移” 。工具栏:“修改”| (偏移) 执行MIRRO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镜像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确定镜像后是否删除源对象),3.7 阵列对象 AutoCAD 2014提供了矩形阵列、环形阵列等多种阵列

7、方式。,3.7.1 矩形阵列,命令:ARRAYRECT。菜单:“修改”|“阵列”|“矩形阵列”。工具栏:“修改”| (矩形阵列),矩形阵列对象是指将选定的对象以矩形方式进行多重复制,如下图所示。,(a)已有图形 (b)矩形阵列结果 矩形阵列对象示例,执行ARRAYRECT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阵列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阵列对象) 选择夹点以编辑阵列或 关联(AS)/基点(B)/计数(COU)/间距(S)/列数(COL)/行数(R)/层数(L)/退出(X) :,其中,“关联(AS)”选项确定是否创建关联阵列,即创建出的阵列对象是否是一个整体。 “列数(COL

8、)”、“行数(R)”和“层数(L)”选项分别用于确定阵列时的列数、行数和层数(用于三维阵列) 。“计数( COU )”选项用于指定阵列的列数和行数。“ 间距( S )”选项用于确定行间距和列间距。,3.7.2 环形阵列 环形阵列是指将选定的对象围绕圆心实现多重复制,如下图所示。,(a)已有图形 (b)环形阵列结果 环形阵列对象示例,执行ARRAYPOLA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阵列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阵列对象) 指定阵列的中心点或 基点(B)/旋转轴(A):,确定了阵列中心点后,AutoCAD提示: 选择夹点以编辑阵列或 关联(AS)/基点(B)/项目(I)

9、/项目间角度(A)/填充角度(F)/行(ROW)/层(L)/旋转项目(ROT)/退出(X) :,其中,“关联(AS)”选项确定是否创建关联阵列,即创建出的阵列对象是否是一个整体。 “项目(I)”选项用于确定环形阵列的项目数。“项目间角度(A)”选项用于确定环形阵列时项目之间的角度。“填充角度(F)”选项用于确定环形阵列时的填充角度,即阵列中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项目之间的角度。 “旋转项目(ROT) )”选项用于控制在排列项目时是否旋转项目。,3.8 旋转对象 旋转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绕指定的点(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命令:ROTATE。菜单:“修改”|“旋转”。工具栏:“修改”| (旋转)。,执

10、行ROTAT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指定旋转基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1) 指定旋转角度:根据指定的角度旋转。 (2) 复制:创建出旋转对象后仍在原位置保留原对象。 (3) 参照: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3.9 修剪对象 指用由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来修剪指定的对象 。 命令:TRIM。菜单:“修改”|“修剪”。工具栏:“修改”| (修剪)。 执行TRIM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直接按Enter键则选择全部对象) 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

11、择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1)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进行修剪或将选择的对象延伸到剪切边对象,该提示为默认项。,(2) 栏选 以栏选方式确定被修剪对象。 (3) 窗交 使与矩形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作为被修剪对象。 (4) 投影(P) 确定修剪时的操作空间。 (5) 边(E) 确定剪切边的隐含延伸模式。 (6) 删除(R) 删除指定的对象。 (7) 放弃(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3.10 延伸对象 延伸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延伸到另一对象(

12、称之为边界边)上。 命令:EXTEND。菜单:“修改”|“延伸”。工具栏:“修改”| (延伸)。 执行EXTEND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 :(选择作为边界边的对象,也可以按Enter键选择全部对象) 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1)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选择对象进行延伸或修剪 。 (2) 栏选 以栏选方式确定被延伸对象。 (3) 窗交 将与矩形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进行延伸。 (4) 投影 确定执行延伸

13、操作的空间。 (5) 边(E) 确定延伸模式。 (6) 放弃(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3.11 创建倒角 创建倒角是指在两条直线之间绘制出倒角 。 命令:CHAMFER 。菜单:“修改”|“倒角”。工具栏:“修改”| (倒角)。 执行CHAMFE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1) 选择第一条直线 选择进行倒角的第一条直线。 (2) 多段线(P) 对整条多段线创建倒角。 (3) 距离(D) 设置倒角距离。,(4) 角度(A) 根据倒角长度和角度来设置倒角尺寸。 (5) 修剪(T) 设置倒

14、角的修剪模式,即倒角时是否对倒角边进行修剪。 (6) 方式(E) 确定将以何种方式进行倒角(即距离方式或角度方式,分别与“距离(D)”和“角度(A)”选项的设置对应)。 (7) 多个(M) 依次对多条边倒角。 (8) 放弃(U) 放弃前一次操作。,3.12 创建圆角 创建圆角是指在两个对象(直线或曲线)之间绘制出圆角。 命令:FILLET。菜单:“修改”|“圆角”。工具栏:“修改”| (圆角)。 执行FILLET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1) 选择第一个对象 要求选择用于创建圆角的第一个对象 。 (2) 多段

15、线(P) 对二维多段线创建圆角。 (3) 半径(R) 设置圆角半径。,(4) 修剪(T) 设置创建圆角时的修剪模式,即创建圆角后是否对两个对象进行修剪。 (5) 多个(M) 执行该选项后,当用户对两个对象创建出圆角后,可以继续对其他对象创建圆角,不必重新执行FILLET命令。 (6) 放弃(U) 放弃已进行的设置或操作。,3.13 打断对象 打断对象是指将对象在某点处打断(即一分为二),或在两点之间打断对象,即删除位于两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 命令:BREAK。菜单:“修改”|“打断”。工具栏:“修改”| (打断于点),“修改”| (打断)。,执行BREAK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

16、(选择操作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 第一点(F):,(1)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确定第二断点,即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为第一断点,再确定第二断点来打断对象 (2) 第一点(F) 重新确定第一断点。,3.14 缩放对象 缩放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相对于指定点(基点)按指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 命令:SCALE。菜单:“修改”|“缩放”。工具栏:“修改”| (比例)。,执行SCAL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指定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1) 指定比例因子 确定缩放比例因子 。 (2) 复制(C) 以复制的形式进行缩放,即创建出缩小或放大的对象后仍在原位置保留源对象。 (3) 参照(R) 将对象以参照方式缩放。,3.15 拉伸对象 利用拉伸功能,可以拉伸(或压缩)对象,使其长度发生变化 。 命令:STRETCH。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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