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知识点: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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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知识点:仓储合同仓储合同:考试重点:本节掌握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即可。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10 年多 61】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二者都是有偿合同B二者都是实践性合同C寄存人和存货人均有权随时提取保管物或仓储物而无须承担责任D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或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严格责任合同法第 381-282 条、第 385 条、第 387 条、第 390 条、第 392 条、第 394 条。区别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合同是否有偿可以有偿,也可无偿有偿合同是否诺成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保管人/仓储人 义务保管人应给付保管凭证仓储人应给付仓单保管凭证、仓单的 意义保管凭证只有证明作用,不 可转让仓单是有价证券,存货人或仓单持有 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 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承担责任的例外保管是无偿的,且保管人证 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 超过有效储存期导致仓储物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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