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习情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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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导入,1,学习情境四 消费税的认知,【技能目标】 能判断哪些项目应征收消费税,适用何种税率。 能根据业务资料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知识目标】 掌握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消费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知识,1,子情境一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缴纳消费税。,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二、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于以下四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2、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三、税目 确定征收消

3、费税的只有烟、酒、化妆品等 15 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二)酒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髙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包括:各

4、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 个子目。 (七)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八)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 50km/h,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 5ml 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 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5、在 10 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 8 米(含)小于 90 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

6、四)电池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 对铅蓄电池按 4% 税率征收消费税。,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 420 克 / 升 ( 含 ) 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四、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黄酒、啤酒、成品油实行定额税率从量计税,卷烟、

7、白酒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他应税消费品实行比例税率从价计税。经整理汇总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见表 4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子情境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类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其应纳消费税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密切相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比例税率,相关知识,1,任务

8、五 消费税的认知,1销售额一般规定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

9、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时,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 1】某鞭炮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 年 2 月销售各类鞭炮,取得销售收入20 600 元,计算该鞭炮厂 2014 年 10 月应纳消费税额。 解析:应纳消费税额20 600(1 3%)15%3 000(元),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3关于包装物或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关于包装物或包装物押金的处理,税法上有如下一些规定: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

10、销售,而是收取押金的。 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二)从量定额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其中,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义务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

11、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计量单位,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税法规定了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见表 42。,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例 2】某石油化工厂 2015 年 1 月,销售汽油 25 吨,柴油 20 吨,润滑油 30 吨,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析:应纳消费税251 3881.52201 1761.2301 1261.52132 313.6(元),(三)复合计税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销售额 比例税率,【例 3】某卷烟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 年 1 月销售甲类卷烟 500 标准条,取得销售收入(含

12、增值税)46 800 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解析:应纳消费税46 800(1 17%)56% 2005000.00322 700(元),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中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义务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纳税义务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义务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

13、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二、纳税人自产自用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义务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根据消费税规定,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体现税不重征的原则;用于其他方面,在移送使用时纳税。纳税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1实行从价定率法 (1)如果当月销售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当纳税义务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明显偏

14、低又无正当理由以及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2)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的,应当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3)如果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见表 43。,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例 4】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小汽车(气缸容量 2.0 升)一辆,转作自用(固定资产),该种汽车对外销售价格 20 万元(不含增值税),生产成本 14 万元。计算其应纳消费税。 解析:应纳消费税额200 0005%10 000(元) 如果该小汽车为新品,

15、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其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140 000(1 8%)(1 5%)159 157.89(元) 应纳消费税额159 157.895%7 957.89(元),2实行从量定额法 应纳消费税额移送使用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法 【例 5】某企业 2015 年 2 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共计 1 000 公斤,成本为 15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 利润率 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 20% 加 0.5 元 /500 克(或者 500 毫升) ,计算该批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15(1 10%)

16、 1 00020.510 000 (1 20%)20.75(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0.7520% 1 00020.510 000 4.25(万元),相关知识,1,任务五 消费税的认知,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1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但是纳税义务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1)实行从价定率法。 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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