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淮安市锐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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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锐丰电子文管字RF0001号 第 15 页淮安市锐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淮安市锐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七月淮安市锐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总体管理制度4第三章 出纳制度6第四章 备用金制度8第五章 报销制度10第六章 支票制度11第七章 项目预决算制度12第八章 薪酬制度13第九章 奖惩方式18第十一章 附则19淮安市锐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制定本制度的目标:本制度适用范围:所有目前淮安市锐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人员。本制度的有效期:当有一名以上的管理部人员提出需要修改本制度时,召开公司会议,由管理部讨论决定是否对本制度做出调整或废

2、除。在其他情况下,本制度有效。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积极配合公司相关人员的工作,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

3、工作。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监督工作人员组成。目前只设代帐会计和现金出纳、监督。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出纳会计兼任承担。监督人员暂由管理部人员兼任。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

4、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

5、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监督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二)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三)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四)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五)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六)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二章 总体管理制度

6、第一条 会计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管理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

7、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九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十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十一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

8、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十二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管理部专人监交。第三章 出纳制度第一条 出纳主要工作职责(一) 在管理部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二) 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收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银行对帐单相符;(三) 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月结日清,保证帐证相符

9、、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四) 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县)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五) 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财务登帐(此条暂不实施);(六) 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七) 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八) 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九) 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十) 负责妥善保管现金、人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

10、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十一) 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此条暂不实施);(十二) 完成管理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设立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暂定为2000元,备用金由出纳经管;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出纳凭“付款凭单”付款,此项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出纳应负责审核;第四条 备用金的拨补应由出纳向总经理申请,批准后凭“支票申请领用单”按支票管理规定实施现金支票领用现金的操作;第五条 除备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经手人报会计审核后,根据原始支付凭证编制“付款凭单”,呈总经理核定后交由出纳确认,确认后凭“支票申请领用单”按支票管理规定实施支票支付的操作;

11、第六条 出纳根据经总经理核准的“支付凭单”,办理现金、支票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第七条 所有“支付凭单”应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第八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超过5000元的,应将本支票或现金直接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其他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第九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原则上均应予拒绝;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所有支付事宜,经手人必须在发票或凭证上签字,写明人员、事由、项目名称;第十一条 出纳在记帐时,涉

12、及有明确项目的费用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第十二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三)薪资的付款:1.职员每月25日。2.实习生、按日记工资者:分10日、25日两次。第十三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款项者,需知会出纳登记,填写“暂支单”,交由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管理部人员在1000元以下的同前处理,超过1000元的需直接向总经理申请;第十四条 工资的支付,应由出

13、纳根据考勤表编制“员工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第十六条 出纳除了在纸质的现金记帐本上登记款项外,必须同步在电子版的出纳帐表单中登记同步;第十七条 出纳负责新进员工的社保登记办理事宜,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办理;附图1:付款流程附图2:暂支流程附图3:报销流程第四章 备用金制度第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市场部日常运营经费;(六)行政管理部日常运营经费,包括清洁费、车辆维护、

14、办公用品、设备维修等;(七)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第二条 除上述第一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备用金限额50%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劳保、福利及其他大型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四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五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以“付款凭单”向出纳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在出纳处登记日期、用途、项目名称、金额、银行帐号,领用人在现金领用簿上签字备查;银行回单交由出纳保存;第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以“付款凭单”向出纳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在出纳处登记日期、用途、项目名称、金额、银行帐号、还款期限,领用人在现金领用簿上签字备查;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管理部人员须出具借条;第八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第九条 员工工资由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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